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一、事项名称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二、办理单位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
三、办理对象
已在网上办结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
四、办理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三)《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五、申请条件
(一)单位账户设立:单位已在网上办结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尚未在缴存银行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账户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设立,尚未为职工(包括新增录用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六、办理方式
(一)单位账户设立: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二)职工账户设立:网上办理,或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七、申请材料
(一)单位账户设立: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单位证明材料: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外地常设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等:主管部门的批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有效证明文件。
(二)职工账户设立:
1、网上办理:无。
2、到缴存银行办理:
(1)通过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厦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涉及多名职工的还需提供申请表的电子文档给缴存银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55a5e84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a685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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