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对财务总监职责授权

发布时间:2015-01-05 09:47: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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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水务发展下属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授权

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对董事会会负责,经过董事会授权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监控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经济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3、参与审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拟定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为公司重大经营性、投资性、融资性的计划和合同以及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方案提供财务决策信息,报请公司董事会审批;参与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偏离的预警报告和重大财务事项的及时报告);

5、检查公司财务经营事项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

6、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经理(财务科长)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情况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

8、配合会计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资产评估工作;

9、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10、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4340a9eaeaad1f347933f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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