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业务电话管理办法定稿

发布时间:2018-05-21 17:29: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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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州集团业务移动电话管理办法

为规范业务人员移动电话的管理,避免因业务人员工作变动导致公司业务或客户流失,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二级公司业务移动电话(股份公司除外)。

二、管理方式

1、公司统一购买移动电话,配备电信电话卡,电话电话卡的所有权为集团。

2、公司按相应岗位电话费补助标准分月缴纳电话费,超出部分由电话持有人自行承担。

3、公司统一配置的移动电话规定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后可申请更换;资费套餐使用年限为2年,到期后公司统一更换。

4、电话持有人岗位变动或离职的,在离岗前办理电话及电话卡的交接,变更电话使用人信息。

三、使用管理

1、公司统一配备的电话号码为业务人员联络业务的唯一号码,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禁止使用其他个人号码联络业务。

2、电话通讯录按以下办法存储:凡与公司相关的人员和客户电话号码,均存储在通讯录中,以“公司名+客户姓名”命名。

3、业务人员必须用公司配备的电话号码注册业务微信,微信名称为单位名称+业务员姓名。微信头像为本单位指定的图片。

4、业务人员必须将公司配备的电话号码与其业务QQ绑定,QQ名称和头像与微信保持一致。

5、业务人员在微信朋友圈或者QQ空间等对外信息平台上发布信息时,要确保内容积极向上,能够反映公司正面形象。

四、监督管理

1、业务人员的移动电话由各二级公司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监督。

2、集团公司核定各二级公司业务电话数量,统一配备给二级公司,二级公司发放至相关人员,领用及交接办理签字手续,填写领用表(附:业务移动电话领用表)。

3、业务人员离岗前不得删除电话上的软件和相关联系人信息,否则扣除该业务人员一个月绩效薪或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加大处罚力度。

4、若业务人员人为损坏或遗失电话,电话累计使用3年以内的,按市场价赔偿或自行修复,超过3年的,可申请更换。

5、业务人员在微信朋友圈或者QQ空间等对外信息平台上发布的信息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扣罚50-100元绩效薪或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加大处罚力度。

6、新配备的电话到位后,电话使用人应于领用当天将原电话联系人转存至新电话上,分别用原号码及新号码群发短信给相关联系人,确保业务衔接顺畅有序。

峡州集团业务移动电话配备说明

1、按照原电话费补贴标准,与宜昌电信分公司合作,2年内分别保底消费20010070电话由电信公司免费提供(附:中国电信通信优惠方案)。

2电话及电话卡所有权为集团,集团每月按上述标准缴纳电话费。

3、业务电话配备数量及月消费额如下:

备注:200/月标准的为总经理、销售部经理、餐饮部经理,100/月标准的为客房部经理,70/月标准的为销售人员。

4、其他未享受电话补助的业务人员建议由公司统一配备电话卡,给予30/补贴,范围为大堂副理、餐饮主管,月补贴300/月,明细如下:

峡州宾馆:5个,150元;

夷陵饭店:3个,90元;

野三关酒店:1个,30元;

天龙湾:1个,3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b6d64fa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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