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及流动

发布时间:2018-08-24 18:48: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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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76期)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主办 20141230

工作指导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不合格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召开卫生计生政务服务工作研讨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

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举办省级涉水产品行政许可培训班

工作动态

省卫计委召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建设项目吉林省试点单位培训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吉林省放射诊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吉林省人大组织开展《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专项检查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举办2014年计划生育监督工作培训班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完成全省放射治疗和核医学放射诊疗许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完成2014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论坛

吉林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调查与分析

基层工作

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迎接全省卫生综合监督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再接再厉,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市级卫生监督机构

吉林市卫生计生委聂景山主任带队到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调研指导工作

吉林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辽源市卫生监督所代表吉林省就《母婴保健法》等“一法四规”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接受国家卫生计生委督导组督导检查

为民情怀感人至深 楷模事迹催人奋进

——辽源市卫生监督所学习全国时代楷模吴亚琴同志先进事迹

辽源市卫生监督所召开2014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

辽源市卫生监督所召开落实

“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工作会议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开展生活饮用水应急演练工作

长白山卫生监督所全力做好两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长白山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监督检查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全国控烟立法城市控烟执法能力经验交流培训班上做经验交流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监督所接受市监督所年度考核验收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监督所举办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抽取城区接受省卫计委实地检查

长春市卫生监督所到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开展“执法记录仪”应用专项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查组莅临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督查指导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国家公务员考试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双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取缔一家非法诊疗机构

延吉市卫生监督所开展节前卫生监督检查

图们市卫生监督所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图们市卫生监督所圆满完成2014年卫生监督工作

图们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查处不合格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检查

珲春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制中国

通化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打击非法行医 净化医疗市场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血液透析专项监督检查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储血点进行监督检查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柳河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冬季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镇内重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执法大检查

安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涉水产品专项检查

省际交流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以卫生应急示范区县创建为契机 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三大功能初步实现三服务

湖南省张家界市卫生监督所积极探索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长效机制

学习园地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标准工作五年规划

工作指导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不合格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通知

(国卫办监督函〔2014116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监督中心:

近日,媒体报道了国家质检总局在净水器产品质量执法打假质检利剑集中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净水器质量不合格问题(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为进一步加强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现将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各地,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媒体曝光的13个不合格产品开展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执法机构重点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照卫生许可内容进行生产、是否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生产无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企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查处;对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要进行卫生安全性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严肃查处;对发现违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行为要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对净水器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家电商场和连锁超市,发现销售无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查处;发现有销售媒体曝光的13个不合格产品的,要及时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实信息,对检测不合格的,责令经营单位下架停售。

三、各地要严格落实卫生许可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执法机构网站上公示本辖内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信息和生产企业名录。

请各省将监督检查情况于20141226日前报我委综合监督局。

联系人:张利

电话(传真):010-********68792400

附件:媒体曝光的不合格净水器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1216

附件

媒体曝光的不合格净水器及生产企业名单

(摘自http://www.nhfpc.gov.cn

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召开卫生计生政务服务工作研讨会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加强卫生计生政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窗口单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于2014124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召开了全国卫生计生政务服务工作研讨会。来自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90余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陈锐主任、吴咏梅副巡视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参会代表就如何规范审批行为、提升窗口单位业务水平和做好为民服务等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交流。会议安排了广西、安徽、吉林、重庆、河北、深圳等6个省市代表进行了政务服务经验介绍,吉林省卫计委审批办董彪主任代表吉林省做了题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大会发言,受到了监督中心领导和参会代表的一致好评。经验交流结束后,监督中心陈锐主任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政务服务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

为贯彻国务院机构改革、转变职能要求,规范地方卫生计生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以下统称《工作规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着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工作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同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各地要创新思维,抓住机构改革机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对具体承担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监督机构予以应有的履职保障,确保在机构改革中卫生计生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

二、按照《工作规范》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综合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省级综合监督机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具体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二)实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3)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

(5)参与新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现场核查;

(六)负责对下级综合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及考核;

(七)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四、地(市)级综合监督机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二)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综合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及考核;

(五)承办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县(区)级综合监督机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二)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三)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宣传;

(四)承办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举办省级涉水产品行政许可培训班

为做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下放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于2014112628日在北京举办了省级涉水产品行政许可培训班,对来自全国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90余名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和监督中心相关领导参加了培训会议。

培训班聘请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白雪涛所长、张岚研究员、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姜江主任为授课老师,对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中的技术问题、卫生安全评价检验要求和各种涉水产品现场审核工作的重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学员们就涉水产品许可审核及日常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咨询答疑。培训期间,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的领导向参会人员通报了国务院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最新信息。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工作动态

省卫计委召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建设项目

吉林省试点单位培训会

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了《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建设项目》的调查工作,并将吉林省确定为项目合作单位。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于2014122223日在长春市召开了项目试点单位培训会。来自长春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和延边州卫生计生委的5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会。

省卫计委审批办董彪主任在开班讲话中指出,卫生计生工作是民生关注的焦点之一,卫生计生行政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很大,全省各级卫生计生政务服务机构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完善相关制度和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为管理相对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优质服务,这也是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形势对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工作的要求。

培训期间,授课老师对《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建设项目调查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建设项目答题卡》的填写和报送方法做了详细讲解,学员们就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老师进行了认真咨询。培训结束后,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冯志民书记做了总结讲话,希望各试点单位能够认真、严肃对待,设专人负责,按照项目要求填写和报送,把此项工作做好、做细。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吉林省放射诊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014 127日至129,国家卫生计生委放射诊疗督导检查组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方援建副局长带队,一行7人对吉林省放射诊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听取了吉林省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现场检查了6家医院(其中4家为委属)。具体检查了吉林省卫生计生委落实《通报》情况、2013年监督监测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委属4家医院自查和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并对吉林省6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指导。督导检查组对吉林省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个别医院受到表扬,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规范和完善,针对问题专家们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留下宝贵的监督管理经验,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吉林省放射卫生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吉林省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放射诊疗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放射诊疗工作质量,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吉林省人大组织开展《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立法调研工作

为了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全省人民的饮用水安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省人大拟制定《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按照立法程序,省人大教科文卫组织成立了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毛健、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秦海涛、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综合处处长何文贵、省政府法制办调研员王冠军、省卫生计生委法规处副处长肖永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崔会利和省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科长王文组成卫生立法调研组,于2014123-10日前往北京、贵州、海南三省市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行政许可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管工作,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饮水安全,近日,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生产输配水管材、饮水机、活性炭和超滤膜滤芯、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等33家企业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机制措施、提高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监测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举办2014计划生育监督工作培训班

为提高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水平,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20141222日举办了2014计划生育监督工作培训班冮森林所长主持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指出面对新的计生监督工作,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督整体水平,避免监督缺位。王立群副所长就计划生育工作历程与组织机构建设、计生监督重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的思路和要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等方面内容做了专题讲座。全所人员参加培训,会议达到既定目的,取得良好效果。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完成全省放射治疗和核医学放射诊疗

许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放射诊疗许可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针对个别医院新安装放射诊疗设备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问题,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20149月至10月开展了以放射治疗和核医学为主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对全省开展放射治疗和核医学的2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新安装设备放射诊疗许可情况以及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卫生审查情况。

28家医疗机构均获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新、改、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进行了竣工验收。

但本次专项工作中发现,仍有个别医疗机构擅自使用未取得许可放射诊疗的设备进行放射诊疗工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给予了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实施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对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罚款,同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未经许可的设备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并予以公告。

为防止放射事件发生,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及受检者的健康,下一步重点监督检查未经许可违法开展工作的医疗机构,增加监督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建议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办理设备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完成2014年职业卫生重点

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及《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全省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在全面检查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基础上,重点监督检查了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人员、仪器设备以及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开展工作等情况。

省、市(州)监督所对全省39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0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均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且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但个别机构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未依法履行职责,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项目对劳动者进行检查,使必检项目漏检;不按照法定时限出具报告,结果也未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等。此外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个别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尤其县级存在技术人员不足,缺少开展工作所需设备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法律意识,依法履行法律职责;严格审查标准,把好资质认证关,同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增加监督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技术支持作用。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监督论坛

吉林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调查与分析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霍烽 李凯 陈德生 李亚杰 刘英

[摘要] 目的 从机构设置、执法设备、人员等方面了解吉林省各级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为加强改进吉林省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方法 省卫生监督所按照调查内容设计表格,全省各级监督机构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后上报省所,由省所统一完成资料整理和录入工作。 结果 全省共调查卫生监督机构68家,其中58.14%的监督机构成立了独立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每科平均人数是3.44;我省各级监督机构的车辆、计算机数量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只有26.47%的监督机构有现场执法终端工具;66.18%的监督机构对传染病卫生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全省调查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相关专业人员242人,其中3555岁人数最多,占72.72%;学历构成以大专学历为主,占43.8%;所学专业以临床医学所占比例最大,占46.28%;人员职称以主管医师所占比例最大,占29.75%2013年全省有71.9%的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人员经过了相关培训。结论 我省传染病防治监督体系建设不完善,有待加强;监督人员数量不足,素质有待提高;现场执法取证工具配置不足,亟待完善;执法力度不够,与其它部门配合不足,需改善;监督员培训不到位,需加大培训力度。

[关键词]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监督员

近年来,我国相继经历了SARS、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疫情,我省也相应的加强了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为了进一步了解我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现状,探索如何更有效的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作者对吉林省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总结如下: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吉林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卫生监督人员。

1.2 调查内容与方法

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内容:监督机构的建立、科室设置情况;车辆、办公用品、执法取证工具的拥有情况;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人员数,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卫生监督员调查内容: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事传染病防治专业年限、培训等信息。

调查方法:由省卫生监督所按照调查内容设计表格,要求全省各级监督机构按照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文件要求,以填表答卷与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查。各市(州)调查结束后填写调查表,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由省所统一完成资料整理和录入工作。

1.3 资料整理

采用EpiDsta3.0录入数据建立数据库,数据分析用SPSS17.0软件。

2. 调查结果

2.1 基本情况

全省共调查卫生监督机构68家,其中省本级1家,地市级10家,区县级57家。共调查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相关专业人员242人,其中省本级4人,地市级39人,区县级199人。

2.2 卫生监督机构调查情况

2.2.1 我省各级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体系建设情况

我省共有68家卫生监督机构,其中省、地市级都成立了独立的监督机构;区县级有32家成立了监督机构,占区县级监督机构总数的56.14%。目前我省仍有25家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署办公,未完全独立。(详见表1

1 全省监督机构情况

在独立监督机构中,省级设置了独立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构成比是100%;地市级有6家监督机构设置了独立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构成比是60%;区县级有18家监督机构设置了独立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占成立独立监督机构总数的56.25%。(详见表2

2 成立独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室的情况

我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监督人数平均是3.44人(与疾控合署办公的监督机构及未成立独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的单位人员无法界定,未计算在内)。其中省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有卫生监督员4名;6家独立设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的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有23名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18家独立设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的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有59名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详见表3

3 独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室的人数

2.2.2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车辆、计算机情况

1)各级监督机构的车辆、计算机情况。省、地市级监督机构的车辆、计算机数量能满足目前的监督工作需要;区县级监督机构有53家、55家的车辆、计算机数量能满足目前的监督工作需要,构成比分别是92.98%96.49%。说明我省各级监督机构的车辆、计算机数量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详见表4

4 车辆、计算机情况

2)现场执法取证工具满足工作需要情况。省、地市级、区县级监督机构的照相机数量都能满足工作需要;省、地市级、区县级监督机构的录音笔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分别是1家、7家及47家,构成比分别是100%70%82.46%;省、地市级、区县级监督机构的笔记本、便携式打印机(或执法终端工具)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分别是1家、4家及13家,构成比分别是100%40%22.8%。(详见表5

5 现场执法取证工具拥有情况

2.2.3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联合情况。省、地市级、区县级监督机构与疾病控制机构联合开展监测工作的数量是0家、5家及34家,构成比分别是0%50%59.65%。(详见表6

6 与疾控机构开展联合检测

2)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情况。省、地市级、区县级监督机构对违反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机构数量是1家、7家及37家,构成比分别是100%70%64.91%。(详见表7

7 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单位数

2.3 卫生监督员调查情况

2.3.1 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员基本情况

1)人员年龄分布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人员的年龄分布以3545岁,4555岁两个区间最多,占72.72%25岁及以下的人数最少,只占1.65%。(详见表8)。

8 吉林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员年龄构成比较

2)人员学历分布 传染病卫生监督人员的学历构成以大专学历为主,占43.8%,其次是本科、中专,分别占33.06%22.73%,硕士及以上只占0.41%。(详见表9)。

由于省、地市、区县级在经济、工作存在较大差异,我们将这三个级别的卫生监督员的学历构成进行了比较,经X2检验,P<0.005,可以认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员学历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即省、市地区卫生监督员高学历者要多于区县级。

9 吉林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员学历构成比较

X2=16.251 P<0.05

3 人员专业分布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人员所学专业以临床医学所占比例最大,占46.28%;其次是预防医学专业,占26.03%;法律专业所占比例最低,占5.79%;还有21.9%人员专业不对口(详见表10)。

10 吉林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员专业构成比较

4 人员职称分布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人员职称以主管医师所占比例最大,占29.75%;其次是医师,占28.1%;高级职称所占比例最低,占11.55%;还有30.58%人员没有职称(详见表11)。

我们将省、地市、区县级这三个级别的卫生监督员的职称构成进行了比较,经X2检验,P<0.005,可以认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员职称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即省、市地区卫生监督员高职称者要多于区县级。

11 吉林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员职称构成比较

X2=4.109 P<0.05

2.3.2 培训情况

2013年全省有71.9%的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人员经过了相关培训,其中省级接受培训的比例最大,占75%,地市级接受培训人员所占比例最小,占69.23%。(详见表12

我们将省、地市、区县级这三个级别的卫生监督员的培训构成进行了比较,经X2检验,P>0.005,说明三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员培训情况构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吉林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员培训情况

X2=0.176 P>0.05

2.3.3 监督人员执法困难原因

通过调查,执法困难的主要原因为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薄弱,其次是经费、设备缺乏及人力不足。监督员自身素质、法律法规不完善、行政干预等也是影响执法困难的原因,也值得我们的关注,(详见表13)。

13 吉林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困难原因认知

3. 讨论

3.1 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体系建设不完善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部分之一。20001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吉林省开始了卫生监督体制的改革,到现在已经走过了14年,然而,吉林省各级监督机构的单位性质目前仍未明确,有的是参公单位,有的是全额事业单位,有的是自筹自资单位,而且有的单位几经波动变换。目前,我省事业单位改革在即,但对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仍没有明确说法。调查结果也说明,我省有36.76%监督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署办公,在独立的监督机构,也只有58.14%成立了独立的传染病防治科室,各级各地监督机构传染病监督体系也不一致。单位性质的不确定,使监督的经费、设备、职能、身份、待遇等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极大地影响了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而各级单位体系建设不一致,上下级机构不对口,将会造成各级单位沟通困难,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3.2 监督人员数量不足,素质有待提高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对象非常多,涉及到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等,并且分布广泛,很多都在山区、农村等地,我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平均工作人数是3.44人。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修订)相继出台,我省监督机构在职业卫生、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化妆品等卫生监督职能调整过程中,划转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552人,占全省监督员总数的36%[1],甚至有的县级监督所,全所只有6名职工,因此,在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上很难保证,不能满足正常开展工作需要。通过调查,人力不足正是监督执法存在的困难之一,认知度达68.18%

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基础与核心,但是,目前我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员的队伍状况不容乐观,尚存在监督执法人员学历与职称偏低、专业比例不合理、年轻新生力量少等问题(详见表91011)。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单位不断的改革,很多监督机构多年没有招收新的监督员,致使监督队伍的新生力量匮乏,全省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25岁以下只有4人,占1.65%,梯队建设受到极大影响,监督队伍得不到优化。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突发应急事件多,其专业知识不是一朝一夕能掌握的。而我省很多传染病防治监督的人员都是从别的科室新掉来的,全省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专业5年以上的只占49.17%,工作效率得不到有效保证。

3.3 现场执法取证工具配置不完善

有效的现场执法取证工具,是提高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效率,提高执法严肃性,节约成本和自我保护的有效手段,极大地方便了现场取证工作,而且取证的严谨性也能有效的保证,更易得到当事人的认同。我省经济欠发达,发展理念也不如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经费欠缺,信息也不发达,很多先进省份都已经自行开发,应用了先进的现场执法手段,而我省还没有有效的应用。通过调查得知,目前我省现场执法工作的配置还不完善,笔记本及便携式打印机的拥有率只有26.47%,亟待改善。

3.4 执法力度不够,与其它部门配合不足

行政处罚虽然只是督促被监管单位改进违法行为的一种手段,但也是一种震慑手段,代表的是法律的严肃性,在我国现阶段还不可缺少。我省调查了68家监督机构,2013年有23家未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占33.82%。分析原因,一是监督人员没有得到及时、统一的培训,对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及时、不熟练。二是监督部门技术支撑不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技术含量体现在法律支撑、专业技术支撑、信息支撑等。我省监督机构日常执法的主要证据采集仅是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照片等,技术含量不足。这就需要与CDC等部门相互配合,调查结果显示这项工作在我省还有一定欠缺,经费也无法有效解决。三是执法过程中存在人情执法、行政干预等现象。

3.5 监督员培训不到位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很强,作为这些任务的具体承担者,卫生监督员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科学知识的不断发展,新的传染病不断被发现,新的法规、标准不断的出台,需要监督员不断更新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我省由于监督机构资金不足,尤其是基层监督机构,不能组织专门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培训,只能在综合培训中一点而过,不能达到应用的目的;被培训的人员数量也是有限,形成不了足够的师资力量也是培训率低的一个原因;也有部分单位不重视此项工作的因素。我省调查的242名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督员中,2013年有68名未经过专业培训,占28.09%,且经统计学分析,省、地市、区县级监督机构人员培训情况无显著性差异。

3.6 执法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

执法相对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执行程度,将对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工作起到很大的作用。通过调查,执法困难的主要原因就是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认知度占调查人数的71.49%

4.对策及建议

4.1 尽快理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体系

监督体系的不完善,对监督执法工作会造成很多困惑。大部制改革曾经有过明确的目标: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权利三分”新型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遏制部门利益膨胀格局。监督显然是权利三分之一的执法部门[2]。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定位应该是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机构,公务员编制。现在,国家事业单位改革在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抓住机遇,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尽快明确卫生监督机构的单位性质,人员身份,单位职能,以保障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顺利、有序的开展。

4.2 科学配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队伍

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是搞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合理配置卫生监督人员,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人员的积极性,是完成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的关键[3]。卫生监督员的配置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要符合人口和服务需求的变化,要规模适宜,保障公平与提高效率相结合,要分层管理、能级清晰、职责分明。我省应根据2010年卫生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按照辖区人口数、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配备。

4.3 加大投入,完善资源配置

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应该从行政经费中列支,但现状是,我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性质不定,导致经费来源不明,财政对卫生监督的投入不足,执法经费来源结构不合理,靠收取费用补充人头费的现象普遍存在。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必备的交通、取证等物力配备上也存在着相当大的缺口,尤其是现场执法取证工具明显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直接导致监督频次不够,覆盖面不广,监督质量不高。我省应严格执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25条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12000217)规定,由同级政府预算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必要经费。

4.4 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治监督人员的素质

我省应根据执法任务的调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要切实提高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帮助基层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

4.5 改进监督方式,加大执法力度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法分子会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也能增加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对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能起到积极作用。但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也注意到,单纯的行政处罚并不能完全遏制违法行为,讲明道理,说清事实,切实的给监督对象解决相应的困难,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所以应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定期对他们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强化守法执业意识,加强舆论监督,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来解决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

[1]姜拥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剖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4,21(1):96.

[2]孙剑寒.卫生监督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的几点思考.[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4,21(1):93.

[3]侯峰忠.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队伍现状调查.[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6,13(3):194.

基层工作

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迎接全省卫生综合监督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20141128,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王树东副处长带领考核小组成员一行四人,对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4年工作进行了考核。本次考核是根据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全省重点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4年吉林省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和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吉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重点工作责任状》进行的工作安排。

考核小组成员分成三组,分别就考核标准中网络培训、综合管理、内部考核的资料部分进行检查,抽取了部分案卷。另两组分别就市疾控、二道区疾控、二道区医院、协和妇科医院、二道计生服务、市生殖保健院、香格里拉酒店、朝阳实验小学在内的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小组对检查情况比较满意,对各项工作给予好评,并提出了宝贵意见。

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本次考核高度重视,做到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科学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履职情况,分析了本年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和建议,为改进和提高今后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再接再厉,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市级卫生监督机构

省卫计委、省卫生监督所联合考核组对吉林市卫生监督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进行年终考核。

2014121,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立群、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处张景峰等一行4人,到吉林市卫生监督所对年度卫生监督目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组认真听取了市卫生计生委监督处张桂芹处长、市卫生监督所刘陈所长的工作汇报。考核组成员深入科室查阅了相关资料,并随机抽取监管单位开展现场督查。在对吉林市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后,王立群副所长在反馈会上对市卫生监督所2014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2014年吉林市卫生综合监督工作以卫生综合监督能力发展建设任务为中心,以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监管为主线,履职尽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件评审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圆满完成卫生综合监督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全年卫生综合监督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突破。同时,王所长也强调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提前研究、提前部署,争取工作主动,再创良好佳绩。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宗民同志陪同此次考核,并对市卫生监督所今后的发展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吉林市卫生监督所)

吉林市卫生计生委聂景山主任带队到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调研指导工作

20141225上午,吉林市卫生计生委主任聂景山一行到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对全市卫生综合监督、传染病防控及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认真听取了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的全年工作汇报,并与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聂景山主任对市卫生监督所2014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2014年市卫生监督所工作成效明显,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措施得力,防控工作到位,行政执法工作出色。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聂主任就进一步加强卫生综合监督工作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医疗市场的打击和整顿力度,要调动全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力量,敢办大案,能办要案;二是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维护好吉林市公共安全秩序,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三是要认识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关乎民生,要与供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障城市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四是要实现全市卫生综合监督信息共享,综合监督、行政审批、传染病防控及医政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信息互通有无;五是卫生综合监督工作要强化依法行政,坚持主体认定正确、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证据充分,达到案件数量与质量双提升的目标要求。

吉林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阚德权、副主任石善江、李宗民同志陪同了调研,并分别对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的发展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委办公室、疾控处、综合监督处及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本次调研。

(吉林市卫生监督所)

吉林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解吉林地区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及涉及饮用水安全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1219日,吉林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96家商场、大型连锁超市及各品牌家电专卖店中正在销售的280余种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展开了历时三天的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70人次,车辆19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5份。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销售单位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方面的卫生意识,为吉林地区内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的日常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吉林市卫生监督所)

辽源市卫生监督所代表吉林省就《母婴保健法》等“一法四规”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接受国家卫生计生委督导组督导检查

129,国家卫计委综合监督局副局长方援建组长带领“一法四规”督导组到辽源市卫生监督所检查督导,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秦海涛、综合监督处处长郭齐祥、省卫生监督所所长冮森林、辽源市卫计委主任杨光陪同检查。

国家卫计委督导组领导首先听取了田玉石所长关于辽源市卫生监督所对“一法四规”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同与会人员开展了亲切座谈,座谈中,提出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督导组长方援建对大家的意见做了统一回应,他说:面对形势的不断变化,政策的不断调整,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确有很多地方与国情、基层实际不相适应,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下一步国家准备出台基本医疗卫生法,从内容和形式上逐渐对现行的卫生计生11部法律39部法规137件规章予以统一,对部分法条予以修改和调整,不断解决大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难题和困惑。

座谈会后,督导组和省卫生计生委专家在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到监督科室,查阅了监督管理档案并进行了现场指导。

(辽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民情怀感人至深 楷模事迹催人奋进

——辽源市卫生监督所学习全国时代楷模吴亚琴同志先进事迹

20141216上午,全国“时代楷模”吴亚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辽源市龙山礼堂召开,此次报告会由辽源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主办,辽源市卫生监督所选派了部分党员干部参加此次学习活动。

在会上,吴亚琴同志以《居民就是我亲人》为题,将20年来作为社区工作者对弃管小区的治理和助老、爱小、帮扶、救急等涉及服务百姓的事迹作了的汇报。她20年如一日,模范履行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职责,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化解社会矛盾有效途径,竭尽全力为群众谋幸福,帮助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和价值追求,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台上,她深情地诉说着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台下,听众静静地聆听,不时流下感动的泪水。她的故事件件朴朴实实,但事事感人肺腑……

报告会后辽源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所职工学习吴亚琴事迹,并开展向“时代楷模”吴亚琴同志学习活动,要求全体同志要以吴亚琴为榜样,学习她爱岗敬业、不断创新的职业精神;学习她勤恳踏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学习她严以律己、无私奉献的人格魅力;学习她清正廉洁、坚守底线的高尚情操,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着眼当前,立足本职,踏踏实实完成好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好务,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

(辽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辽源市卫生监督所召开2014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

20141218下午,辽源市卫生监督所召开了2014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全体职工参加。

会上,所长田玉石首先代表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其他领导就分管工作逐一述职。田所长在述职过程中从五个方面回顾了过去一年工作:一是加强班子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三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杜绝“四风”问题发生;四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监督质量;五是实行科学化管理,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在全面回顾和总结的基础上,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最后田所长对2015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构想:一是抓好四个建设,即抓好干部职工思想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监督队伍建设和抓行业作风建设;二是做好五个加强,即加强日常监督,确保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监督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加强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力争办案率比上一年度提升10%;加强监督档案管理,确保监督档案规范、资料完整。三是抓好两个创新,即加强内部管理,实行OA办公系统自动化;完善执法手段,实现现场执法影音化。

述职报告结束后,全所职工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投票,对领导班子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辽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辽源市卫生监督所召开落实“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工作会议

20141218下午,辽源市卫生监督所召开了落实“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工作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卫计委“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会议精神,学习了吉办发[2014]35号文件,并就落实好《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意义,巩固好我所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二是要切实兑现承诺,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向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四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五是充分发挥领导带头表率作用,继续保持作风建设以上率下态势。六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最后,针对做好落实工作对科室提出了具体要求,所里将对各科室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计入全年绩效考核工作中去。

(辽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开展生活饮用水应急演练工作

为提高卫生监督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业务水平,20141226日下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应急演练。

下午13:30,该所接到民心家园小区居民电话,称家中及周围数十户居民自来水出现浑浊、有异味、不能饮用的情况。接到报告后,该所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赶赴民心家园小区。

到达小区后,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对该厂的制水工艺流程、消毒药品投放记录、管道抢修维修记录、原水取水巡查记录等进行逐项检查;一路对报告用户和原水取水进行走访及现场勘查。

演练环节环环相扣,整个演练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规定的各个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此次演练对于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也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积累了经验。

通过本次演练,长白山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人员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同时也发现了不足之处,为进一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积累了经验。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长白山卫生监督所全力做好两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为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20141229日,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副所长带领卫生监督所全体监督员对辖区范围内宾馆、旅店、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以及餐饮具消毒等公共场所经营网点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各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公共场所控烟状况、通风情况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等。从现场检查的整体情况来看,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均能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要求,做到持证亮证经营,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卫生设施基本齐全,消毒工作到位。

通过此次检查,强化了两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增强了各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了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为长白山旅游事业提供了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长白山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监督检查

为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全面推动公共场所控烟进程,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长白山卫生监督所于116日对全区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开展了控烟工作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现场监督和开展公共场所控烟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制定了禁烟管理制度、是否设有专(兼)职控烟管理人员、营业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对公共场所吸烟者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劝阻、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是否有通风设施等内容。

经检查,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大多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均能按照相应规定设立明显禁烟标识,但少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无单独吸烟区,仍然给顾客提供烟灰缸。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长白山卫生监督所提醒全区居民,关爱自己,关爱他人,养成在公共场所不吸烟的良好习惯。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全国控烟立法城市控烟执法能力经验交流培训班上做经验交流

为提高卫生计生监督队伍控烟执法能力,交流公共场所控烟执法经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与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合作于20141222在北京召开了为期二天的控烟立法城市卫生计生监督队伍控烟执法能力经验交流培训班,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监督机构56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陈阳所长受邀在会上做经验交流。

本次会议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中心吴建军处长主持。国家卫生监督中心陈锐书记、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石琦处长、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和流行病学教授杨功焕、美国无烟青少年运动项目官员张帅出席了开班仪式。

会上石琦处长、杨功焕教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杨杰研究员分别对我国控烟立法、执法现状进行了介绍,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副院长,现任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宜群、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王克安主任做了控烟知识和能力培训,长春市朝阳区卫生监督所、上海市卫生监督所、杭州市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分别做了控烟执法情况交流,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多部门管理,一部门执法”和联合媒体开展执法互动的做法得到了与会领导与同仁的认可。

此次全国卫生监督控烟工作会议的召开,拓宽了我们的视野,开阔了我们的思路,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促进朝阳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监督所接受市监督所年度考核验收

20141230上午,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单奇志、办公室王艳主任、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科科长张艳玲等一行5人对朝阳区卫生监督所2014年卫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

此次督导检查采取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首先,监督所陈阳所长对该所一年来各项工作情况简要向督导组进行了汇报。随后,督导组人员在所内查阅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的相关文件。分别对该所综合办公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业务科室重点工作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理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督导组重点对生活饮用水行业单位五统一档案的建立、许可证和各种制度的公示及供水间的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被监督单位底数、口腔量化ABC级档案及各项专项整顿档案进行了检查;对公共场所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游泳场馆等专项整顿工作,公务员考试、中高考等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以及全年业户培训工作、执法文书制作等进行了督导检查;对行业单位的审核情况,包括审批档案、各种公示材料、《卫生许可申请书》模板、许可项目的填写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放射诊疗许可证档案》、《医用诊断X线防护管理档案》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经过检查,督导组成员对该所行业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情况均给予了一致好评,认为朝阳区在卫生监督工作中不断更新卫生监督工作观念,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和医疗机构卫生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长春市卫生监督工作的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希望该所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监督所举办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监督所于20141219日上午在华苑宾馆举办了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全区5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由监督所医疗机构与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科长庄程主持,卫生局监督科李帅、监督所副所长盖红飚全程参与指导培训。

培训班首先由盖红飚副所长针对2014年卫生协管服务工作做了总结,并对2015年工作任务做出部署。随后庄程科长利用PPT课件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做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与重点工作检查注意事项》的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卫生监督协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的流程及工作相关重点指导。培训课程结束后与会的领导和全体参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难点展开了热烈的工作研讨。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盖红飚副所长为协管员们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并激励协管员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再接再厉,完成好卫生监督协管的各项工作要求。

为了更好的与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协调与互动,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建立了卫生监督协管员QQ群,群中加入了所有驻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在群中实时发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导意见与近期要求上报的表格及工作要求,以便紧密配合监督所监督员完成各项工作。该群的建立完善了监督员和协管员之间的联系,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能够更加高效的开展起来。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

20141213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了影片《南京!南京!》,开展了“勿忘国耻、圆梦中华”的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本次观影主题活动,使全体监督员更为严肃地审视那段历史,以沉重的心情缅怀逝者,追忆往昔,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在影片放映过程中,不少同志落下了泪水,影片结束后,同志们纷纷表示,作为当代中国人,我们要以史为鉴,决不能忘记历史,忘记国耻,只有将国耻铭记在心中,以此为动力,奋发图强,才能担负起建设、振兴祖国的重担,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为我们的祖国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使我们的祖国更加昌盛富强。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抽取城区接受省卫计委实地检查

1128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为抽取城区代表长春市接受了省卫计委对市卫生局全年工作考核的检查,由吉林省卫计委监督处王树东副处长带领的考核组一行3人在长春市卫计委监督处史锐、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王燕、朝阳区卫计局副局长葛元隆、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盖红飚等的陪同下,对朝阳实验小学及其附属幼儿园进行了监督检查。

考核组实地检查了朝阳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的大二班,幼儿正在食用午饭,班级整洁明亮,班主任和保育员在保健医的培训和指导下,每天对学生进行体温测量,详细记录学生晨检和因病缺勤情况,各项传染病防控记录齐全,疫情报告渠道畅通。接下来,检查了幼儿园的保健室。检查发现,朝阳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控领导组织完善,保健室配有体温计和消毒药品,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和记录齐全,吉林省卫计委领导对此给予好评。最后,对幼儿园的食堂进行现场检查,详细查看了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发现食堂干净卫生,工作人员均有健康体检证明。

考核结束后,吉林省卫计委的领导们对朝阳区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表示认可和肯定。下一阶段,朝阳区卫生监督所要继续努力,做好托幼机构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加大对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提高托幼机构传染病防范意识。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长春市卫生监督所到朝阳区卫生监督所

开展“执法记录仪”应用专项调研

123上午,长春市卫生监督所高松所长、办公室王燕主任等一行三人到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开展运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监督执法专项调研活动。朝阳区卫生监督所陈阳所长、盖红飚副所长、孙玉洋副所长陪同此次调研。

首先,陈阳所长向市所领导简要介绍了近期该所监督员运用“执法记录仪”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相关情况。陈阳所长表示,现场执法记录仪作为现场真实证据的再现,可以有效避免被外界断章取义,可有效补充处罚案件证据的不足,同时通过记录仪的投入使用,能够提醒执法人员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及水平,使执法更阳光、透明、公正,同时,该记录仪能起到保存和固定证据的作用,并能真实地再现执法现场情景,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随后,该所监督员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流程及相关操作进行了现场演示,并将以往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的监督执法录像调取出来向市所领导进行了展示。

调研最后,高松所长对该所在全市创先运用执法记录仪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卫生监督工作要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面临机构整合、体制改革的形势下,要不等不靠,在创亮点、求突破上下功夫,不断充实饱满卫生监督内容,切实保障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国家卫生计生委《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查组

莅临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督查指导

20141210上午,长春市朝阳区卫生监督所代表吉林省接受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一法四规”督导组的检查指导,督导组在省卫生监督所冮森林所长、市卫计委综合监督处赵丽珠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高松所长等一行的陪同下来到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对该所“一法四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与座谈。

朝阳区卫计局副书记李凤杰、卫计局副局长林桂玲、王学东、葛元隆、朝阳区卫生监督所陈阳所长等参加了调研座谈。葛元隆副局长做了朝阳区贯彻落实“一法四规”情况的汇报,并对朝阳区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检查组进行了反馈。督导组成员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传染病防治监督处副处长张伟力、浙江省卫生监督局副调研员俞汀对监督所的人员构成、编制、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案例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随后督导组深入到监督所进行调研,随机抽取了《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检查,并详细查看了业户卫生监督档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监督检查方案、总结、工作汇总表,向监督人员询问了疫苗与预防接种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下午在吉林省督查工作反馈会上,俞汀副调研员对吉林省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汇总,对朝阳区在监督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开拓创新实施的三个做法提出了表扬,一是朝阳区整合资源,依托健康联盟平台、食品药品协作平台、政府网格化管理平台、与长春中医药大学的科研协作帮扶平台、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平台来弥补卫生监督力量不足,确保“一法四规”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监督所创新性的将执法记录仪用于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真实的记录监督执法全过程;三是朝阳区医疗机构基础档案信息健全完整,并对吉林省下一步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常态化管理的要求。

该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卫生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净化医疗卫生市场。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

宣传活动

124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内容,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良好契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活动主题,采用悬挂条幅和培训的方式进行。从124日开始,肖书记将每周对全体职工就宪法的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主要包括宪法的概念和本质、宪法的种类、宪法和宪政、宪法结构、宪法的修改、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等内容。

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引导职工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国家公务员考试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为确保201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顺利进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确保生活饮用水及考场周边宾馆、旅店的卫生安全,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绿园区201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期间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学校检查重点:一是是否制定201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期间医疗防控传染病安全保障方案,措施具体,责任到人。二是要认真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桶、瓶装水索证齐全,饮水机要进行一次彻底消毒。三是要做好考场通风消毒工作。四是遇有突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时限程序逐级上报。

对周边宾馆、旅店检查重点为: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使用的物品是否定期消毒。

该所在考前对5所考点学校及周边宾馆、旅店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从考前预案,生活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考点通风消毒,宾馆、旅店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上岗及禁烟标识等进行检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7份。并于考试当天组成5个监督检查小组对考点实施巡回监督,经过全组人员努力,圆满完成安全保障工作。

(长春市绿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双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取缔一家非法诊疗机构

2014122上午9时,双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在客运站南侧一胡同内的房屋中有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迹象。接到电话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由詹明副所长亲自带队前往非法行医处。现场检查发现,该房屋内有5名患者,当事人张连喜正在为患者进行针灸治疗。经核实,张连喜在无《医师执业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展针灸、拔罐等诊疗活动,确属非法行医。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4125,该所对当事人张连喜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张连喜行医附近张贴了公告,停止张连喜一切非法诊疗活动。张连喜积极配合工作,缴纳了罚款。

(双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延吉市卫生监督所开展节前卫生监督检查

1229延吉市卫生监督所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卫生情况以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严防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市民过上安全卫生的元旦佳节。

检查人员先后来到了延吉公路客运总站和延吉百货大楼,用专业仪器设备对微小气候相应指标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在两家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二氧化碳含量、温度和湿度都符合国家标准,并未发现含有一氧化碳。

在延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铁南加压站,卫生监督员详细查看了近期蓄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测报告以及加压泵站运转记录。现场责令加压站管理人员及时清除站内堆放的私人物品,确保该区域与生活区绝对分离。

在延吉市医院,卫生监督员重点检查了预检分诊、急诊内科和急诊外科。要求医院相关负责人保障急诊、夜诊值班人员获得相应资质,并要求医院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此次元旦前的卫生监督工作自1224日开始。日前已对宾馆、酒店、游泳场馆、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更换、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做好室内环境卫生工作,并对全市6家一次性餐具消毒企业进行采样监测,保障元旦期间餐饮安全。

在检查过程中,大部分受检单位符合卫生标准,对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也已责令整改。该所随后将进行追踪检查,督促整改,并于春节前期展开新一轮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延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图们市卫生监督所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宣传活动

2014124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中国人将以崭新而生动的形式向宪法表达敬畏,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将进一步凸显。为纪念这个伟大的日子,图们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多种活动。

一是组织全所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新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重要地位,明确宪法的重要作用,深刻领会宪法精神。

二是124日组织五人参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大型宣传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图们”,在中心市场对面悬挂“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标语、设置咨询台、制作国家宪法日的产生及意义展板,发放宣传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本次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单200余份,悬挂横幅1条,展板1块,接爱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三是组织全所11人参加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网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基础。

图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图们市卫生监督所圆满完成2014年卫生监督工作

2014年市卫生监督所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为关键,以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为核心,以被监督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守纪律、形象好的卫生监督队伍,全面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模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大内部稽查力度,全面提升执行力,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成效。

一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抓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制定了“五个不准”,修订了20多项工作制度,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善。二是全面加强行政管理,强化综合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建立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及消毒产品辨别真伪热线、服务对象QQ群等,加强综合服务能力,服务群众的效率明显提升。三是加强培训,着力提升卫生监督员综合执法素质,今年共参加省、州级培训15次,参与培训人次达到45人次,参加网络培训平均每人30学时。四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解决人们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从今年年初至年末,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并联合多部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共查处卫生违法行为4起,罚款0.4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131万元。切实整顿医疗服务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五是加大传染病和消毒卫生监督力度。在今年年初及夏季分别开展了3次传染病防控监督以及消毒卫生监督大检查,有效地预防、控制传染病发生与流行;六是认真履行放射卫生监督职责。开展放射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保障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七是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走向规范化。今年以“省级卫生城复检”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大检查,按照省级卫生城标准,逐一开展量化分级指导,规范化消毒管理等,现全市公共场所卫生得到了有效提高。八是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图们市的1个社区卫生院及4个乡镇卫生院,均配备有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相应设备齐全,并能够按照年初计划开展辖区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今年共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19份,信息上报率达到了100%

(图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图们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查处不合格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检查

根据延边州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不合格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41164号)要求,图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41222日对全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核查国家通知中被媒体曝光的产品。图们市共有14家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经营单位,其中经营4种净水器,经营的净水器均有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未发现有被媒体曝光的不合格产品。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员28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图们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符合国家要求,该所将继续做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检查工作,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图们市。

(图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珲春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为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场所的环境质量,全面推动公共场所禁烟进程。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珲春市卫生监督所于11月份对市内宾馆、旅店等公共场所开展了禁烟工作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制定了禁烟管理制度;是否设有专(兼)职控烟管理人员;公共场所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是否设置了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劝阻;在禁止吸烟区域内是否有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禁烟区内是否有烟蒂、烟灰;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是否有通风设施。

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均能按照相应规定要求设立明显禁烟标识,开展禁烟宣传,但少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无单独吸烟区,且由于经营者劝阻不积极,也有少数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有的快捷酒店没有全面禁烟,只是设置禁烟楼层。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要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控烟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吸烟及二手烟的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按照规定设置室外吸烟区,在楼梯间、公共卫生间、餐厅、包间、会议室等区域内设置禁烟警语、标志等,切实将禁烟工作落实到位,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

今后,该所将进一步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工作,增强经营单位的禁烟意识,提高公众禁烟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禁烟氛围,逐步减少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空气清新的公共环境。

(珲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制中国

为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弘扬法制精神,按照《永吉县开展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永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监督员在永吉县口前镇永吉大街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中国”为主题进行了宣传活动。

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监督所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一是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二是组织全所人员集中学习《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讲座、看录像形式进行宣传学习。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员2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宣传单2000余张,宣传横幅二条,出动宣传车四台次,参加学习共计64人次。

(永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通化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今年入冬以来,由于降雪稀少、空气干燥引起通化县内季节性流感比较严重。通化县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所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人员于20141212-19日,对通化县辖区内4家县级医疗机构、34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针对此次季节性流感的专项检查。

卫生监督员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用品及院内卫生环境的消毒灭菌等院内感染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发现各级医疗机构均能守法执业,但也有个别医疗机构消毒工作做得不到位,对此卫生监督员给予了警告,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负责院内感染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院内感染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和就医安全。卫生监督员在检查同时还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消毒知识的宣传和讲解,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通化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打击非法行医 净化医疗市场

非法行医活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一直以来,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非法行医问题高度重视,一直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活动,不姑息,不迁就,不放松,取得了明显成效。

对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非法行医问题,该所一贯高度重视,查处黑诊所、药店坐堂医等非法行医行为一直是该所执法工作中的重点,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一些村级诊所,父一辈是乡医,子一辈也学医,但是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便在诊所帮忙,一些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到邻近村屯行医看病,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今年年初,该所狠抓这种家族式行医和跨行政区域行医,通过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行为。

首先,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相关信息。该所开通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了网络信息平台,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对于一些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该所通过开乡医会,要求各个乡医互相监督,都在自己批准的行政区域内执业,如果发现有违规行为,可以立即拨打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该所将立即处理,决不姑息。

其次,强化执法监督,全力敦促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落实工作。对于乡村诊所家庭式行医,该所加大了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发现有违规行为,首先说服教育,让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从业,如果不听劝阻,再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努力,非法行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净化了医疗市场,使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得到了保障。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血液透析专项监督检查

为加强柳河县血液净化室的监督和管理,全面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防治的各项措施,消除医疗风险,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41216日对县内开展血液透析的柳河县医院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开展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血液透析室建筑布局、工作流程、设施设备、人员管理、操作技术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二是《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器和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管路;三是感染性医疗废物及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场所消毒和水质定期监测情况。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柳河县医院共有血液透析机22台,开展血液透析科室的医生、护士均有执业医师证书,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并全部上墙,血液透析室的建筑布局、工作流程、设施设备、人员管理、操作技术都符合相关要求,完善了血液透析患者的健康检查制度,在进行血液透析前进行HBVHCVHIV及梅毒的病原血检查,并对传染病患者实行指定专机透析,不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器和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管路的现象,能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预防血透感染的意识。下一步,该所将加大检查和督导力度,坚决杜绝院内血液交叉感染的发生。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储血点进行监督检查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41219日对柳河县医院的储血点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该院对临床用血工作相当重视,有相关血库工作管理制度,制订了操作规程并落实责任,卫技人员共4人,其中3人为护士,一名检验人员,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有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有专用储血冰箱,血液入库、储存、发放均能按《输血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加强对医疗单位用血情况的督导和检查,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为保障元旦期间群众用餐安全,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消毒餐具产品的卫生质量,20141219,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毒工艺流程是否按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设置,生产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以及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单位,卫生监督员依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其落实整改。

在春节即将到来之即,该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落实到位,保证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确保广大群众渡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柳河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冬季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

冬季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特别是一些出国务工人员从国外回来,为防止埃博拉病毒传入,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4121-5日,历时4天时间,出动监督员40人次,车辆10台次,对柳河镇内及乡镇所在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该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了解埃博拉病毒相关知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召开乡医例会,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本次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19家,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院内感染控制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设立情况,传染病预检分诊情况,发热门诊运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表明,大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能够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成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内感染控制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并实行,医疗废物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但有些乡镇医疗机构,由于条件差,没有设立预检分诊点,医疗废弃物存放也不符合规定,甚至没有做毁型处理,传染病防控意识比较薄弱。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所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受检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阶段,该所将加强跟进复查工作,指导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镇内重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执法大检查

随着圣诞节、元旦的临近,为保障广大百姓的消费安全,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1215-18日利用四天时间对镇内公共场所进行执法监督大检查。重点检查歌厅、按摩院、酒吧、网吧、美容院等场所,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消毒保洁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从业人员是否能正确掌握顾客用品的消毒方法、消毒记录是否完整、室内卫生是否达标等。

检查中发现,大多数业户总体情况较好,但个别业户存在着消毒间被占用、堆放个人生活用品,消毒记录不完整,新招聘从业人员未及时办理健康证明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4份,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卫生监督员12人次。

下一步,该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公共场所随时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不重视百姓消费安全的业户随时查办,决不姑息。

(柳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安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涉水产品专项检查

为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州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严肃查处不合格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通知》要求,出动车辆2台次、卫生监督员6人次,对辖区内9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被新闻媒体曝光的13个生产企业的不合格净水器。现场检查中,卫生监督员逐一确认所经营产品是否具有相关的卫生许可批件及合格的检测报告,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检查中未发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安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省际交流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以卫生应急示范区县创建为契机 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市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应急能力,从构建卫生监督应急体系角度组织推动全市监督应急工作开展,各区县监督机构借助卫生应急示范/达标区县创建契机,从组织管理、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培训演练以及物资储备等多方面完善相关工作,促进监督机构综合应急能力提升。

本次全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涵盖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等9方面内容,涉及卫生、教育、安监、建委等多个政府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作为整个大的卫生应急组成部分,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一起在传统卫生应急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通过对各个应急示范区县的评审发现: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均建立应急管理组织,并明确人员工作职责,按照评审标准要求,制定监督机构应急工作预案及专项工作方案,针对卫生监督应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措施、年终有总结,在注重组织培训与演练的同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实际应急处置能力。但是评审过程中也暴露出基层监督机构卫生应急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一是各个基层机构虽然制定了卫生监督应急预案,但是在预案的实用性、指导性等方面仍有待完善;二是在应急物资的配备方面,各区县普遍存在个人防护装备、消杀物资相对不足的情况;三是在组织培训演练以及对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监督机构与疾控机构或者其他部门的配合应进一步加强。

当前,全市各综合应急示范区县的创建工作已接近尾声,针对前期区县监督机构在创建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部署加强下一步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卫生监督各项创建工作指标,促使监督应急工作时刻处于一种紧张态势,狠抓不放松;二是从全市角度出发,结合当前卫生监督职能调整,重新修订相关卫生监督专项工作预案,提高预案实用性、指导性;三是不断加强卫生应急相关培训,全市监督范围内水污染等模拟演练等,切实提高基层监督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积极争取应急物资储备基金,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机构的应急物资储备,同时,加强对物资的管理,严控物资流入与转出,做到及时填平补齐。

卫生监督应急工作是卫生应急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卫生监督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一项常规项目,应纳入对监督工作的常规化管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监督机构应急工作的推进力度,从构建全市卫生监督应急体系的角度,促进监督应急能力再上新台阶。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

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三大功能初步实现三服务

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经过三年来的改造和升级,形成了全省卫生监督信息化纵向到底、一个系统、一个平台的整体格局。截至201411月底,系统共整合了18万家被监督单位从许可到监督、监测和处罚的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信息。同时,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根据实际,不断结合移动互联网时代新技术,以“三服务”即服务一线卫生监督员、服务管理人员和服务社会公众为基本原则,开拓创新,不断助推和提升卫生监督工作。2014年,管理系统二维码扫描、智能移动执法和决策分析三大功能上线,进一步增强了管理系统“三服务”功能。

一、利用二维码扫描技术,实现“卫生好不好,我来扫一扫”的目标。浙江省12万家公共场所每一家单位在管理系统中都能生成一个特定的实时更新的二维码,二维码显示的内容包括单位基本信息、许可证信息、监督信息、监督结果等卫生相关信息。卫生监督机构将二维码黏贴于量化分级指示牌、禁烟标识、许可证等卫生监督宣传牌或电子告示牌上,消费者进行消费前可通过手机浏览器或微信进行二维码扫描,从而获知该场所的卫生状况,实现了社会公众实时获取卫生信息的知情权和消费选择权。另一方面,企业为赢得利益,留住顾客,必须非常注重卫生状况,久之,由二维码信息公示倒逼的企业诚信体系将逐步建立。绍兴、舟山和杭州余杭已经全面在公共场所粘贴由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二维码。二维码扫描技术的应用是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开始。

二、开发智能移动执法系统,规范工作、提升效率。智能移动执法系统是管理系统为服务一线卫生监督员开发的一项功能,以智能手机为终端,应用二维码扫描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监督员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或快速查询定位到该单位,进行信息实时采集,检查结束后生成并可打印检查表。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可现场出具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现场照片证据等相关文书。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在在衢州、湖州、绍兴和嘉兴地区率先启用,因操作简单、速度快、效率高,成为监督员们外出监查工作时的必备工具。浙江省卫生监督智能移动执法系统有三大特点:一是简单实用。智能移动执法系统为管理系统功能的延续,注重操作的简洁方便,大量的使用点读式操作,符合手机操作习惯,同时避免手工录入,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二是规范完善。智能移动执法系统每一次检查都生成检查表和常用的文书,规范了业务工作,升级了执法模式。三是紧跟时代。智能移动执法系统跟当前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相结合,采用在线二维码扫描等技术,结合智能手机使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信息化最新技术互相促进,不断发展。接下来,我省将在全省逐步推广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并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供各地参考使用。

三、注重数据服务,开发决策分析功能。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经过多年的使用,积累了大量的卫生监督数据,已成为浙江省的卫生监督数据中心。数据的生命在于利用,当前系统的数据利用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行分专业的统计分析。针对系统涵盖的8大专业24类管理相对人,根据基本信息、监督信息、监测信息和处罚信息进行分类统计,产生300余张统计汇总表,提供给一线基层卫生监督员。二是强化决策分析功能。主要体现在各专业和各地区监督覆盖率统计,各卫生监督单位工作量、各科室工作量、各人员工作量统计,每次监督结果分析统计等。根据统计,2014年全省各专业卫生监督覆盖率已近90%,人均监督单位数达65.3家,人均监督户次数达162.5家次。三是数据信息及时公示。管理系统中的许可信息、优良单位、不合格单位等及时在浙江卫生监督信息网站公示,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

湖南省张家界市卫生监督所积极探索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长效机制

随着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监督等职能的调整,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是当务之急,湖南省张家界市卫生监督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积极思考,对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进行了有效探索。

一、现状

(一)机构设置

首先,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室多数设在医疗执业科里,往往造成监督机构职能错位,就张家界来说,县级监督所均未设立专门科室。其次,由于当前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不足、政府投入有限,加之传染病防治监督创收能力不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变“纲”为“目”,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力度和效果大打折扣。

(二)人员配置

首先,专门从事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监督人员数量不足。其次,大多数监督员专业知识水平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再次,除部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其余绝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院感科或传染病管理科流于形式。

(三)监督内容方面

首先,责任单位没有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日常工作要求。其次,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规范,如:感染性疾病科、产科、感染门诊设置等,一级医院硬件设施普遍不符合要求,个体诊所房屋面积小、功能用房缺乏等。再次,许多单位现有管理制度不切实际。

二、对策:

(一)卫生监督机构要设专门的门部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工作,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二)提高监督人员监管水平:建立人才贮备机制;着力于自学,掌握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着眼于未来,了解不断修订更新的法律、法规及新的设备设施、诊疗技术;采用新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设施、设备。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在稳定壮大现有的院感、传染病管理人员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四)实现传染病防控措施的常态化、日常化,硬件设施规范化、科学化,软件管理实效化。

(五)树立法制理念,充分运用约谈、通报、公示等行政管理手段及技术管理手段。

(六)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强化日常监督工作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采用“专家组+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方式。

(湖南省卫生监督局)

学习园地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标准工作五年规划
20142018年)

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做好卫生标准工作,完善卫生标准体系,制定本规划。
  一、卫生标准工作现状
  (一)近五年来取得的主要成就
  1.卫生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以“提高卫生标准质量、完善卫生标准体系、推动卫生标准实施”为主线,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为目标,推动卫生标准工作。目前现行有效的卫生标准达1100多项,涉及的领域从公共卫生为主发展到公共卫生、医疗领域兼顾。医疗领域的卫生标准迈出坚实步伐,卫生信息、营养等标准从无到有,法定传染病、职业病诊断标准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了覆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消毒、血液、医疗服务等17个专业的标准体系,较好地满足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卫生标准工作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卫生标准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创新。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从1981年成立之初的7个发展到17个,组建了一支跨部门的、由各领域权威专家为主、老中青相结合的卫生标准审查队伍,造就了一批能够胜任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的技术骨干。近5年来,相继发布了《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标准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从标准立项、起草、审查和发布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全面、详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为提高卫生标准工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卫生标准基础性研究有效开展。组织完成了科技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的“卫生安全重要技术标准研制”课题。开展了医疗服务、卫生信息和营养专业标准国内外对比研究,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体系与方法研究,卫生信息标准实施状况调查研究等项目。科研成果转化为近百项专业卫生标准。
  2.卫生标准清理和复审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完成1000多项标龄超过5年的卫生标准的复审,淘汰了老化落后标准40项。同时,为提高卫生标准制修订的效率,组织开展对历年累积的三百余项逾期项目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和复审,标准老化、缺失、滞后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3.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有序推进。举办了各类卫生标准宣传培训班280余次,编写了不同专业卫生标准应用指南系列丛书,举办了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开展了多项卫生标准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和追踪评价。
  4.地方卫生标准工作步入正轨。制定了《地方卫生标准工作管理规范》,对地方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宣传培训、实施的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目前,多数地区已经初步建立了卫生标准工作制度和组织框架,为地方卫生标准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卫生标准工作还存在着不适应、跟不上等问题。如标准体系结构不合理,标准之间的协调性有待加强,整体质量水平有待提高,一些标准标龄较长,与技术创新、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基层工作的需求存在脱节现象。卫生标准工作的制约因素有:一是标准基础研究滞后,标准定位不够清晰,研究成果与制标相分离;二是标准工作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缺乏专门的卫生标准技术管理机构,缺乏相应的投入和激励机制;三是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委员会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科学性原则。研制卫生标准必须以科学为基础,遵循科学规律,同时还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实践论证。
  二是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标准经验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卫生标准应当适应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兼顾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时要及时掌握并积极借鉴相关国际标准和管理经验,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拓宽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二)主要目标
完善卫生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与卫生法律法规相配套的、与民生项目密切相关的卫生标准。5年内,计划发布300项卫生标准。
  完善卫生标准管理体制。加强卫生标准全过程管理,提高卫生标准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不断提高卫生标准质量。推动标准与科技创新、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提升标准质量和技术水平,增强标准实用性和有效性。
  推动卫生标准有效实施。拓宽卫生标准宣传渠道,加大标准培训力度,推动标准的正确使用和有效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卫生标准立项工作。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标准立项机制,围绕卫生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指导标准申报和立项。向社会公开征集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充分听取标准使用者意见和建议,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基层人员)的参与度。进一步完善立项评审制度,确保项目论证严谨充分,提高项目科学性。要遴选出具有专业实力、作风严谨的单位和起草人担当标准研制重任。
  (二)提高卫生标准质量。完善标准制修订程序,保障利益相关方充分发表意见,促进标准制修订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完善标准审查机制。强化专业委员会委员审查标准的权利与义务,明确标准审查各环节时限和质量要求。创新管理模式,探索通过建立专家库提高专业标准审查质量。
  (三)加强卫生标准复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标准复审工作机制,使复审工作常态化。加强对现行卫生标准的维护,及时更新和淘汰老化落后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四)做好卫生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工作。继续创新卫生标准宣贯模式,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卫生标准贯彻力度。社会影响广泛的卫生标准发布后,及时对标准进行解读,开展卫生标准培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开展卫生标准跟踪评价,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卫生标准。
  (五)加强对地方标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动地方卫生标准工作,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建立有效的卫生标准实施监测和信息反馈机制。
  (六)加强卫生标准基础研究。重点加强专业卫生标准制修订关键技术、卫生标准应用评价技术方法等研究工作。根据健康服务业发展需求,探索建立相应的卫生标准体系,规范行业发展,为卫生安全监管提供依据。推进疾病预防、医疗临床、行业科研专项成果向卫生标准的转化。加强卫生标准与科技创新的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积极学习借鉴国际组织和国外相关标准,提高标准的先进性。
  四、重点标准项目
  (一)信息标准。制定卫生信息模型、基层医疗卫生信息标准、互联互通标准符合性测评测试标准、信息安全和健康信息隐私保护规范、ICD疾病诊断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等标准。
  (二)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修订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制定综合医院儿科建设标准,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标准,妇产科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急救医疗机构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建设标准,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标准。制定医疗器械和医疗设备临床安全使用标准。
  (三)医疗服务标准。制定医疗服务相关流程、影像学诊断及急需规范的技术操作等标准。制定常用医学名词标准化词库。
  (四)临床检验标准。制定我国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检验医学实用准则,围绕检验医学各亚学科制定该学科的常规技术标准和准则,制定我国常见、重要检测项目的参考体系标准。
  (五)血液标准。完善覆盖采供血工作全流程的标准体系,制定以献血服务、血液筛查、质量控制和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四个领域为重点的标准,加快输血医学术语、血液合格标签编码等基础性标准的研制工作。
  (六)医院感染控制标准。完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框架体系,修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标准。
  (七)护理标准。制定完善护理标准框架体系,制定护理服务相关管理、服务行为、操作技术标准。
  (八)传染病标准。系统梳理修订39种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病在内的肺结核、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丙型病毒性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布鲁氏菌病、梅毒和淋病等;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以及人乳头瘤病毒感染皮肤病等非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制定传染病防治效果评价及监督标准。
  (九)寄生虫病标准。制定巴贝虫的诊断、包虫病粪抗原检测技术、查螺灭螺技术规范等标准。
  (十)地方病标准。制定人群尿砷正常值、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改良炉改灶技术规范等标准。
  (十一)病媒生物控制标准。加强媒介生物性传染病控制标准的研究,建立病媒生物控制用药准则与操作规范,规范有害生物防制服务。
  (十二)职业卫生标准。加快制定、修订职业卫生基础标准,建立健全配套的职业卫生检验方法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与重点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制定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硬金属肺病、激光所致眼损伤等新增职业病的诊断标准,修订溴丙烷中毒、职业性传染病的诊断、职业性肿瘤的诊断等标准。
  (十三)环境卫生标准。开展环境卫生专业基础标准、环境污染对人群(体)健康影响评价和监测方法标准研究,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其检验方法,开展海水淡化用于饮用水的卫生标准研究,完善涉水产品相关标准,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技术标准。 
  (十四)放射卫生标准。制修订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与检测方法系列标准,研制放射诊断与核医学指导水平标准、放射诊疗新技术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制定医疗照射中患者防护与安全、个人剂量监测、职业照射防护系列标准、核与辐射事故的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等标准。制修订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救治相关标准,修订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和病因学判断标准。
  (十五)营养标准。围绕我国居民的主要营养问题,制定人体营养状况评价标准、膳食营养素需要标准、膳食营养指导与干预标准;规范食物成分数据分类、表达,制定食物营养标准;制定营养研究、调查、检测、干预等方法学标准。
  (十六)学校卫生标准。开展学校卫生标准体系研究,开展学生健康及相关行为因素、常见病监测方法、监测技术、监测内容等标准基础研究和制定;制定学校学生生活、学习环境及相关设施卫生标准。
  (十七)消毒卫生标准。制定急需的应急状态下的现场消毒标准,以消毒产品通用技术标准为重点,制定消毒器械和消毒剂标准,完善消毒产品标准体系。
  (十八)其他领域。制定卫生应急管理、技术标准和评估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合作,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各专业委员会研究、完善本领域卫生标准体系框架,保证标准的审查质量,将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动态追踪、标准的复审等纳入重要的日常工作。卫生监督中心做好协调工作,发挥枢纽作用,全面掌握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做好标准归口管理工作,加强统筹规划,探索建立更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各业务司局加强对各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将专业卫生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实施与本司局业务管理工作密切结合。
  (二)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适时成立专门的卫生标准管理处室和管理技术机构。对专业委员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加大秘书处挂靠单位对专业委员会的支持力度,改善秘书处人员及委员工作条件。探索建立专业委员会奖惩机制和委员退出机制,形成权力到位、责任到位、能力到位的工作程序和机制。
  (三)加大标准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建立持续稳定的卫生标准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行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开展本规划确定的重点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实施工作。严格卫生标准制修订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委员会委员及标准起草人员能力建设,培养一批能够胜任标准制修订、审查任务的技术骨干。组织编制卫生标准系列培训教材,建立师资队伍,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开展人员培训。不断充实和完善卫生标准专家库,发展壮大专家队伍。

(摘自http://www.nhfpc.gov.cn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72e9abe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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