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9 01:26: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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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急救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07.25

【实施日期】2012.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根据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24日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政汛〔2012〕电传10号),据市气象局最新天气预报,预计725日至26日和27日至29日我市将有两次强降雨过程,当前我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现就做好汛期医疗救治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汛期医疗救治保障工作,落实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预警,提前部署,积极应对。

汛期要实行院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行政值班应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出现脱岗、值班电话无人应答等情况。值班人员对出现的各类情况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

二、做好应对强降雨灾害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各单位应妥善安排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急诊和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应合理调配好技术力量,保证各种抢救设备完好。建立和完善接诊危重病人的绿色通道,同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医疗机构应急小分队应处于待命状态,传染病医院应做好床位调配准备工作。

三、做好强降雨医疗救治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各单位应确定部门和专人准确统计、及时上报因强降雨灾害而就医的患者信息,明确工作流程,安排好值班和交接班,杜绝迟报、漏报的情况。无救治信息应零报告。信息报送停止日期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信息报送时间与内容:报送内容为每日14时前上报我局已下发的《强降雨灾害医疗救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各单位均上报)和《因强降雨灾害住院伤病员当日在院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仅因强降雨灾害有住院伤病员的单位上报)。统计时段为前一日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658c4bb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52518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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