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多学科联合诊治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6-06-25 07:59: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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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

恶性肿瘤多学科联合诊疗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恶性肿瘤患者的诊疗流程和综合治疗方案,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医院建立恶性肿瘤学科联合诊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第二条 对首诊恶性肿瘤患者,收治科室向医疗科提出申请,医疗科根据科室提出的问题,组织相关科室(必须包括肿瘤科和肿瘤外科)专家进行会诊。

第三条 对续医恶性肿瘤患者,先进行科内讨论,讨论后认为诊治方面尚需要行多学科会诊,向医疗科提出申请,医疗科根据科室提出的问题,组织相关科室专家进行会诊。

第四条 多学科联合会诊讨论内容包括:患者目前的诊断、检查、手术、化疗及放疗等诊疗手段的顺序、实施方案是否准确、适宜,需要进一步进行的相关检查,目前患者最需要紧急解决的问题,并发症的处理,预后分析,以及确定今后诊疗方案,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具体诊疗流程见附件2

第五条 受邀参加会诊的学科必须仔细阅读会诊材料,了解本次讨论内容,对诊断、临床分期、病理诊断、预后评估、治疗方案等作出判断。受邀科室应选派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遇有疑难危重病例,视情决定是否邀请外院专家参加会诊。

第六条 组织讨论科室必须按照讨论结果意见认真执行,并及时将诊治情况反馈给医疗科及相关科室,以便评价其治疗效果。

第七条 多学科联合查房,科室根据患者病情决定需要进行多学科联合查房时,向医疗科提出申请,并将患者病历资料发送至相关科室。医疗科协调相关专家并派人参加查房,做好记录。查房时按照三级医师查房标准进行,查房后认真讨论,确定下一步诊疗方案。

第八条 恶性肿瘤联合会诊地点设在PET-CT中心会议室。受邀学科严格按照医疗科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会诊;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10分钟以内)到达现场。

第九条 患者出院后随访由出院科室主诊医师组负责,要求终生随访。

附件:1、恶性肿瘤多学科联合诊疗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2、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联合诊疗流程

附件1:恶性肿瘤多学科联合诊疗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一、组 长:

二、副组长:

下设联合诊疗办公室:

(一)主 任:

(二)各专家组成员:

1、外科专家组:

2、内科专家组:

3、放疗专家组:

4、介入专家组:

5、医技专家组:

附件2:恶性肿瘤患者多学科联合诊疗流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c103a6102d276a201292e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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