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溯金融,向死而生,彼岸花开(造假案例)

发布时间:2018-06-25 14:24: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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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溯金融向死而生,彼岸花开

导读: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在其存在论名著《存在与时间》里面用理性的推理详细的讨论了死的概念,其认为人的死亡是由生至死的过程,每一个幸存者不过是向死亡的方向活着 ,然后结局始终无法避免。纵观可溯金融的自融甚至诈骗行为,在他走上这一条道路的那一刻,便已注定万劫不复,无法回头。 

本期我们继续揭露可溯金融的违规事实,虽然还是虚假标的,但性质和手法均有升级。

本文主要关键词:起诉、循环发标、真假标搭配 

 

一、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标的

  在可溯金融平台“优农企融贷”中有这样一类标的,描述为“该企业致力于食用油的开发研制, 随着企业贸易量的逐年增加,目前需增加流动资金采购原材料,以总评估价为人民币2062.61万元的厂房作为抵押物,向本平台申请400万流动资金借款,用于生产经营。该笔融资为第1期,期限1个月,金额150万元。”

  项目信息披露的原始照片显示借款企业是,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借款企业早已资不抵债,巨额待承担债务

  1、相关诉讼显示,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2015年开始,因陆续发生大额民间借贷无力偿还,相继被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安市支行、可溯金融法人刘建英告上法庭,涉诉总金额近2500。(见下图)

  2、另据(2016)浙0185民初4292号判决书,郭富元(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2014年就开始民间借贷,后为逃避巨额债务与孙子(郭骏诚)恶意串通隐瞒事实真相办理房产证并转移财产,最终法院判决撤销郭富元的房产转让行为。

同时,提及一些其他重要信息:

  1)郭富元(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一家因涉债务纠纷,已有多起案件被诉,债务标的总计在2000万元以上。(见下图) 

  2)对郭富元提供的持有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进行质证时,提到了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倒闭,且其余当事人均无异议。

  3)关于郭富元称其尚有清偿能力的抗辩意见,法庭并未采纳。

  320168月郭富元的800万股权被冻结,冻结期两年。

  420172月至20176月,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大股东郭富元被强制执行多次,可查询被执行金额达1791万。(见下图)

  小结,以上1-4点,充分说明了,无论是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还是公司大股东郭富元,早已资不抵债,甚至郭富元一家都深陷债务危机,巨额债务待承担。

(二)借款企业被可溯金融法人刘建英起诉,显示项目描述存在巨大瑕疵

  12016927日,可溯金融法人刘建英提起诉讼,要求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400万元债务。见(2016)浙0102民初4109(见下图)。

  2、在可溯金融平台,有关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先后发布了100余个,在项目描述中始终显示“企业无涉诉信息”。

  前述的诸多可查询诉讼显示,2016年开始,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讼不断,甚至连可溯金融平台都已经发起了诉讼,“企业无涉诉信息”显然属于发布虚假信息,隐瞒风险欺诈消费者

  3、在100余个借款标的中,风控措施始终描述“抵押物厂房1-9层,总评估价为人民币2062.61万元,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在整个刘建英对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中,描述了借款发生时间(20151023日起至20161022日),项目的支付方式,授信金融,授信利率,担保各方的信息,但却没有对抵押物有任何提及,也没用要求将享有抵押权的抵押物处置后优先受偿的任何说明,可见,所谓抵押厂房1-9层纯属子虚乌有,办理抵押登记就是个谎言

  小结,1-3说明了,最初项目风控形同虚设,恶意虚构风险手段,协助借款企业联合欺诈平台投资人。

(三)可溯金融发布虚假标的,循环融资隐瞒坏账风险。

  1、可溯金融的起诉书显示,“原告刘建英(作为甲方、出借方)与被告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借款方)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XDY150026-2),约定:自20151023日起至20161022日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资信状况以及甲方自身资金状况,向乙方提供最高借款限额4000000元”、“ 此后,被告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利息至2016229日,本金及后续利息至今均未支付”、“原告于201692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说明,至少从2016229日(不再付息),到201767日(最近一次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强制执行),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始终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2可溯金融却连续在平台发标,一直持续到最近一期2017125(优农企融贷 223333,证据4)。据我们统计,从20164月至今,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借款标的发布了91个,累计金额8820万。

  3、与前期标的不同,前期标的是每个标的50万,借款期限6个月。而之后变成每个标的100-150万,期限降到3个月,最后降至1个月1发标,保持着每期发布标的金融都是400万。

  4、正常拖欠借款的企业是不会在没有还清借款,甚至还有长达半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再次申请借款的,即便申请了借款,任何一家平台是不可能给予继续授信的,更何况是平台已经起诉了该企业。

 

  小结,不再给欠款企业融资不是风控,而是本能;给已经诉讼的企业融资,不是失误,而是失德。

  可溯金融的做法又一次的证明,平台在持续发布虚假标的,用循环发标的方式掩盖项目坏账。一贯用企业无涉诉,有抵押,有风控措施等语言隐瞒风险,欺诈金融消费者。

可溯金融涉嫌集资诈骗

二、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相关标的

  优农企融贷中另外一类标的,描述为“企业主要经营山核桃种植和销售。为了扩大规模,引进先进设备,打造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需增加流动资金,该笔融资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融资金额30万元。”

  根据项目信息披露的原始照片,营业执照等信息,确定该类借款企业是,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见下图)

  (一)借款企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可溯起诉后仍然发标。

  1、根据(2016)浙0102民初304号判决书(证据6)显示,“201583原告刘建英(作为甲方,出借方)与被告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作为乙方,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3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586日起至2015115日止,用途为生产经营,年利率为18%”、到期未还款,“2016125日立案受理”。 

  2、上述判决由于借款方全部未履行,2016516日,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同时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被列为失信企业。 

  可见,借款企业直至20165月被强制执行,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3、虽然借款企业无力还款,但可溯金融的平台却是另外一套操作:

  1 可溯金融于201585日发布了借款标的“优农企融贷200231”,借款30万,期限3个月,到期日2015114日(见下图)。

  2 3个月后,该项目显示已经全部还清。

  3 2016113日,该项目再次发布标的“优农企融贷200881 ,借款30万,期限3个月。(见下图)

  根据上述问题分析:

  1)借款企业无力还款是事实,不可能再向平台提出借款申请,也未申请展期(否则可溯金融不会起诉)。

  2可溯金融不但隐瞒了项目风险,而且再一次利用老旧资料虚构借款标的,再次融资后,用投资人的钱堵了窟窿。

  3这样的套路在可溯金融上再次上演,彻头彻尾的欺骗。

 

  (二)真假搭配,诈骗融资

  根据可溯金融起诉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的诉讼显示,借款期限自201586日起至2015115日止,用途为生产经营,借款为30万元。但我们在可溯金融的项目中,发现了同期230万的融资项目。

201585的优农企融贷200228 (见下图)和“201586日优农企融贷2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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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合同只约定了30万,发标竟然发了60万,如果不是诉讼暴露了实情,这种真假标的搭配的方式是极难被发现的。

  难道可溯金融就这一个标的是真假搭配吗?

  

 

三、总结

  无论是浙江森博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还是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这类标的共同特点都是借款企业无还款能力、都被可溯金融起诉、可溯金融发布虚假标的、可溯金融循环发标掩饰项目坏账。

  造假本已经是属于恶劣性质的融资手段,直接涉嫌融资诈骗。而批量循环发布假标、真假标搭配等融资手段更为恶劣,且极其隐蔽难以被发现。

  这也直接证明了可溯金融长期、有预谋的进行虚假融资,欺骗广大投资人。

  今天可溯金融的道德风险远远高于金融系统风险。

 

四、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重要信息

  在关联方融资-惠农贸易(挂链接)一文中,我们揭露了可溯金融关联企业杭州慧农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利用与多家公司的销售合同到平台融资的事实,其中存在长期利用自买自卖、自导自演的销售合同进行融资行为。

  在与杭州慧农商贸有限公司交易的七家企业中的杭州沙权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进行了股东、法人、高管、经营范围的彻底变更。现法人童贵儿,出生于19951220号,有证据显示从19岁开始为企业融资。

  而童贵儿竟然与本文中被起诉的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有关系。脉络如下:

  1 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法人童雪平,其女童贵儿,出生于19951220号。

  2 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向可溯金融借款,期限自201586日起至2015115日止。

  3 2016113日,可溯发布虚假标的“优农企融贷200881”,以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名义发标30万,期限3个月。

  4 2015115日,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到期无法还款。同日,杭州沙权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股东、法人、高管、经营范围的彻底变更,法人变更为童贵儿(公司唯一股东)。

  5 20161月,可溯金融法人刘建英起诉建德市天富家庭农场及童雪平,被正式立案。

  同月,童雪平酒驾死亡,童贵儿及潘云仙(童雪平之母)明确表示放弃对童雪平遗产的继承权,亦不承担童雪平的债务,法院认可。

  620161月,杭州慧农商贸有限公司与杭州沙权贸易有限公司订立销售合同。

  720162月“优农企融贷200881”到期,显示全部还清。

  820163月,杭州慧农商贸有限公司与杭州沙权贸易有限公司开始在可溯平台融资。至今,累计融资额超7100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2a32d40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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