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四季艺术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四季艺术团。
第二条:由人文艺术学院和学校团委共同领导。
第三条:四季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人文艺术学院的声望。第四条:四季艺术团活动以人文艺术学院承办的大型活动为主,会固定在春夏秋冬四季进行各种类型巡回演出和不定时安排各项演出活动。
第二章 团员
一、团员选拔制度1、四季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我院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级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3、凡是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能够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可以成为艺术团学员。4、各队、组定于每学年艺术团纳新之际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组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和艺术团团长的同意。5、各类文艺晚会:艺术团办公室负责安排团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二、团员的权利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三、团员的义务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5、服从艺术团老师和各级干部的安排。四、团员退团制度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五、团员的行为
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2、如有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负责人事先请假。
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负责人说明。
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秩序。
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
7、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的考勤情况。考勤表每周末汇总。团员必须遵守本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校纪校规、本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团利益。
8、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9、不得参加相抵触的活动。
10、团员之间团结互助,与领导积极配合。
11、成员要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精神。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等待处理。
12、为确保团队正常训练,演出及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队员必须按时训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训练开始或结束时必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训,。
13、训练时要求做到谦虚好问,勤奋刻苦,努力创新,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积极提出有利于团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4、积极参加队团里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管理
一、考勤制度1、各队、组建立纪律簿,各队、组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2、各项活动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病假要有医院证明,未经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一学期缺勤三次以上的(不包括三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6、对多次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退团处理,并按章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二、日常工作制度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学校、院系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2、各队、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队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组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5、艺术团每星期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三、演出制度
1、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负责人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演出场地
5、演出时注意本队形象。
6、每次演出,必须认真对待,用心投入。
7、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
8、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
9、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
10、所有成员必须爱护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不得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
11、个人不得擅自参加各种演出活动,如有需要请上报领导等待批准。
12、每次外场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四、艺术团纪律和要求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负责人请假。2、服从队长,团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9、本规定解释权归人文艺术学院分团委所有。
附注:人文艺术学院四季艺术团组织机构
艺术顾问:马菱
指导教师:
团长:张伟健 谢学艺
音乐协会会长:郑琪钢琴组组长:孙长磊
舞蹈组组长:于萧憨 杨帆
古筝组组长:胡娇阳
合唱组组长:刘垠泽
绘画协会会长:吴旭
国画组组长:张阔
素描组组长:刘垠泽
色彩组组长:黄苗子
书法组组长:杨洋
艺术设计协会会长:敖思楠
POP组组长:刘垠泽
平面设计组组长:张阔
诗歌鉴赏协会会长:曹观远
文学素养组组长:杨洋
诗歌朗诵组组长:丁欢
职业生涯规划协会会长: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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