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质量

发布时间:2019-03-23 12:58: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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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组通[2017]37

【发布部门】中共南昌市委

【发布日期】2017.06.29

【实施日期】2017.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洪组通〔201737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新区)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驻昌中央、省属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党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水平,根据《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以下简称《准则》 )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南昌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质量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意义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教育、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内其它集体活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一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1、坚持和完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 ,在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新形势下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但是,通过巡察、督查和检查发现,我市还存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双重组织生活认识不够,少过甚至不过双重组织生活,少数单位双重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等现象,因此,在全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质量年活动,既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又是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问题的根本要求。

2、坚持和完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落实《党章》、《准则》 的具体要求。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的有效举措。《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准则》 规定: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因此,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一名党员,然后才是一名领导干部。每一名党员,都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准则》 各项要求。

3、坚持和完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的有效方式。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员队伍中的关键少数,是党的建设工程中的重点核心。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注重以上率下,以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出示范。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为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作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所在支部活动并作示范,支委会成员要在本支部作示范。坚持和完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仅有利于增强同志间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更能层层树立标杆,示范带动和推进全市广大党员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升党的建设水平。

二、科学规划安排活动时间和步骤

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质量年活动从20176月启动,到201712月结束。根据活动内容,具体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6月)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质量年活动的要求,制定工作目标计划,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认识,不断夯实党性观念。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讲清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活动的知晓度,吸引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活动,鼓励党员干部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7-10月)

各级党委(党组)和各有关基层党组织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洪组通〔201467号)文件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精心制定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计划,并按要求做好计划报备工作。根据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ca11a0d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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