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19 02:21: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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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全国各办事处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公司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入职日期为每自然月15之前(包含15日)的将于当月增员保险,于15日之后入职的将于次月增员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主管级以上人员
1、凡是本公司的主管级以上人员,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北京市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 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

至公司进行续保,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之前的社保关系中断并减员造成无法转入本公司续缴的,其后果自负。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原则上,如无特殊说明,将以如下标准进行缴纳:
1. 一般员工,北京市工作人员缴纳基数以2000元为准,异地工作人员缴纳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缴纳;
2. 主管级以上人员,以基本工资为缴纳基数。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主管级以上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清晰版-非翻印版);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另需提交照片电子版);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4张(清晰版-非翻印版); 4)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6c44b153b3567ec102d8a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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