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40872

发布时间:2019-12-29 14:10: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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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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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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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项目合作的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双方在重庆地区各自掌握的的资源优势,让广大重庆市民享受双方提供的创新优质服务。

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目的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目的是:确立双方项目合作的各项基本原则,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尽快实施双方合作项目。

三、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础

甲乙双方确定:“天翼·交运通”相关业务为双方进行合作的基础。

四、合作的总原则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确立“行业互补、共创增值、共谋发展”为合作的总原则。

五、合作内容及形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各自拥有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商户资源共享 、复合营销合作 、宣传渠道 、电子商务合作、店面渠道与交通资源结合 、消费者行为分析服务、公务员、楼盘业主、企业员工集客资源共享 、高端客户资源共享、积分合作 方卡片整合、联盟合作商户、营业用软硬件设施设备,技术条件等)开展合作。具体单项合作项目的形式、内容、期限等,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单项合作协议予以明确。双方合同的内容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共同协作并由甲方提供其客户资源和公交IC卡收费系统的建设和投入;乙方利用甲方已建的公交IC卡收费系统发展天翼·交运通UIM手机卡;

2:双方共同建设空中充值平台和圈存平台。

3:双方共同建设增值业务平台、网点。

4:在双方系统完全融合的情况下,乙方的天翼专营店可代理城卡电子科技公司售卡充值,甲方的直属和代理网点应优先选择乙方提供VPN专线服务,但其中所涉及的POS机等设备由甲方提供;

5:甲乙双方共同发行联名卡或UIM-PASS卡。甲方可作为乙方的资源性合作商,双方共同推进双方业务的市场拓展。

6:甲乙双方高端客户资源及客户应用环境共享。

7:甲方以集团及其公交系统的客户资源关系带动公交系统内成员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电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天翼交运通。

8:甲方可充分发挥在集团内部优势,在公交及相关附属车载系统上提供乙方产品的相关业务宣传。

2、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共同与第三方协商单项合作项目,签订单项合作协议。

六、合作双方的主体资格

甲方: 是拥有城市通卡运营、软件研发及销售业务经营资质的国有控股企业。

乙方:是拥有电信全业务经营资质的、、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

七、关于发挥双方资源的整合优势

为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甲乙双方应积极开发与拓展互补性产品及服务,发挥双方资源整合后的跨行业增值效应。

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开放相关业务,本协议的应用业务推出必须分别通过甲乙双方的相关业务测试后,方能正式投入应用。

八、关于本协议的市场营销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制定统一的市场营销计划,各自指派负责人以落实该计划的实施,并时时向对方通报业务发展情况。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应积极拓展合作思路,在本协议框架下,积极协商单项合作项目内容,细化合作细节。

2、甲、乙双方新设、更新、升级现有设备、资源、系统、服务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完善相关合作对接,更新工作。

3、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获得本框架协议、单项合作协议及合作项目中相关事宜的审批,使双方合作得以顺利进行。

十、关于本协议的性质

甲乙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的合作至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为排它合作性质,甲方不得与其他通信运营企业进行合作在公交领域发行各种形式的联名卡。

十一、协议实施的组织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以正式公函形式指定专人负责,抽调人员共同组成项目合作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任何一方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如有变动,应当即时通知对方。

“协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将争议提交给各方的专门负责人进行会商。

当各方的专门负责人仍就争议不能达成共识时,各方的专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将争议向各自的分管领导人汇报。

十二、协议对外宣传事宜

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使用各自惯用的宣传方式和媒介在自身资源上宣传甲乙双方合作内容

十三、关于本协议的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任一方在本协议中涉及到得项目开发、测试、运营过程及其他相关工作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技术秘密与技术资料严格保密。

任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十四、关于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实施期间,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势,造成甲乙双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协议,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本协议的免责条件

对于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甲方的的记录和数据的丢失、损坏以及由此导致的甲方的损失,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乙方的的记录和数据的丢失、损坏以及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关于本协议所列条款的变更

甲乙双方约定:任一方要变更协议所列条款,均应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

十七、关于本协议的附加协议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实施期间,因情势变化,双方可以签订本协议的附加协议。本协议的附加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的期限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协议的期限为伍年。从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协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履行本协议的合同期限超越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顺延至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履行本协议的合同期限。

十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二〇一〇年 二〇一〇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3035545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d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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