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概要1讲解

发布时间:2019-05-11 12:13: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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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区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西境内注册的单位);申报自然科学基金的个人,其所在单位须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主持人)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如不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需附上与申请项目相同研究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两名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5911日以后出生),年满57周岁、按照政策延长退休年龄的项目主持人须由申报单位提供证明(申报单位盖章)并报自治区科技厅确认后方可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另作特殊规定的除外;

3.所主持的在研项目(课题)不超过1项;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5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项目组构成基本要求。

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四)申报限制。

1.自然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另作特殊规定的除外。

2.主持的在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加的在研项目3项以上的,不能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另作特殊规定的除外。

3.同一申报单位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也不能拆分另行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4.限制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的单位申报:

被取消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申报。

5.限制历年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的个人申报:

1)截至申报之日止,历年主持的项目(课题)有逾期未结题的;

2)被取消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

6.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

1)历年项目(课题)是指2008年以来(含2008年)立项下达的广西科技计划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

2)项目未结题、未验收、未终止或未撤销,统称未结题;

3)被限制申报项目的个人或单位,无法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项目中申报。

(五)申请科技经费的要求。

自治区科技经费属补助性质,申报单位申请科技经费额度,除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软科学研究专项及知识产权领域类项目外,其他项目申请经费一般须在80万以上。另外,申报单位应当在综合考虑本单位自筹经费能力和项目实施实际需要基础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经费开支范围,参考历年自治区财政资助能力,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资助经费数额。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

申报指南中,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和人才专项等部分项目、指南方向鼓励申报后补助资助方式,如申报单位选择后补助资助方式,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支持。

(六)项目实施期限。

除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外,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软科学研究课题一般为1年), 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69月,如有特殊情况,请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提出。

(七)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注意事项。

1.2016年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广西基金”)限支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含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包括将安排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青年基金滚动项目不接受申报,由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委员会专家在年度按期结题的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公告后立项支持(支持强度一般为10万元/项)。

2.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列出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

3.合作研究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每个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重大项目不超过4个)。

4.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可同时申请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中的1项和其他广西基金项目中的1项,但同一年度最多只批准主持1个项目。

2)正在主持2项(含2项)以上广西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年度广西基金项目。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在研(包括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基金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其他职称的申请人申请(包括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在研(包括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基金项目总数合计限为5项。以上的主要参与者为项目组成员的前4位,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核心成员全部视为主要参与者。

4)正在主持广西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在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前15日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通过初审后,方可申请广西基金重点项目;正在主持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负责人,须在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前15日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通过初审后,方可申请本年度广西基金项目。

5)凡获得广西基金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 获资助以来没有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除外)的,不能申报本年度广西基金项目。

6)已获得广西基金资助2项(含2项)以上(包括已结题和在研)的项目负责人,2011年以来未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不能申请本年度广西基金项目;凡获广西基金资助3项(含3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2009年以来未获得国家基础研究项目资助的,不能申请本年度项目。

7)作为项目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包括青年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三类。

5. 其它要求。

8)广西基金不支持将与所申请基金项目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再申请其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9)所申报项目如是基于前人工作(如历年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广西科技厅等机构已资助项目)基础的,申报人应明确阐述现申报项目与已获资助项目二者间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二、优先支持的对象

(一)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

(二)鼓励申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产业化(市场)前景,能够出产业、出效益、出标准、出专利、出人才的新产品开发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特别是有发明专利产出的项目。

(三)鼓励申报能有效整合各种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等资源,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四)鼓励近年承担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并能较好地实施完成,有较好的信用评价和良好的创新氛围,配套资金和条件有保证,效益好的单位申报项目。

(五)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

1.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涉及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申请人结合学科(领域)前沿和热点问题以及自治区特色或优势学科发展情况开展项目研究。

2.依托我区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申报的项目。

3.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以及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凡申报本年度广西基金重点项目、回国基金(重点)项目的,可优先资助(限1人次)。

三、申报程序和途径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经管理部门推荐后,通过系统下载生成的PDF申报书后打印成纸质材料提交到区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可通过广西科学技术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www.gxst.gov.cn)获取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须知、项目申报书格式(含可行性报告提纲)。项目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一)申报操作流程

1.单位注册。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ortal.gxst.gov.cn/)。点击“注册”,在注册向导页面选择申报单位,按系统提示进行单位注册,填写单位简要信息后可登陆系统,登录后须完善单位详细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扫描件和其他附件,待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上报科技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审核不通过将无法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负责人注册。可采用二种注册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由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直接选择添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收到的邮件激活并获得账号。第二种方式是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步骤是先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ortal.gxst.gov.cn/),在系统的首页点击“注册”按钮,在注册向导页面选择“项目负责人”,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根据收到的邮件激活账号,采用该种注册方式的项目负责人,需在申报之前通知所在单位管理员在系统进行确认。已激活账号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可进行项目申报。

3.网上填写申报书,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申报附件材料。

1)以项目负责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申报管理”菜单下,点击“新增项目申请”选项,选择相应的类别,点击“填写申请”按钮即可进行网上申报书填写(格式见附件三)。

2)通过系统下载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编写相应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并上传到系统中。项目可行性报告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页面统一为A4纸,采用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如有其他附件材料须扫描成PDF格式,并按系统要求上传。属于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则要上传“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

3)项目负责人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与上传后,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项目申报书,经管理部门推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可在系统上下载并线下打印正式的申报书。

4.报送管理部门审核推荐。项目申报书经项目组成员签字、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附件等材料一并报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推荐。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

市、县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先向所在地的市、县科技局申报,由市科技局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直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先向自治区主管部门申报,由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中央驻桂单位和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申报的项目,按属地或业务主管原则,向所在地的市科技局或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申报,由所在地的市科技局或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设有科技处或科研处的本科高等学校申报项目,由本校科技处或科研处负责审核推荐。

(二)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1.区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各市科技局负责对本部门和本区域的项目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对项目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好顺序,填写1份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可通过网上系统获得),在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起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2.区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各市科技局负责本部门、本区域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及推荐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portal.gxst.gov.cn/)输入登录名、密码登录系统。

2)网上审核及推荐,登录系统后在“申报管理”菜单下,选择“审核申请书”功能,按系统要求完成项目审核与推荐工作。网上推荐的项目要与书面推荐相一致。

3)生成并整理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在申报管理菜单下,选择所有申请书查询选项卡后,点击“导出申报推荐汇总表”,将所导出的表格整理后形成报送稿

(三)特别说明

如登录名或密码丢失,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密码,也可以通过在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中注明“查询登录名和密码”及联系人姓名、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到科技厅规划财务处(0771-*******)索取登录名和密码。

四、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外)

1.《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申报附件。根据实际申报项目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附件要求如下表:

(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材料除“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适用)”外,其他附件见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适用)”第五点“其他附件清单”。

(三)申报项目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

1.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上表所列的装订顺序进行排列)。

2.申报项目材料(纸质)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项目申报书》封面一致。

3.申报项目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材料(纸质)受理的具体安排

受理日期:201654日至17日,逾期不作为2016年度项目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科技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受理期间受理点的联系电话:07715595373

为提高办事效率,请报送申报材料的人员届时携带身份证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申报期间咨询电话:0771966118

自治区科技厅规划财务处 联系电话:07712618723

电子信箱:fzc@gxsti.net

对申报指南有疑问,请与相应的业务处联系。

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电话:07712630952

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电话:07712610052

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7712631652

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 联系电话: 07712613490

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电话:07712622013

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电话:07712618495

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和成果处 联系电话:07712802257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规划协调处 联系电话:0771261010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9f4e346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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