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员的评选方法

发布时间:2011-07-04 16:40: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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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员的评选方法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在学生党建工作中实施党的先进性建设系统工程的意见》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评选和表彰红旗学生党支部、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标兵、优秀学生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学生党员工作站8个左右,先进学生党支部30个,优秀学生党员200名,优秀组织员10名左右。在各学院党组织推荐申报的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的基础上,分别评选出红旗学生党支部10个和优秀学生党员标兵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

1.党支部设置合理、机构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团结协调、战斗力强;组织生活、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党支部原则上应于2008101日前组建,人数一般不超过25人。

2.组织学生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积极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结合学生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和党日活动,引导学生党员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

4.积极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认真开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5.党支部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政治核心。

6.支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生活、班级活动、学生社团等方面表率作用突出,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二)优秀学生党员

1.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2.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出色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主动关心和帮助困难同学,了解和掌握所联系宿舍同学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4.在品德修养、学风建设、维护稳定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严于律己,谦虚谨慎,为人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入党时间原则上应为200871日之前。。

三、有关安排和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由各学院党组织推荐申报、学校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的办法进行。

2.各学院推荐的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数量不得超过分配名

3.各学院在推荐时要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优秀学生党员人选应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党员先进性述评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学生党员工作站、先进党支部等先进集体也应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推荐时应对拟推荐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4.各学院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主要事迹,应采取写实的手法,字数在1000字左右,直接填写在相关登记表上,确有需要可另附相关材料。同时将推荐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情况按要求汇总填入《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登记表、汇总表均需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于69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5.各学院要认真核实报送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主要事迹中的事实和数字等,确保准确无误,学院党组织负责同志须在相关登记表和汇总表上签字。

6.各学院党组织和广大学生党员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要把评优过程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鼓舞干劲的过程。

特此通知

附件:1.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红旗)学生党支部登记表

3.优秀学生党员(标兵)登记表

6.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校党委组织部

○○九年五月十三

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2010年,我校普通本专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预计2000多人,他们中有不少是学习勤奋刻苦、综合素质较高的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更有些是近年来我校通过开展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而涌现出来的理想远大、情趣健康、乐于奉献的大学生党员,他们即将踏入社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广大学生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坚定信念、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010年,我校将继续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标兵评选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一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7.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四)其它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今年3-5月期间要继续在毕业生党员中开展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毕业生党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支持西部、开发西部的志愿者,做先进文化的传承者和实践者;离校前为母校发展提一条建议,参加一次活动,同时召开毕业生党员代表座谈会,收集毕业生党员对母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与在校特困生结成帮扶对子,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党员捐书、捐物(与学习有关的物品)和捐款,数额不限;举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永葆党员先进性 全体毕业生党员签名活动;6月底,在毕业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下,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各学院也可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2.在评选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标兵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标兵须经其所在党支部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已被推荐出来的候选人,要在学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东理工大学2010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标兵登记表》(附件二)。

3.各学院党总支在521日前将在3-5月期间开展的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的总结及推荐的《山东理工大学2010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标兵登记表》及2000字事迹材料以书面方式(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方式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经学校审核后,正式确定山东理工大学2010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标兵,予以表彰。

二、省级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标兵评选

在评选出的山东理工大学2010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标兵的基础上,学校将严格按照《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0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的通知》(黔教(委)组发[2010]4号)文件的要求组织进行评选,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公示无异后,填写《山东省高校2010树当代大学生党员形象活动标兵登记表》(附件三),推荐参加省教育工委的评选。

三、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

本专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一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思想觉悟高。

2.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名列全班前20%以内,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6.优秀大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在优干三好学生中选拔。

(四)其它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评选,杜绝不正之风干扰。

2.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评选,交学院审查,并在各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附件四)和《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附件五)。

3.各学院在412日之前将《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和《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以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学生工作部,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立为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予以表彰。

四、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

本专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一

(三)评选条件

1.必须是校级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2.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必须是所学专业毕业生中最优秀的。

3.无任何补考科目及违纪现象。

(四)其它要求

1.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选出的山东理工大学2010年优秀大学生的基础上,组织进行评选,报学院研究同意,公示无异后,填写《山东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附件六)和《届山东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附件七)。

2.各学院在412日之前将《届山东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和《山东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以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学生工作部,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经教育厅审核后,正式确立山东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予以表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9a0abe9998fcc22bcd10d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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