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0-10-22 13:11: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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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

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65岁及以上居民。

二、服务内容

1.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做1次中医体质辨识;

2.告知居民中医体质辨识的结果;

3.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体化中医健康指导。内容包括:

①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分别纳入《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干预》、《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干预》。

②对存在中医偏颇体质的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养生保健指导。

③对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

4.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三、服务流程

(一)65岁及以上老年人

表1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规范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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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开展老年人体质辨识工作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的时间。

2.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3.从事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由经过中医知识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护士、预防保健人员提供服务。

4.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5.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6.预约65岁及以上居民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中医体质辨识服务。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如有需要,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7.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五、考核指标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率=接受中医体质辨识65岁及以上居民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中医体质辨识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中医体质辨识表及正确指导数/抽查的中医体质辨识表及指导数×100%。

六、附件

附件1

.

姓名: 编号:

计算结果:

附件2

平和质与偏颇体质判定标准表

0~36个月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0~36个月儿童。

二、服务内容

针对0~36个月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保育员进行儿童中医调养指导;

1.对家长或保育员提供儿童饮食调养指导;

2.对家长或保育员提供儿童起居活动指导;

3.在儿童6、12月给家长或保育员传授摩腹和捏脊的中医技术;

4.在儿童18、24月给家长或保育员传授揉肺经(或揉迎香穴)、揉足三里的技术;

5.在儿童30、36月给家长或保育员传授揉四神聪穴位的技术;

6.发放中医健康教育处方;

7.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三、服务流程

表2 0~36个月儿童中医调养服务规范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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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开展儿童中医调养工作可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免疫接种时间。

2.开展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3.从事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工作的人员应为接受过儿童中医保健知识技术培训的中医类医师或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护士、预防保健人员。

4.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5.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五、考核指标

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率=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调养服务的0~36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六、附件

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姓名: 编号□□□-□□□□□

填表说明

1.填表时,按照项目栏的文字表述,将在对应的选项上划“√”。若有其他异常,请具体描述。“—————”表示本次随访时该项目不用检查。

2.体重、身长:指检查时实测的具体数值。并根据卫生部选用的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判断儿童体格发育情况,在相应的“上”、“中”、“下”上划“√”。

3.体格检查

(1)满月:皮肤、颈部包块、眼外观、耳外观、心肺、腹部、脐部、四肢、肛门/外生殖器的未见异常判定标准同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及3月龄时,当无口腔炎症(口炎或鹅口疮)及其他口腔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2)3、6、8月龄:

皮肤:当无皮疹、湿疹、增大的体表淋巴结等,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眼外观:结膜无充血、溢泪、溢脓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耳外观:当外耳无湿疹、畸形、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听力: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检查时应避开婴儿视线,分别从不同的方向给予不同强度的声音,观察孩子的反应,大致地估测听力正常与否。

口腔:3月龄时,当无口腔炎症(口炎或鹅口疮)及其他口腔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6和8月龄时按实际出牙数填写。

心肺:当未闻及心脏杂音,肺部呼吸音也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脐部:无脐疝,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四肢:上下肢活动良好且对称,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可疑佝偻病症状:根据症状的有无在对应选项上划“√”。

可疑佝偻病体征:根据体征的有无在对应选项上划“√”。

肛门/外生殖器:男孩无阴囊水肿,无睾丸下降不全;女孩无阴唇粘连,肛门完整无畸形, 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4.户外活动:询问家长儿童在户外活动的平均时间后填写。

5.服用维生素D:填写具体的维生素D名称、每日剂量,按实际补充量填写,未补充,填写“0”

6.发育评估:按照“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的运动发育指标进行评估每项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通过的,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7.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填写上次随访(访视)到本次随访间儿童所患疾病情况,若有,填写具体疾病名称。

8.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中医健康管理。按照要求,对儿童进行1 饮食调养指导2 起居调摄指导3 摩腹、捏脊4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在相应内容上划“√”,可以多选。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儿童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家长。


附件1

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姓名: 编号□□□-□□□□□

填表说明

1.填表时,按照项目栏的文字表述,根据查体结果在对应的序号上划“√”。“—————”表示本次随访时该项目不用检查。

2.体重、身长:指检查时实测的具体数值。并根据卫生部选用的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判断儿童体格发育情况,在相应的“上”、“中”、“下”上划“√”。

3.体格检查

皮肤:当无皮疹、湿疹、增大的体表淋巴结等,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前囟:如果未闭,请填写具体的数值。

眼外观:结膜无充血、无溢泪、无流脓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耳外观:外耳无湿疹、畸形、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听力:使用行为测听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检查时应避开小儿的视线,分别从不同的方向给予不同强度的声音,观察孩子的反应,根据所给声音的大小,大致地估测听力正常与否。

出牙数/龋齿数(颗):填入出牙颗数和龋齿颗数。出现褐色或黑褐色斑点或斑块,表面粗糙,甚至出现明显的牙体结构破坏为龋齿。

心肺:当未闻及心脏杂音,肺部呼吸音也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四肢:上下肢活动良好且对称,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步态:无跛行,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佝偻病体征:根据体征的有无在对应选项上划“√”。

4.户外活动:询问家长儿童在户外活动的平均时间后填写。

5.服用维生素D:填写具体的维生素D 名称、每日剂量,按实际补充量填写,未补充,填写“0”

6.发育评估:按照“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的运动发育指标进行评估(见服务规范指南)。每项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通过的,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7.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填写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间儿童所患疾病情况,若有,填写具体疾病名称。

8.其他:将需要记录又不在标目限制范围之内的内容时记录在此。

9转诊建议:转诊无、有在相应数字上划“√”。并将转诊原因及接诊机构名称填入。

10.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11.中医健康管理。按照要求,对儿童进行1 饮食调养指导2 起居调摄指导3 摩腹、捏脊、揉肺经、揉足三里、揉四神聪4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在相应内容上划“√”,可以多选。

12.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儿童情况确定下次随访的日期,并告知家长。

附件2

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姓名: 编号□□-□□□□□

填表说明

1.填表时,按照项目栏的文字表述,在对应的选项前划“√”。若有其他异常,请具体描述。“—————”表示本次随访时该项目不用检查。

2.体重、身长:指检查时实测的具体数值。并根据卫生部选用的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判断儿童体格发育情况,在相应的“上”、“中”、“下”上划“√”,并作出体格发育评价。

3.体格检查

(1)视力检查:填写具体数据,使用国际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均可。

(2) 听力检查:3岁时使用行为测听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将结果在相应数字上划“√”。

(3)牙齿数与龋齿数:据实填写牙齿数和龋齿数。出现褐色或黑褐色斑点或斑块,表面粗糙,甚至出现明显的牙体结构破坏为龋齿。

(4)心肺:当未闻及心脏杂音,肺部呼吸音也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5)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6)血红蛋白值:填写实际测查数据。

(7)其他:将体格检查中需要记录又不在标目限制范围之内的内容时记录在此。

4.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在所患疾病后填写住院次数。

5.其他:当有表格上未列入事宜,但须记录时,在“其他”栏目上填写。

6.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7.中医健康管理。按照要求,对儿童进行1 饮食调养指导2 起居调摄指导3揉四神聪4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在相应内容上划“√”,可以多选。

8.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儿童情况确定下次随访的日期,并告知家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02bd1ef00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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