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济政办发[2010]44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12
【实施日期】2010.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济南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初审、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管理、旅行社日常管理、3A级旅行社等级评定、1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二星级以下旅游饭店(餐馆)管理、导游证初审及导游资格证日常业务管理等职责交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旅游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08633b6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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