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医疗转出流程具体操作步骤

发布时间:2014-06-21 16:11: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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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医疗转出流程具体操作步骤

一、 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减员。

2.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我中心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注:可由本人直接交原单位,与基本养老转移接续一起办理)

3.基本养老保险需(减少表)一式两份,转移原因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减少表需加盖公章)。

4.本人提供书面申请,注明转入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地;转往社保机构的名称(如:**省、**市、**区(县)社会保障局;必须本人签字及联系方式。注:不能是复印件、传真件或扫描件。

二、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将上述材料上报至社保中心转移接续部。

2.由社保中心转移接续部审核通过后打印《基本养老缴费凭证》及打印医疗《参保凭证》和《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3.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及《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挂号信邮寄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注:可本人直接带走。

三、办理日期

1.在职职工本月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的,每月22-25日办理,养老保险单位能提供上个月四险银行托收票到社保中心财务部门作“回款”后,可提前到转移接续部办理异地转移手续。

2.已办理减少手续的(以前办理过转本区或转外区的),每月5-25日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一次性转移养老保险两人以上,需每名职工填写一张《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申请异地转出的职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社保系统中查询是否户籍地址为空或是否正确,如为空或不正确需在网上申报办理补填或变更手续。

3. 申请异地转出的职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社保系统中查询是否身份证号、姓名及其他信息是否正确,如不正确需到业务大厅或网上变更,再进行申请转出。

4.系统内参加工作日期须为第一次参加工作日期若不一致须先到业务大厅更改再行提交材料。

5.涂改处需加盖公章(不能多处涂改)或单位在减少表下注明涂改处由单位负责并签字及日期。

6. 不是本人来办理业务的,需代理人携带本人委托代理书(委托书注明本人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的经办人办理业务时也需携带委托代理书(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法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7.参保单位已不正常缴费又找不到或注销的,需提供稽核协查单和工商局开县的注销证明(也可从企业信用网上打印)。

8.有以前业务回退的单位要重新申请。

附件: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养老保险异地转出申请

3、委托代理书



附件:2

养老保险异地转出申请

北京市东城区社保中心:

我是 (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 ,现因我本人(申请辞职或工作调动),特申请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出(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 区(县)社保中心(社保局)

 

特此申请

本人签名: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委托以下人员作为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代理人。

代理人 1、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 2、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权限:代为办理;姓名   身份证号码 转移接续业务及代为签收法律文书或其他文书。其他权限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章):

位(印章):

注:1、代理人是指:用人单位经办人;

2、代为办理姓名、身份证号是指:职工本人;

3、委托人签章是指: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4、被委托人签字是指:用人单位经办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e79586343323968011c92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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