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及保护措施

发布时间:2017-02-21 09:55: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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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及保护措施

【摘 要】基本农田是一国农业的基础,也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对于永久性基本农田的规划和保护不仅是解决一定区域内的人口及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且更重要的还是保证国家对粮食安全的需要。因而,必须要努力构建永久性基本农田规划体系,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

【关键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

1.基本农田的概念

面对日益严峻的土地保护形式,对基本农田的认识和理解必须要提升到永久基本农田的层次上来。通过对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进行分析可知,永久性基本农田是在基本农田的范围内,将一些地质条件较好、土壤肥沃、抗灾害能力强、农业基础设施完善的一部分农田作为永久性基本农田。并且对于永久性基本农田还要制定严格的规划和保护措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着力改善农田的土壤质量,实行永久性基本农田的用途管制,实现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农田保护和划定相协调,从而保障一定区域内的人口对农业产品的需求以及国家对商品粮的供应。

2.基本农田划定

2.1基本农田划定目标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以实现基本农田的合理有效保护为根本目标,具体目标则应充分体现基本农田保护的概念、内涵与特点,根据以上分析,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具体目标为:

2.1.1合理确定基本农田面积,实现严格的数量保护

根据区域人口及农业生产状况,预测未来满足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基本农田数量,同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面积以及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合理确定区域实际应该保护的基本农田数量,并确保该数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实行严格的农田数量保护。

2.1.2科学进行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农田的质量要求

在基本农田布局中,应将质量状况好或区位条件优的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并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规定的几类特殊耕地划为基本农田。这样才能确保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质量要求,才能真正实现保护优质高产农田的目标。

2.2原则

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基本农田划定的过程中,应始终遵循以下原则:

2.2.1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相协调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作为规划对象,这样才不会与总体规划相矛盾,同时以城市规划为参考,了解城市布局,规划基本农田,这样规划的结果才具有稳定性。

2.2.2立足本地土地资源条件和人口状况,从实际出发。

基本农田保护是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长期工作。因此,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编制应立足于当地的耕地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目标,脱离地方实际情况,不可能制定出可行的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方案,也不可能从根本上保护基本农田。

2.2.3以实现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基本农田保护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时应始终围绕该目标,从基本农田面积、质量和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来操作,不能单纯地追求面积数量,使规划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3基本农田规划的内容

根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技术规程》,有关规定如下:全国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宏观控制指标,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省(区、市);确定国家重点基本农田保护区。地方各级政府的基本农由保护规划应根据上一级政府下达的保护任务,结合当地的实际确定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并分解下达至下一级行政区域。

2.4基本农田划定的程序

根据基本农田划定的主要内容,基本农田划定的过程大致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基本农田数量确定。首先,根据本级行政区域的人口与农业生产状况,进行基本农田需求量预测,并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面积以及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确定本级行政区域的实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其次,根据下一级行政区域的人口、耕地、后备资源、建设占地等状况,进行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分解,以作为下一级行政区域编制规划时的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第二步:基本农田空间定位。一般以乡为单位进行基本农田保护数量的落实,首先对乡内所有耕地进行综合评价与排序,然后将综合条件较优的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以确保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具有较好的质量条件,同时进行面积累计,直到累计的面积等于要求保护的基本农田数量,实现基本农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的统一。当然,对于县级以上级别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则不需要执行该步骤。

3.对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的措施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要发挥规划的控制作用,加强社会的监督管理,探索保护制度和政策创新。

3.1以规划目标确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方向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要创新理念,可以考虑藏粮于地的思路,即保持一定面积的耕地作为永久性基本农田,提高耕地持续生产能力, 同时对基本农田保护内涵加以扩大,使之既包括现有耕地,又包括具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可随市场变化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也由原来单一的面积要求,相应调整为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加强对优质耕地的保护,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

3.2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政府是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行政责任主体。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及后续建设和保护,市、镇两级政府要承担起行政责任,要将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纳入年度耕地责任目标考核,由市政府对镇政府实施考核。在划定工作完成以后,还要将永久性基本农田后续保护工作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与镇政府、镇政府与村、村组与农户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管理措施、工作目标、奖惩办法以及量化标准,增强管理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3以全社会共同监管形成良好监督体系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及保护不仅是一项政府行为。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管、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多关口、网络化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

3.4以先进技术手段保障系统顺利运行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从技术层面来看,它涉及规划、建库、使用、维护、更新。要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实现以图管地。要在实地确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并落实到土地利用最新现状图上。还要对地块的属性进行调查,评定其利用现状和等级、承包人权利义务内容、保护责任人等,并将属性信息录入数据库,在土地调查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系统。 实现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一体化,做到人机无缝衔接。要加强对数据库的维护和更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更新机制。

4.结语

构建一个科学稳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体系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对满足我国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并且对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董秀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理论探讨[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3.

[2]林依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路径思考[J].资源行政管理与法制建设,2009.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38e3e66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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