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派出所在接处警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0-04-17 10:00: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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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派出所在接处警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作为110接处警工作的最后一环,基层派出所担负着接待、询问、调查、取证、调解等处置工作,由值班民警具体负责实施,在积极履行指令的同时也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在职责界定、接处程序、特殊人员处置和民警维权等方面有待于理顺和规范。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接处警内容宽泛使基层民警不堪重负。

2010至今我所接处类纠纷155起,其中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属于公安部门调解的52起,占33.5%,而其它因交通事故、家庭内部矛盾、婚姻纠纷、债务纠纷引发的纠纷有85起占54.8%。这些应由法院、司法等部门单位管辖处理的纠纷如果不及时处置,矛盾很容易激化。但民警在处置过程中感到很棘手,一无管辖权,二无专业知识,只能凭经验“和稀泥”,根本无法保证公平公正。

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民警经常加班加点也毫无怨言,但对一些非警务活动却左右为难。2010共参与堵截、“领”上访人员常有发生,且出警民警、出警次数较多。

2、接处警流程无统一规定,民警有法难依。

目前接处警工作没有统一细化的流程,有的只能凭经验处理,极易导致群众投诉,比如民事纠纷的处置。而有的又有多部法律规定但内容不同,仅就对违法嫌疑人的调查来说,《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查至48小时”;《治安处罚法》第83条则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8条又规定:“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造成民警在接处警工作中无所适从,有法难依。

对于醉酒人员,《治安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明文指出公安机关对醉酒人有救助和约束的义务。但在基层接处警工作中民警最怕的就是处置醉酒人员。他们大吵大闹扰乱办公,随地躺卧、呕吐影响卫生,脏累不说,光是“保护性措施”一句话就让人发愁,怎么保护?用什么保护?家属更是不理解约束措施的使用,指责埋怨民警是打击报复醉酒人员。况且酒精本身是一种麻醉剂,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抑制作用,可能造成醉酒者酒精中毒过深,特别是对胃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还会造成生命危险,如何正确对醉酒人员采取“保护性措施”严重困扰着民警。

3、处置特殊人员遇“瓶颈”,好接难处。

精神病患者的处置在基层派出所是一道难题。板桥镇古城村三社王增志有时故意裸露身份,将自家房屋点燃影响村民安全等行为,因与其生活的兄长亦不正常,造成无人监护,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很难办理,村委会也不愿意作为王增志的监护人。

4、民警工作负担重,心理压力过大。

在基层派出所一般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负责处理辖区一天所有的刑事案件的受理查处、治安案件的办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和救助咨询服务等业务,民警忙起来连吃饭都顾不上。不仅如此民警有时还会遇到无理取闹者,公然挑衅法律尊严。警械武器不敢用,挨打不敢还手,挨骂不能还嘴,社会舆论的以讹传讹,新闻媒体的恶意炒作,人民群众的不理解,使警察对自身职业的信心逐渐消退,怕出事,怕被投诉,怕得罪人,“忍”字当头是许多民警的值班座右铭。

二、下步工作对策

1、科学合理调配警力,为基层接处警工作减负。

“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的承诺在1997年提出时有着积极意义,但随着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社会、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四有”的大包大揽不但容易导致公安部门滥用职权,而且我们无法解决的报警求助又会严重影响自身形象。2010年8月16日,板桥镇西湾村八社姚宝林因故被人殴打,但一时无法前往医院,民警将其送往基层卫生院,在简单诊断后卫生院认为不适合在基层治疗应当转院,这为民警出了难题,是要办理其它案件?还是将其送往县医院?这样的现象在酒后单车肇事中经常遇到,民警出于两难境地,如果置之不理,一旦伤者死亡,社会及家属就会一面倒地指责公安机关为什么不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甚至无理上访。

接处警工作的首要目标是控制发案,提高现行抓获率。对于部分公民不属于紧急状态的求助,属于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管辖的,如无家可归的孤残儿童、传销等的求助应向政府汇报,由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属于社会职能的,如病人就医、开锁要求提供私人服务的,可以向其提供便民、利民联系方式,切实解决接处警范围过于宽泛的问题。

2、统一接处警流程,依法高效便于操作。

接处警民警在第一时间介入案(事)件,证据的收集对以后的定性、侦(调)查至关重要,制定统一规范的接处警流程意义重大。目前醉酒人员的处置、精神病人的处置、涉案当事人的侯问留置时限等实际问题困扰接处警民警,急需统一流程规范处置。

3、积极推行联动机制,合理处置特殊人员。

联动机制的建立健全是110职能泛化后理顺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的有效举措,我们应全力积极推行,彻底解决公安一家难以推动其它部门的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协调职能,与民政、卫生、劳动等部门共同制定孤残儿童、智障人士、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的救助处置措施,直接由他们直接受理管辖,不再让值班民警到处求人说好话。在减轻公安机关压力的同时,促进社会各阶层和谐发展。

4、健全民警维权和辅导机制,减压卸负快乐工作。

“任务重、要求高、约束严、保障弱”是基层民警心理压力大的根本原因,接处警工作的紧张和危险使这种压力感更加沉重。今后一是要加大职务维权力度,为值班室配备录音录像设施,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对民警提供的证人证言优先采用,对恶意辱骂殴打值班民警、损毁警用设施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处罚,充分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扞卫法律的尊严。二是要加大“五小工程”的投入,丰富值班备勤生活内容,适当调整民警精神状态。三是要对遭遇危机事件的民警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恢复正常心态,消除心理创伤。四是要创立新闻发言人机制,拓宽网络媒体资源,对影响面较大的接处警案(事)件处置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合理利用警力资源,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5419a36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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