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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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







请申


联系电话

印制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填表日期:





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



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身份证号单位地工作单



□企□个体工商工作现□灵活就□退□机关事业单
婚姻状所在邮政编通讯地□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引进人□全国省部级劳□全国英申请人类□荣立二等
功以上复转军□其他进城务工人□其他外地来主城区工作人养□是(缴纳时月至今□社会保
缴纳情月至今□医□是(缴纳时
住房公积□□是(缴纳时月至今缴纳情
月收财产性收元共元工薪收元家庭月收
元共工薪收元财产性收元是否在主城□是(房屋坐□,户籍人人,人均建筑面有私有产权建筑面否在主城□是(房屋坐租公房□人,人均建筑面建筑面,户籍人廉租□□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主城区是否转让住申请居住人拟申
申请方□家□单身人□合租情况建筑面积□三室一厅户型□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2(m


与申请性姓名身份证号
关系

工作单位或就
读学校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有□无




□有□无
备注:若住房,请将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户籍人数填写如下:
情况选择“有”2,户籍人数m人。,建筑面积房屋坐落

直系亲属申请人父亲
母申请人亲申父配请人偶

主城区拥有住房情况身份证号码2数户籍人套数建筑面积(m



母配请申人偶亲
子(女)子(女)子(女)





附表(仅限合租共同申请人填写)




名姓工作单
身份证号码单
位地址


工作现□企婚姻状
申请人□主类型城区
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引进人
社会保□其他进
城务工人
缴纳情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个体工商户□灵
活就业联系电话
□退休□机关事业单位
所在地



□全国、省部级劳模□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
业生□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其他外地来主城月至今)□否

区工作人员□是(缴
纳时间


□是(缴纳时间月至今)□否



月至今)□否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月收入
主城区是否有□是(房屋坐落□否m人,人均建筑面积,户籍人数m建筑面积私有产权房

□是(房屋坐落是否在主城区

租公房或廉租房建筑面积2,户籍人数人,人m均建筑面积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主城区是否转让住房属系直亲亲父人请申亲母人请申




2
m□否
身份证号码
□是□否主城区拥有住房情况
2(m建筑面积籍户人数

申请人配偶
申请人配偶
子(女)












子(女)


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单位地址



工作现状婚姻状况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联系电话


申请人类型所在地□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
□引进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
□其他进城务工人员或外地来主城区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养老□是(缴纳时间月至今)□否医疗□是(缴纳时间月至今)□否缴纳情况

住房公积金□是(缴纳时间月至今)□否缴纳情况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月收入
元,共计元。

主城区是否有□是(房屋私有产权房坐落2人,人均建筑面m建筑面积,户籍人数





2
m□否
是否在主城区承□是(房屋2m□否
租公房或廉租房坐落建筑2,户籍人数人,
面积人均建筑面积m
申请之日前三年□是□否
内在主城区是否转让住房
主城区拥有住房情况属系直亲身份证号码姓2(m建筑面积套数籍户人数亲父人请申亲母人请申

申请人配偶父亲






申请人配偶母
子(女)子(女)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性别
工作时间
月至

□企业事业
□国家机关




□在编□合同□退休□其他人员类别工薪收入/退休工资/收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年限月至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月至今)是(缴纳时间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月至今)(所分配住房地址单位住房分配情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位(公章)经办人:
联系电话:性别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
从事职业月收入现居住所在地现居住所在月至今居住时间地址






居委会
审核意见位(公章)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



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5.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印制











无工作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系户

无工作。籍在我辖区的居民,
特此证明
位(公章)
经办人:联系电话: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印制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



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参保人员有关情况证明如下: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
参保方式(单位\个人)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6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元。

特此证明
位(公章)
经办人:







1.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2.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










就业和收入证明(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经办人:联系电话:

说明: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房申请人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印制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88da5b1fd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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