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一生的敌人
新年的家庭聚会,我们家最大的变化,是从大人到孩子,每人手里一只iPhone或iPad,并投入在它们的游戏里。刚刚过去的周末,一群朋友面对珠江美景而坐,却纷纷掏出自己的iPhone手机,互转微博。
某天在茶馆,人们喝下陈年普洱,随意便聊起了乔布斯,那个自己手机和电脑的开发人,著名的苹果公司的创始人。
一位女士立刻激动起来,她希望乔布斯不要那么快离开,因为她实在太喜欢苹果的产品,尽管她从不去了解苹果公司的商业问题,但每看到一样产品,她便按捺不住购买的欲望。“是的,就是美,最令我激动的一点是它的创造力!”她甚至认为,假如乔布斯曾经是个修行者,那么苹果的产品则充分体现了乔布斯的灵性精神——无论外在的世界如何,我只专注内在,并最终在内在发现了无穷的创造力,而这份内在的力量自然而然便吸引了世界的注意力。
这是热爱苹果的消费者的一种解读,而对乔布斯的另一种解读则是,在乔闪耀的成就背后,其实是他与无数敌人的“战斗”,正如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箴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为了改变世界,他无法忍受任何人对他指手画脚。
如果你胆敢在他的舞台表演,抢走他的锋芒,那么毫无疑问你就是他的敌人。在商场,乔布斯敢于向任何公司开战,而微软、谷歌都曾是他的对手。尽管一个专注在自己内在的人是不会有敌人的,一个专注于自己
>>>>内在的企业也不会有敌人,但乔布斯这一生,却依然在每个阶段都会遇到敌人,尤其是现在,最大且最难以对抗的敌人,竟然是死亡。
HI,JOBS!“不明生物”乔布斯
乔布斯是个传奇,没人能否认。天才、圣徒、纯粹、狂热、恶魔、傲慢、孤僻,暴躁……最好与最坏的词都可以套用在他身上,并不让人觉得突兀。究竟是什么铸造了乔布斯这样一个不明生物?
新媒体专家魏武挥说,乔布斯就是崇拜马克思、毛泽东、斯大林,这一点尽管目前还无从考证,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对于强权的迷恋,也已是有目共睹。
乔布斯长到17岁的时候,他站在镜前,初次感受到体内锁闭的生命力,却再次意识到死亡随形而至。只是这次,他主动开口了:“如果今天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会不会完成你今天想做的事情呢?”
连续几天,他的答案都是“不”。
此时的乔布斯对未来还毫无规划,他生长的只是对死亡的知觉。这一年,他在俄勒冈州波特兰的里德学院读大学一年级。只读了一个学期,因为花光养父母的积蓄,他辍学了。
三十三年后,身为苹果公司CEO的乔布斯,出席斯坦福大学的某届毕业典礼,忆及他的十七岁,此时距离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已有一年。
>>>>如今,乔布斯的病情牵动全球人的神经,他对死亡似乎也有了更充分的发言权。生命不是一个被死亡剥夺的过程,而是被死亡赋予的过程。“谨记我随时死去,这是我所知道的,来避开将要失去一切的陷阱的最好方法。”
成长
乔布斯从1976年创立苹果公司开始,除去中间不在位的十年,执掌苹果仍然长达25年之久。
他声称在苹果干活,不是为了钱,领着1美元的年薪。在NeXT公司被收购时,他将所获的价值150万美元股票以最低价出售,只留下象征性的一股。
“我们的目标从来就不是打败竞争对手或者挣钱,我们的目标是做尽可能不平凡的事情或者更伟大的事情。”这样的口号如果不是公司的公关标语,听上去倒更像是暴君卡利古拉发出的低吼。
1982年,长发过耳、蓄着一抹雅皮士唇髭的乔布斯创办苹果五年后,身价“一夜爆涨”至1.59亿美元,从而首次登上《时代》杂志封面。财富的急剧膨胀并未让这个青年产生心理倾斜,他对自己的扮相滞后于身份还懵然无知。
有人把这份对自我身份的淡然,归根于乔布斯二十一岁时的印度之旅。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
>>>>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这种自我意识的惰性,也可以理解成对外界的漠不关心。直到创立苹果前夕,乔布斯还延续着学生时代的邋遢作风。他在Atari公司工作期间,因为身上异味太重,被安排去上夜班。这个工作起来连眼皮也不抬一下的年轻人,对周遭的变化表现得似乎很无所谓。
但不是一成不变,他的着装逐渐形成定规,黑上衣、天蓝牛仔裤和灰色运动鞋成了他的标准配置。这套加起来不到200美元的行头如果说是年轻富翁精心的自我符号化,还不如说他具有老式的美国犹太族裔传统。他们常年扣在头上的白色“南瓜皮”和听任生长的大胡子,都像是族群辨认的记号。
功绩
所以,“乔布斯从1975年出道到今天,干了35年——最近这三年仿佛是把35年的功力一掌击出——他用一款iPhone干掉了诺基亚,之前用iPod超越索尼,再回过身来用iPad撼动微软和英特尔。”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炜对乔布斯的见招拆招,透着一股代入的快感。
在国内IT界,乔布斯的热烈拥趸是周鸿袆、朱骏(第九城市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这样的狂徒。前者以小博大地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