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纳入全市目标有关工作进行

发布时间:2019-03-13 18:42:2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纳入全市目标有关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双政办发[2016]107

【发布部门】双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6

【实施日期】2016.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纳入全市目标有关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双政办发〔2016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2016年度县(区)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和《2016年度市直和在双中省直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单位2016年度落实全市目标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一)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在双中省直单位不参加此项考核)。

(三)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式

通过听取各县区、部门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汇报,查看相关工作文档及佐证材料,审验相关工作落实及完成情况等形式进行实地考核。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市目标考评办,将成为全市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考核组织机构

组 长:董泌成(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振宇(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成 员:由市政府督办检查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市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附件:1.参加考核单位名单

2.2016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考评细则

3.2016年网上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4.双鸭山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表(县、区)

5.双鸭山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表(市直各单位、在双中省直单位)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6

附件1

参加考核单位名单

一、县、区人民政府(8个)

集贤县人民政府、友谊县人民政府、宝清县人民政府、饶河县人民政府、尖山区人民政府、岭东区人民政府、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宝山区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49个)

(一)经济管理部门(19个)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农机总站、市水产总站、市供销联社、市金融服务中心、市电商办。

(二)执法监督部门(11个)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三)综合服务部门(29个)

市政府办、市人防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双鸭山广播电视台、市卫生和计生委、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统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志办、市档案局、市房产管理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人民医院、市地震局、市大地公司、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市沉陷区治理办公室、市政府驻哈办事处、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职业教育集团。

三、在双中、省直单位(39个)

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国家安全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哈东监察分局、双鸭山林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双鸭山调查队、双鸭山无线电管理处、市气象局、双鸭山银监分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国电双鸭山发电公司、大唐双鸭山热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国电双鸭山供电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双鸭山市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双鸭山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双鸭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市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双鸭山市分行、哈尔滨银行双鸭山分行、龙江银行双鸭山分行、中国银行双鸭山市分行、市邮政储蓄银行、省农村信用社双鸭山办事处、市财产保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双鸭山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人寿财险双鸭山中心支公司、市石油公司、市烟草公司、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省煤田地质110勘探队、市社会事业保险局、龙江网络双鸭山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

附件2

2016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双中省直各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省政府需要我市推进落实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市政府其它重要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市政府领导批示列入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其它临时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考评标准

考评实行百分制,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一)以市政府督查事项为依据,按落实情况和报送情况分别加减分数。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送不及时的减3分,逾期未落实的减5分,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重新办理的每件减2分。

(二)未完成重点工作或经多次催办虽完成但完成质量不好的予以通报,每次减10分。

(三)重点工作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每项加2分;重点工作完成不好,被市政府主要领导批评的每次减3分。重点工作完成效果好,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每次加10分。

(四)积极配合现场督查的加2分,未达到要求的减2分。

(五)有专职督查工作人员的加2分,否则减2分。

(六)对重点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的,每篇加1分;调研报告被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篇加3分;被省政府采用的,每篇加5分。

(七)承担重点工作的单位,每承担一项加1分,最高可加到3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一)考评原则上以得分为主,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对被考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二)考核结果纳入市委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3

2016年县区网上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1.有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未成立组织机构的扣0.2分,未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扣0.1分)。

2.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本县(区)委考核体系,且分值不低于5分(未纳入考核体系的扣0.2分,分值低于5分的扣0.1分)。

3.依据编制部门提供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组织开展本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工作,使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图配套吻合,流程梳理标准一致(差错率5%以内的不扣分,差错率5%---10%的扣0.2分,差错率10%---20%的扣0.5分,差错率20%以上的扣1分)。

4.要紧密跟踪国家、省、市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相关文件,动态调整本县(区)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单,对新产生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梳理、纳入网上监管。以企业申请开办的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为具体衡量标准,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运行,简化办理流程(对该取消未取消的事项,每项扣1分,对下放承接的事项未进行承接的每项扣0.5分)。

5.构建常态化的电子监察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开展网上建议、现场访问、问卷咨询等活动,了解群众所思所愿,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苗头性问题预警,通过网上实时电子监察,发现违法、违规行使行政权力行为采取问询、质询、函询和实地检查等方式予以纠正。(网上行政审批事项,未全部纳入网上办理的每项扣0.5分;审批人员调换,仍对原审批事项进行网上审批的扣0.5分;电子监察系统出现黄牌的扣0.5分;出现红牌的扣1分)

6.做好实体大厅的补充和辅助工作,通过网上预约、受理登记和备案、二维码扫描预填表、现场引导、增设受理代办窗口等方式,为网上审批提供便利条件,不断提高便民服务质效(每缺少一项功能扣0.1分)。

注:对市直各单位,根据网上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具体考核。

附件4

双鸭山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表(县、区)

单位名称:

一、主动公开(60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2c4a2f4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88.html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纳入全市目标有关工作进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