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02 14:16: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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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
  招照“边检查、边复查、边督查、边销号”的原则,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复查销号的基础上,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督促其整改销号,确保所有检查发现的隐患于10月底前“动态归零”。
  二、行动时间
  20XX930日至1124
  三、重点范围
  煤矿 突出整合重组和瓦斯治理这两个关键点,对整合重组矿井坚持24小时派人驻守,严防非法违规生产。重点检查生产煤矿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抽采系统和抽采达标情况,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要坚决整顿关闭。
  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重点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擅自生产,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露天矿山未分台阶开采;尾矿库超设计标高运行、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排洪设施与设计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重点查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擅自改变工艺、原料等行为;重点检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涉氨涉氯化学品的装置和场所,严查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规使用危爆物品,严防相关产品、原料流入非法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等行为。
  冶金建材 重点查处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熔融金属作业等关键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及评估监控、安全设施“三同时”、维修拆除等危险作业及进入危险场所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道路交通 重点查处客运车辆不按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等行为;重点打击治理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校车、无证旅游包车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危爆物品运输环节的监控,加强对进京或途径北京车辆的检查,严防非法运输夹带危爆物品。
  建筑施工 重点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操作人员无证或未经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严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发生。
  消防 重点查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以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不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人员密集场所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九小场所”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锁闭、堵塞;高层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测,未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未进行定期检查等违法行为。
  民用爆炸物品 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私自生产或许可到期仍组织生产;“四超”、“三违”等行为;在停产整顿、技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销售合同备案或报表;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给非法用户;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未按民爆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建设;超核定能力存放;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违反规定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同库存放;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等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 重点查处民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冷库企业、涉氨涉氯企业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以及产业聚集区锅炉存在的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非法行为。
  职业健康 以粉尘、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和高毒物品危害作业场所治理为主线,对职业病危害行业分布广,接害职工多,容易发生群发性职业病事故的行业开展执法。重点查处不履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检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危害因素监控、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法定义务,未按规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等违法行为。
  建材行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督促隐患整改消除。
  四、组织形式
  镇安委会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成立督导组,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督导。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专项执法队,重点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国土资源所、安监站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私挖滥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城乡规划所负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派出所负责对道路交通、消防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存、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等行为。交警中队负责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组织专项执法队,及时查处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各安委会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沟通,专门制定行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复查、督查和销号。
  全面覆盖,严明责任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复查销号,谁处罚、谁负责执行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隐患。
  大力宣传,认真反馈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83ca5c5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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