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最喜欢出的国际私法试卷、有答案

发布时间:2013-01-14 12:52: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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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1.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 )申请。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2.对特派员取证,我国( )

A.允许 B.不允许

C.原则上不允许 D.立法中未作规定

3-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4.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

A.美国法 B.法国法C.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中国法

5.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 )的法律。

A.行为地法 B.法院地法

C.船旗国法 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6.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

A.美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7.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 )

A.合同缔结地法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合同履行地法 D.合同自体法

8.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 )法律。

A.日本 B.韩国C.德国 D.中国

9.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

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 )

A.中国 B.日本C.英国 D.希腊

10.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 )法律处理。

A.中国 B.美国 C.泰国 D.马来西亚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 )

A.合同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C.继承关系 D.管辖权确定

12.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于( )

A.涉外侵权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合同关系 D.国际民事诉讼关系

13.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 )

A.领域标准 B.非内国标准

C.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内国标准 D.国际标准

14.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 )

A.父母事后婚姻 B.父母对子女的认领

C.法院判决 D.非婚生子女申请

15.有关国际惯例的正确说法是( )

A.在实践中反复适用,有确定的内容

B.是任意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

C.具有强制性

D.在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性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6.我国不承认领事婚姻制度。( )

17.我国对适用外国法错误允许上诉。( )

18.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与该涉外民事案件关系相关连的国家法律规定完全相同,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法律冲突。( )

19.冲突规范可以直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

20.我国不承认国内判例和国际惯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

21.凯弗斯创立了本地法说。( )

22.对冲突规范连接点的“软化处理”的唯一方法是增加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

23.联邦制国家存在多法域,因而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因而不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

24.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识别。( )

25.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8分)

26.区际法律冲突

27.仲裁协议

五、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28.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

29.简述法人国籍确定的依据。

30.简述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六、论述题(18分)

31.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七、案例题(每题10分,共20分)

32.德国籍人尤塔·毛雷尔根据中德学术交流计划来到中国上海某大学任教。任教期间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籍女教师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尤塔·毛雷尔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起诉后。尤塔·毛雷尔任教期满,准备回国。尤塔·毛雷尔向法院提出,委托同在该校任教的德国籍教师或委托德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

问:外国公民、外国领事是否可以在中国法院担任本国公民的诉讼代理人?

33. 1995年,中国籍公民赵耿虎与日本籍公民佐佐木智子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取名赵小虎。1998年,佐佐木智子独自回日本居住。2000年,赵耿虎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佐佐木智子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佐佐木智子要求将赵小虎带回日本,由她抚养,赵耿虎要求将赵小虎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作准据法?

国际私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1C 2C3.A 4D 5D6D 7B 8D 9B 10.A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 ABCD 12. ABC 13. ABC 14. ABC 15. ABD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8分)

26.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27.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

五、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28.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

反致产生的原因有两点:

(1)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法院地国与同案件有关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范,这些冲突规范的系属不同。

(2)法院把冲突规范援引适用的外国法理解为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和实体法,而且首先适用该外国中的冲突法。

3)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院地国家法律与案件有关国家法律之间存在致送关系。

反致产生的条件是: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存在消极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各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

29.简述法人国籍确定的依据。

国际上法人确定的依据主要有:(1)成立地。法人的属人法是法人据以成立的法律。(2)管理中心所在地。法人的属人法是处理商业事务的地方所通行的法律。(3)主要营业所所在地。法人的属人法是主要经济活动中心地。(4)资本实际控制。法人的属人法是实际控制法人资本的那个自然人的国籍国法。(5)复合标准。法人的国籍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素才能确定法人的国籍。

30.简述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也叫最强联系原则,重力中心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权衡各种与该案当事人具有联系的因素,从中找出与该案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因素,根据该因素的指引,适用解决该案件的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原则。这些因素通常包括当事人的出生地、惯常居所地、住所地、形式政治权利或从事业务活动的场所以及个人的意愿等。

六、论述题(18分)

31.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11世纪以后,被视为普通法的罗马法在意大利北部城邦普遍适用,但各城邦也制定了各自的作为特别法的法则,因而法律冲突时常发生。这种情况对各城邦之间的贸易往来十分不利,因此找出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显得十分必要。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巴托鲁斯。在他之前,1213世纪意大利和法国的一些法学家已提出过一些早期的法则区别理论或冲突原则。但巴托鲁斯是公认的法则区别说的创立者。巴托鲁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抓住了法律的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这个法律冲突的根本点,并且把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进行探讨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内的一切人和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外的城邦居民。(3分)他主张把法则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关于人的身份关系和行为能力的法则,即“人法”,可以随人所至而适用于域外,就是说,这类法则具有域外效力。另一类是关于物的法,即“物法”,必须且只能在指定者管辖领域内适用。(3分)

从法则人手解决法律冲突,在方法上容易陷入不科学的境地。现实生活中,并无明确的物法法则和人法法则的划分,巴托鲁斯只得求助于法则词语结构的不同进行区分。(2分)

巴托鲁斯的方法虽然在现实中并不可行,并且也没有完全摆脱注释法学派的影响,但是他最早提出了法律具有域外效力的见解,把新兴资产阶级的文艺复兴运动的人文主义带人国际私法领域。他在过去封建主义绝对的属地主义法律适用原则基础上,提出了法律适用的属人主义原则,阐释了法律冲突产生的本质原因,揭示了法的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问题,提出了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为适用外国法提供了理论依据,被人们誉为的国际私法的鼻祖。法则区别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正式建立。(4分)

七、案例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2.答:在我国,中国公民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对在我国的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外国人委托与之有同一国籍的外国人担任诉讼代理人。(4分)

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官员,可以接受本国公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2分)根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当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人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该外国的驻华领事可以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或安排代表在我国法院出庭。(4分)

33.答:对监护权的法律适用,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各国多主张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或法院地法。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其父是中国公民,赵小虎具有中国国籍。本案在中国提起诉讼,法院地法是中国法,所以,监护权的归属应适用中国法。(5分)

对抚养权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赵小虎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赵小虎与中国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5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7609c61a98271fe910ef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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