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
【法规类别】国家旅游度假区
【发文字号】渝府[2014]7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28
【实施日期】2014.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
(渝府〔2014〕72号)
江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送审稿)〉的请示》(江津府文〔2014〕128号)收悉。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旅游度假区范围为龙潭水乡、四面山国际度假小镇两大组团,规划面积9.62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5.59平方公里。其中:龙潭水乡组团位于龙潭湖老场镇内,规划面积0.34平方公里;四面山国际度假小镇组团规划面积9.28平方公里,位于四面村东北,包括东起老四面山场镇,西止牯牛背,北抵玄武山,南达梅花鹿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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