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20 04:38:4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合同谈判、草拟、会签、批准、编号、用印及归档管理的程序, 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 察、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三条 技术部为公司工程合同主办部门,在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 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工作,掌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履行情况及 存在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措施。

第四条 工程部是公司工程合同的执行部门, 具体实施工程合同中权利、 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签订工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 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 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第六条 工程造价在 3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技术部经理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工 程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 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含)以上级别领 导主持合同谈判; 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合同谈判。 技术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上述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 报公司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七条 技术部依据合同谈判确立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地方工商行政 管理局和建委共同监制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制式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 的拟订工作。

第三章 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八条 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 由技术部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 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造价、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标 准、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拟订合同初稿,按程序审 核、复核、稽核、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 非招标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 由技术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 《选定施工单 位审核流程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材料供应方式、付款、结算 办法等事项,参照《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制式文本,制定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统一标准格式,拟订合同初稿,按程序审核、复核、稽核、审定,报总经理 批准。

第十条 规划、勘察、设计合同由技术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 标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设计内容、深度,优惠条件,设计周期、付款方 式等,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 制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技术部 拟订,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 按程序审核、复核、 稽核、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非招标工程设计合同, 由技术部按总经理批准的 《选定设计单位审核流程表》 确定的设计内容、深度、成果要求及付款方式、设计周期、服务承诺等按照 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程 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技术部拟订,各专 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按程序审核、复核、稽核、审 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招标的监理合同, 由技术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 投标承 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监理内容、深度、优惠条件、付款方式等,按照有关 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标准合同文本,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由技术部各专业主管 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按程序审核、复核、稽核、审定,报 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非招标工程的监理合同, 由技术部按总经理批准的 《选定监理单位审核流程 表》确定的监理内容、深度、成果要求及付款方式、服务承诺等,拟订合同 初稿,按程序校审核、复核、稽核、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招标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 及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采购内容、供货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价格、付款 和结算方式拟订合同初稿, 按程序报批。 对公司自行采购的非招标的各种材 料、设备,由公司采购部根据《选定供应商审核流程表》中所确定的材料、 设备采购计划,再按照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供的材料、设备名称、数量、 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到货周期等要求,按照《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文本 拟订合同条款,按程序报批。

第十五条 其他和工程相关的经济协议,按照《选定施工单位审核流程表》中确定的有 关内容,拟订合同条款,按程序审核、复核、稽核、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 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

第十六条 施工(监理)合同的会签程序:主管工程师(主办-技术部经理(审核) 一工程部经理(复核)一预算部经理(复核)一财务部经理(复核)公司法 律顾问(复核)T监察部(稽核)T分管副总经理(审定)T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 勘察设计合同会签程序:主管工程师(主办)一技术部经理(审核)一工程

部经理(复核)一预算部经理(复核)一财务部经理(复核)公司法律顾问 (复核-监察部(稽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会签程序:材料工程师(主办)T采购部经理(审核) 一工程部经理(复核)一预算部经理(复核)一财务部经理(复核)公司法 律顾问(复核)T监察部(稽核)T分管副总经理(审定)T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 其他工程相关协议会签程序:主管工程师(主办7技术部经理(审核7 工程部经理(复核)一预算部经理(复核)一财务部经理(复核)一公司法律 顾问(复核7监察部(稽核7分管副总经理(审定7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条 各部门复核人要结合其管理职能和专业特点, 认真负责地对合同中存在的问 题提出审查意见, 审定人对审查人的意见的修改提出取舍, 合同主办部门根 据复核人和审定人的意见进行修改。 主办人修改后整理出正式合同文本, 行会签后,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程序

第二十一条 合同变更、中止、解除审核程序:主管工程师(主办)7技术部经理(审 核)7工程部经理(复核)7预算部经理(复核)7财务部经理(复核)7 公司法律顾问(复核)7监察部(稽核)7分管副总经理(审定)7总经理 (批准)。

第二十二条 合同中止、 解除后,主办部门需将双方签字认可的变动资料与合同变动审 核流程表一齐交监察部存档。

第六章 合同的编号、签字、用印、存档及发放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监察部为合同编号的管理部门, 由公司监察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合同 的类型分类编号。合同主办部门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合同的收集 发放、存档、归档。

第二十四条 正式合同文本正本两份,副本根据需要若干份,由乙方先签字盖章。两个 正本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亲笔签名, 经法人代表签发的 合同方可送行政部用印。

第二十五条 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由监察部保存归档, 副本除返还乙方若干份 外,其余下发各有关部门及监理公司,履行合同条款。

第七章

本办法由公司监察部负责解释。

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

精选

工程合同审核流程表

编号: 日期: _


精选

注:会签时必须将合同最终定稿的文本附后,并由拟稿单位加盖骑缝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08f7901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2d.html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