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建设中国幸福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江幸福乡村办〔2012〕2号江山市建设中国幸福乡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衢州市美丽乡村“四级联创”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现将《衢州市美丽乡村“四级联创”实施细则》(试行)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中国幸福乡村建设,全面开主题词:农村美丽乡村四级联创通知抄送:市委办、市府办。江山市幸福乡村创建办 2012年7月7日印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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