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
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流程
一、 说明
1、 本流程适用于在南京大学修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的学员;
2、 根据学科分类,所有经济、金融、国际贸易等相关经济类方向的研修班学员统一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其他表述“金融学硕士”等均不符合国家规定;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的审核权在经济学院,发放权在南京大学,其他单位无权审核学位。
3、 本流程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以及南京大学相关规章制定,便于学员掌握;若国家或者校方规定有所变化,所作调整相应变动。
4、 所有通过研修班课程考试,并且通过国家与南京大学规定的相关考试的学员,均有资格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阶段分为资格审查、分配导师、论文写作、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阶段。
5、 申请人需在答辩时间前半年递交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
二、 资格审查阶段
资格审查是申请人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的必要程序,申请人需要
到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地点:安中楼1416室顾老师)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需要提供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及16门课程考试试卷原件;
2、 申请人需要提供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课程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单(即每年5月份全国统考成绩,考生可在报名的网站上打印);
3、 申请人需要提交南京大学组织的统考专业题库考试的成绩(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列原著选读、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共计6门考试的试卷原件,此项考试每年下半年考试,考生可以在通过考试后到经济学院统一领取);
4、 非经济学本科的学员,还需通过南京大学经济学院统一组织的“跨学科专业课考试”,并提供原试卷(此项考试由经济学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时间由学院统一通知);
5、 在南京大学经济学院领取南京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注册审批表,填写后由经济学院审核(金融与保险学系2012年以前单独招生学员由金融与保险学习审核)盖章,并备案;
6、 申请人需要到工商银行缴纳1万元论文指导费,并将缴费凭证交至南京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办公室开具发票。(安中楼1004室刘磊老师)
三、 分配导师阶段
分配导师是研修班学员最终确定毕业方向的重要阶段,申请人须积极配合学院的统一安排。
1、 申请人须在每年规定时间递交申请,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之后,需要提供论文指导费发票原件,交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安中楼1416顾老师)审核;
2、 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研究计划,研究计划需写明自己的研究主题、研究目的、研究思路等相关内容;个人研究计划是分配导师的重要依据。
3、 申请人可以在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可选的指导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选择三名导师,由导师决定是否接受申请;若三位教师均不接受,则由学院根据科研方向随机安排。
四、 论文写作阶段
1、 各位同学应当认真对待论文写作,南京大学对于学位论文执行严格的论文抽检工作,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南京大学对于学位论文的各项规定;
2、 申请人在院系教务员的指导下填写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计划表,由导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盖章,交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备案;(安中楼1416顾老师)
3、 申请人应该严格按照导师的要求开展各项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导师主持的各项研究课题,主动参与调研与写作;
4、 申请人应该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至少1份,需符合我校授予学位量化指标,具体要求参照《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条件》。
五、 论文答辩阶段
申请人凭1万元论文指导费发票到研究生院领取以下材料:
1、 领取《南京大学在职人员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2、 领取专家推荐信二份;
3、 领取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三份;
4、 领取论文答辩表决票五张;
5、 领取答辩委员会委员送审表一份;
6、 领取在职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一份;
7、 领取论文封面四份;
8、 领取毕业论文中英文摘要首页用纸各一份。
以上1至8项均在南京大学树华楼204室领取,申请人须将领取材料交至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安中楼1416室顾老师),并等通知统一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安排在每年5月、11月,其他时间不予安排。
六、 学位授予阶段
申请人到研究生院交以下材料(统一交至树华楼204室夏老师):
1、 南京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注册审批表;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南京大学提供的申请人简历、学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的材料(密封加印);
3、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计划表;
4、 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 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
7、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需验证)
8、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9、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10、 专业的题库考试成绩(校统考);
11、 所有硕士生课程考试试卷及成绩16份(试卷上应注明考试科目、任课教师、考试时间,还要有任课教师签名,成绩单需有教务员审核签字);
12、 跨学科申请学位者需提供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试卷及成绩证明3份(试卷由任课教师签名);
13、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至少1份(需符合我校授予学位量化指标);
14、 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费(1万元)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5、 《南京大学在职人员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16、 专家推荐信二份;
17、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三份;
18、 论文答辩表决票五张;
19、 答辩委员会委员送审表一份;
20、 在职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一份;
21、 硕士学位论文二份(要导师签字)及软盘一份;
22、 学位论文详细摘要中英文各二份(1500字左右);
23、 授予同等学力硕士人员登记表一份;
24、 一寸和二寸彩照各一张。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院学位委员会以及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发放学位证书。
附件二:论文指导费缴费方式及联系方式
1、向银行转账,帐号:4301011309001041656
2、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汉口路支行
3、开户单位名称:南京大学
4、论文指导费用:1万元
5、缴费注明:经济学院论文指导费
6、开具发票:安中楼1004室刘磊老师
7、联系方式:电话:025-********
QQ:371770584
邮箱:jjxy-gxl@nju.edu.cn
附件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明流程图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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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a19c9ab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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