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鸭山市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双政办文[2017]11号
【发布部门】双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22
【实施日期】2017.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鸭山市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双政办文〔2017〕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双鸭山市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双鸭山市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和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5〕57号)及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办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制定了双鸭山市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双鸭山市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工作。
(二)起草、制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b08ad7c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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