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0-04-22 12:14:1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对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思考

作者:何文

来源:《下一代》2019年第03

        摘要:高职院校领导体制经历了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情况,每个時期都有每个时期的特征。特别是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突出强调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针对这一新的情况,本文以高职院校领导体制为研究对象,对高职院校领导体制历史沿革进行了梳理,并对新时期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模式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思考

        一、高校领导体制的沿革

        高校领导体制从建国初期的校长负责制到今天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大致可划分为七个时期:即校长负责制时期(1949-1956)、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时期(19561961)、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制时期(1961-1966)、党的一元化领导时期(1966-1976)、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时期(1976-1985)、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和试行校长负责制1985-1989)、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时期(1989至今)。每个时期都有每个时期的特征.高校领导体制的变迁是一个曲折发展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特别是在2016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突出强调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指出: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办好我们的高校,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这些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针对性,为我们办好新形势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指明了方向。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这么多年来高校领导体制的沿革总的方向就是越来越强调党对高校的领导。

        二、高校领导体制的特殊性

        与地方党委、政府机关党委、国有企业党委比较,高校治理体制有其特殊性。地方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1996年颁布,2015年修订),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地方党委是全而领导、全而负责,显然地方党委职责的广度和深度超过了高校党委。而政府机关如财政局、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54年颁布、198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最新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单位的党组和党委主要起保证监督作用,而一般地都由行政首长兼任党组织负责人。而国有企业党委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4号),一直以来是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在2016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对国企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既要保证党对国企的领导,又要保障企业的经营业绩,这就导致我们目前很多国有企业都明确由党委书记担任董事长,同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这个情况与高校又不一样。由此可见,党委书记作为党对地方、对政府机关、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实践中的具体运行机制方而存在差异性,国有机关明确为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自然为法定代表人;国有企业则以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法人代表于一身;高校虽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书记为班长但非法人代表。

        三、高校领导体制的工作模式

        从尊重高校法人主体和教育事业性质考虑,必须由校长任法人代表,以确保其遵循教育管理的专业性和规律性;从高等学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政治视角观察,则必须强调党委领导,以保证办学的正确方向、坚强领导。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个有机整体、不能割裂。既不能以党代政、党委包揽一切,也不能过于强调校长负责制,淡化党委领导作用。而是要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而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由此可见,党委领导主要是对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校长负责主要是对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负责,二者并不矛盾,是个有机的整体。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人事司组.高等教育学[M].修订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135.

        [2]曲云进,李晓波.论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路径选择[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41):8

        [3]管培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现代大学制度[J].中国高等教育,201515/16):26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d015727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ae.html

《对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思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