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学生的德育故事

发布时间:2023-03-12 17:41: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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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生的德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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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教授在一次讲座时说过两个故事,恰好也可以从正反两方面解释“德”的这种物质“得性”。第一个故事是说,鲁国国王颁布一份文件,要求有机会出国的国人如果在国外看见本国的同胞被沦为奴隶,应该将其赎回,所花费用回国后由政府报销。孔子有个学生在国外果然发现同胞被沦为奴隶,于是将同胞赎回。但是,他并没有去报销费用,所以,大家都盛赞他的高尚品行。孔子得知后却批评了他,说:你这样做是缺德的,因为你会使其他人无所适从。为什么呢?假如其他人也在国外看见自己的同胞被沦为奴隶,他如果听了国王的话,将同胞赎回并按规定报销了费用,别人就会拿他与孔子的学生作比较——孔子的学生可以不来报销,你却来报销——结果使他显得品德不那么不高尚,尽管他是听从君王的命令去报帐的;如果他向你学习,赎回后也不去报销费用,他则无故损失了金钱。这种损失,一次可以接受,两次可能有怨言,多次则不愿意了。由于有了孔子的学生不报帐在先,其他的人就会陷入“报帐也不好,不报帐也不好”的两难境地。这样,今后的鲁国人在国外见到同胞被沦为奴隶时,为了免却两难境地,可能会装作没有看见。于是越来越多的国人将不再赎回落难同胞,越来越多的落难同胞也不能获得救助,所以,你的行为尽管是“无私的”,但由于它不会使更多的人有所“得”,所以却是不道德的。
第二个故事是,孔子有个学生过桥时看见某人不慎跌入河里,便奋不顾身将其救起。其家人万分感激,硬谢该学生一条牛。牛在农业社会自然是最宝贵的东西。学生没有办法,恭敬不如从命,就将牛牵回了家。在回家的路上,刚才对他还大加赞赏的人见他牵走了人家一条牛,便转而指责和唾骂他,人们认为,做了点好事是不应该要人家的报偿的。孔子得知后反而赞扬了自己的学生,说:你将牛牵回家是很道德的,因为你这样做会使其他人认识到,做好事必有所得。当“做好事必有所报”形成了人们的道德信念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在见到他人危险时奋勇相助,这样,你的行为将激励越来越多的人去做好事,让越来越多的遇险者“得”到救助。所以,你的行为尽管是“有私的”,却是道德的。
因果报应的思想是对“德,得也”观点的生动阐释。台湾学者南怀瑾先生认为,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思想都是建立在“因果报应”基础上的,所谓因果报应就是日常生活百姓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做了好事,必有所得,做了坏事,必有所损。这种报应即使没有发生在当事人身上,也会扩及到他的亲人、后代身上;即使没有发生在本世,也会延及到后世。孔子在注《易经》时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道教也宣言上天可以察知人之善恶而予以奖惩,至于佛教更有完整和系统的因果报应思想。实际上,世界上主要的宗教都有类似于“灵魂不死”、“轮回”、“三生三世”的说法。因果报应的思想被宗教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实际上,它也是有人性基础的。人生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人往往是“以恩惠报答恩惠,以冤仇回敬冤仇”,众多的人性就形成了一般的“社会规律”,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因果报应就是社会的一种道德规律。市场经济里所形成的诚信品德既不是人所固有的“善良本性”,也不是靠道德家们苦口婆心地、一厢情愿地反复呼吁“希望……”、“加强……”就能够养成的德性,它实在是市场生活里反复博弈中的“得失报应”对交易双方的忠告。一个社会,若没有建立起公正的道德强化机制,若不能在人民心中养成“善恶必报”的道德信念,一切道德教育都将苍白无力。曾经盛行于中国的“二十四孝”故事,大多数都隐含着“德,得

也”的教诲,其表现或者是感动天地,得到下凡神仙的帮助,或者是感动曾经一度虐待自己的对方,使之回心转意,或者是得到他人的尊敬和效仿,等等;如果我们再读读威廉·贝内特编著的《美德书》当中的道德教诲故事,同样也会感到“德,得也”的德性脉搏。
当然,道德生活里的回报,只能看作是对道德主体之精神人格做出的肯定和安慰,完全不必在物质价值上追求对等报偿。实际上,如果追求这种对等报偿,他也就不会做出道德行为了。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道德行为就应该是无偿的,否则你的英雄壮举就会黯然失色。其实,道德行为主体接不接受回报是一回事,社会是否有制度给他们提供回报则是另外一回事。道德的回报机制不只是对行为主体的美德表达肯定,也是对其他潜在道德行为主体的鼓励和引导,更是在建设一种让美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强化机制。反观现实,我们仍然可以经常看到大量的弱化道德的现象,有的受害者拒绝出来作证,不仅让坏人无法受到制裁,也使那些曾经对他们舍身相救的好人得不到应有的肯定;有的人得到了英雄的救助,但当他得知自己对英雄的牺牲应该承担一些费用时,却悄悄地躲开了;有的人不仅在英雄需要帮助时冷漠旁观,而且对英雄还冷嘲热讽……。翻翻报刊,我们经常会看到道德英雄们的无奈、苦笑和凄惨!但愿英雄们的“寒心”不会让他们对自己的英雄壮举感到后悔!不会“教”世人更加远离道德!
某孩子不幸溺水,不会游泳的父亲恳求站在岸上围观的人群帮助救他的孩子,大家无动于衷。父亲只好开出价格,说如果谁帮他救上孩子,愿意如数奉上酬金,于是,有几个年轻人跟该父亲讨价还价,直到要到了自己乐意的价钱,才跃入水中去救人。见死不救无疑让人痛心,但是,先讲价钱再去救人同样也要受到谴责。那么,这种行为与本文所说的孔子的学生因为救人而得到重酬的行为是不是一样的呢?表面看来是一样的,因为,它们都得到了报偿;但是,仔细分析后就会发现,这两者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先讲价钱再去救人的行为属于商业行为,而先救人再有报偿的行为属于道德行为。商业行为以赢利为目的,行为者此时此刻的真情实感(即“德,‘直’也。”)不是要救人,而是要牟利;道德行为以行善为目的,行为此时此刻的真情实感就是要救人。商业行为最后所获得的报偿是该行为之目的——因为要得到这个报偿,所以才做这种行为,行为只是获得目的的手段、途径;道德行为最后所获得的报偿是该行为之结果——因为做了这种行为,所以得到了这个报偿。以报偿为目的者,如果没有得到这个报偿,他就会觉得作为手段的行为不值得、是失败,手段的成败由目的来证明;道德行为以行为本身为目的,后面是否有所“得”,并不能作为判定行为本身之成败的依据。当然,如果这种行为得到了社会的赞许,在物质上或者精神上使他得到了肯定,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获得正强化,他可能更倾向于重复类似的行为,如果没有得到社会的赞许、或者得到社会的反对,使他在物质或精神上得到否定,他可能更倾向于避免类似的行为。在人的生命面临严重威胁的时刻,在呼唤道德精神的情况下,商业行为是不值得鼓励,甚至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厉以宁.“入世”和中国经济改革.中央电视台·科学教育频道(台)·百家讲坛.2001-9-12这两个故事也是告诉我们,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有道德,不是看他是无私还是有私,而是看他的行为是否使双方都有所“得”,或者是否能够鼓励更多的人去表现道德,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人“得”到帮助。无私的行为不一定就是道德行为,有私的行为不一定就是不道德的行为。这与人们通常用“无私”来定义美德的观念是大不一样的。
转引自盛洪.道德·功利及其他.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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