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进一步推进以聘任制为基础和以业绩为导向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我校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吸引和稳定人才的制度环境,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整体上增强队伍活力和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设岗,促进发展。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出发,按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统筹规划,兼顾现实,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岗位设置管理保持一定的连续性,留出发展空间,加强宏观调控。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岗位的特点和人才队伍的发展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学校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平稳实施,稳步推进。按照“制度入轨、平稳过渡、逐步到位、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遵循工作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现状和现行制度,做好政策之间的衔接和工作的过渡,做到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
(与川北医学院建立人事关系、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适用本实施办法。
(二)学校党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
(三)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科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数量、类别及比例1.岗位数量
学校岗位总量控制目标以四川省编委会核定我校的人员编制数和现有在编在职工勤人员数为准。
2.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设置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能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农业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

统计、医疗卫生、中小学(含幼儿)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4)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3.各类岗位比例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总量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5%;管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20%;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四、岗位等级及其结构比例(一)专业技术岗位
1.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2.结构比例。全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目标为1.5341.5,正高级岗位中,三级、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37。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正、副高级教师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中所占的比例以及正高级教师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比例均应高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4.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按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学校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各等级比例数量,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省人事厅核定的比例设置。四级及以上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职员职数,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比例数量,按照省人事厅批准的标准执行。五、岗位任职条件(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该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要求:三级、五级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四级、六级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七级、八级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2.具体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四级以上职员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五级及以下职员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由学校在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任职条件见《川北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1.基本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聘用至三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聘用至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聘用至十一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1年以上。
对于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它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其基本任职年限按照川人发〔200850

号文件的规定可适当放宽。
2.具体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具体任职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其具体任职条件按照川办发〔200819号文件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具体任职条件,我校在不低于国家和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结合我校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设置数量以及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术贡献、学术和社会影响、履行岗位职责、学术资历等因素,并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成就和贡献,研究制订。
具体任职条件见《川北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
(四)工勤技能岗位条件
1.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并参照川人社办发201316号文件执行。
2.工勤技能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见《川北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3
六、岗位职责
(教师岗位以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服务等工作任务为岗位职责。教学任务主要指:为本专科生、研究生授课(含讲座)、指导学位论文(含本

科毕业设计)、实践性教学、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科研任务主要指:承担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组织与参加学术活动等;学科建设任务主要指:承担学科规划、评估、申报、平台与基地建设等与学科发展相关的任务;服务任务主要指:承担党务工作、行政事务、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任职、校内各类委员会任职、对外交流、校内外其他社会服务等。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以所在业务领域的条件保障为岗位职责。其中工程实验岗位以技术保障和技术开发为主要职责,主要指:教学实验工作,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研发,公共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行等;图书资料岗位以为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信息服务为岗位职责;编辑出版岗位以出版高水平成果、提升学校学术声誉等为岗位职责;会计、经济岗位以做好学校资金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为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岗位以收集管理好学校各类档案资料和提供必要的档案信息服务为岗位职责;医疗技术岗位以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医疗服务为岗位职责。
(三)管理岗位以党政管理及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服务等为岗位职责。(四)工勤技能岗位以为教学科研提供技能操作和维护、校园安全、后勤保障与服务等为岗位职责。
(五)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根据基本岗位职责制定各岗位具体的岗位工作职责,形成《岗位工作任务书》,报人事组织部门备案,作为岗位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七、岗位聘用与管理(一)岗位聘用
1.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制定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

二级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按照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四级以上职员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管理五级及以下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聘用。
3.工勤人员按附件3《川北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聘用。关于工勤人员申报竞聘相应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另行研究制定。
4.201641日后退休的在编在岗人员,可以参加本轮岗位申报与聘用,相应调整退休费,兑现相关待遇。该部分人员不占核定的岗位。
5.对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本人离岗待退时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比照同类、同职务等级在职在岗人员岗位的聘用条件(任职时间计算至本人离岗待退时为止),确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6.对其他未参加岗位聘用或不聘的人员,其岗位等级按现职务相应最低岗位等级执行。
7.对考核不合格及行政或党内纪律受处分的人员,其岗位等级按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执行。
8.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各级各类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
2)申请应聘。应聘者根据岗位聘用条件向部门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应当包括对履行岗位职责的承诺
3)资格审核。各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4)部门推荐。各部门评审确定本单位拟聘用的人选,推荐上报学校。5)委员会评审。学校三类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分别对各类岗位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并将各级岗位拟聘用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审批。
6)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各类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上报的拟聘用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7)结果公示。学校将拟聘用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内有

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8)签约上岗。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二)岗位管理
1.根据学科发展、创新团队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的需要,学校对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结合聘期进行调整,并预留一定比例的高级岗位用于引进优秀人才,尤其对正高三级岗位、副高五级岗位进行严格控制,留有余地。
2.除经核准同意的“双肩挑”岗位外,我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对经核准同意的“双肩挑”岗位,需明确其管理岗位和兼任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占管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参加两个系列的考核。
3.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24号部长令)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4.学校新进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5.经学校批准出国的各类人员,在出国期间保留其岗位;逾期未回国者学校不再保留其岗位。对出国未聘人员,其岗位等级按现职务相应最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执行;回国后根据其任职年限、学术水平、教学科研业绩重新聘用。
八、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全体院领导组成,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二)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和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党院办、组织部等部门负责人和

有关院系负责人组成,学校校长任组长。该小组主要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全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结果的审核、政策解释等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仲裁工作组。由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党院办、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负责人、纪委委员代表组成,负责行使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监督权,受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的投诉与申诉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处。
(四)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由学校校长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及相关教学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专业技术岗位人选的审核、评议及推荐工作;成立管理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组织部、人事处及相关党群、行政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学校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部门管理岗位人选的审核、评议及推荐工作;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后勤保卫的副院长任组长,人事处、党院办、国资处、后勤产业处、保卫处、图书馆、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工勤技能岗位上岗人选的审核、评议及推荐工作。
(五)各部门成立“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组”,由部门主要领导及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同行专家组成,主要负责本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及考核工作。
九、聘后管理(一)聘用合同
1.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2.聘期一般为三年。
3.聘期内调整岗位的,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4.聘期未满而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聘用合同签至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二)岗位考核
1.各部门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负责本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2.考核分为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类。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团队与个人相结合、年度与聘期相结合的原则。
3.考核以聘用合同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与工勤技能人员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管理人员应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核。
4.考核程序一般包括:本人填写考核表,总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业绩材料;组织考核的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推荐意见,报学校审定。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是续聘、晋升和岗位绩效工资确定的主要依据。
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者,可续聘原岗位或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者,原则上不得续聘原岗位,可应聘低一级岗位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
6.考核结果应告知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组织考核的单位提出复议申请。组织考核的单位应向申请人做出答复。
十、岗位聘用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学校制订各类人员聘用实施细则、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以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除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学校聘用人员,一律应在岗位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二)为了学科发展和新的学科增长点建设的需要,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首次聘用中,严格控制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岗位的聘用数量,充分留有余地,用于今后选拔和吸引高层次人才。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聘用合同期满前,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四)学校实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后,将组织开展现有正式工作人员的首次聘用工作,按照现有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学校将严格按照岗位等级和数量对各部门人员进行管理。
(五)岗位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开展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时,遇到本人或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岗位设置和实施各项工作。
十一、投诉、申诉与监督
(一)学校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和考核有异议的,有权提出投诉与申诉。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督仲裁工作组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的投诉与申诉,应进行调查取证,并予以答复。遇有复杂情况或需要进行处理的,应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学校和各部门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应严格聘用程序,规范聘用工作,聘用工作中应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公正客观。学校监督仲裁工作组负责监督学校和各部门在组织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规范要求,领导干部是否有违纪违规、徇私舞弊行为等。
十二、附则
(一)本办法及附件所涉及的聘用条件一律截至第三轮岗位聘用申报截止之日。
(二)本办法及附件仅适用于第三轮岗位设置及聘用。

(三)本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方案由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1.川北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2.川北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3.川北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送:学院领导
学院办公室201646印发
(共印5份)
附件1
川北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管理岗位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精干高效、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根据《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聘用的范围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领导、党群、行政部门的管理岗位,以及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学业务单位、附属单位等机构中的管理岗位。
(二)聘任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称为职员。分为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和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
(三)凡学校在编在职的从事各项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原则上均纳入职员聘用范围。
二、岗位设置
我校管理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根据省委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的管理岗位总数控制在学校人员编制数的20%以内。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数按照省委编办核定的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设置,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的结构比例根据根据学校的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精简、合理、高效的原则,由学校确定。
三、岗位聘用条件
申报管理岗位或聘任管理岗位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任职条件、基本任职年限条件和相关的具体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品行,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学历条件: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及其以上职员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不足三年按实际考核年度掌握)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基本任职年限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4.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完善手续后,聘用到相应的管理岗位上。
(三)各职员岗位的具体条件
1.三级、四级职员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2.五级职员岗位:现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级别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五级职员岗位。
3.六级职员岗位: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级别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六级职员岗位。
4.七级职员岗位: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级别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七级职员岗位;
5.八级职员岗位: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级别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八级职员岗位;
6.九级职员岗位:现任科员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九级职员岗位。7.十级职员岗位:现任办事员职务的人员直接对应十级职员岗位。四、管理岗位职责(一)管理岗位基本职责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2.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做好群众表率。

3.服从工作安排,勇挑工作重担,爱岗敬业,谦虚谨慎,团结合作,顾全大局,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的思想,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4.刻苦钻研业务,掌握高等教育管理理论,了解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动向,以人为本,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工作。
(二)承担领导职责职员的岗位职责1.五级职员:
1)主持本部门党务或行政的全面工作,研究本部门有关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贯彻学校决定、决议,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完成学校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5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生活,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解决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对本部门安全稳定、防火等重大问题负责;
7)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2.六级职员:
1)协助本部门正职分管有关工作,参与本部门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
2)协助本部门正职贯彻学校决定、决议,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和职能部门、本部门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创新的工作思路;4)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5)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6)对本人分管的工作负责;
7)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3.七级职员:
1)在处长、副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科内工作;
2组织全科同志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3)贯彻执行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科室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4)独立完成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
5)积极主动配合部门领导做好本部门的有关调研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和工作思路;
6)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4.八级职员:
1)协助科长做好科室工作,科长空缺或科长有不在时履行科长职责;2)认真做好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3)协助科长抓好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调动和充分发挥全科人员的积极性,保证科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协助科长教育本科职工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热爱本职工作,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6)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年度考核均在称

职及其以上等次。
(三)其他承担管理任务职员的岗位职责1.五、六级职员:
1)协助本单位领导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或独立承担某一方面专门性管理工作;
2)独立起草或参与拟定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积极献计献策;
3)积极开展业务工作的研究,撰写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管理论文、研究报告;
4)指导七级及以下职员的工作。
5)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2.七、八级职员:
1)在本单位领导和五、六级职员的指导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管理工作;
2)参与起草公文或者文稿,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积极献计献策;3)积极开展业务工作的研究,撰写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管理论文、研究报告;
4)指导九、十级职员工作。
5)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3.九、十级职员:
1)承办具体的管理和事务性工作,参与起草一般性公文或者文稿;2)完成岗位职责、聘用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四)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以学校管理岗位基本工作职责为基础,制定具体的《岗位工作任务书》,并在岗位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按干部

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组织部门备案。
五、关于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规定
(一)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6个业务性较强的行政管理部门各设置1个“双肩挑”岗位,6个部门担任正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本人自愿,可以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其余人员不能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三)“双肩挑”岗位聘用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的,既要占管理岗位职数、又要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实行双岗双责双考核,其主要岗位是管理岗位,同时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目标和职责。
六、新招聘人员聘用管理岗位
新招聘的管理人员,按《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的管理人员聘用职员岗位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川人发〔200914号文件规定,在一年见习(试用)期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条件,按照拟聘用职员岗位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以下条件聘用职员岗位: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含科研机构)毕业生中招聘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1.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直接聘用九级职员岗位。
2.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直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3.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直接聘用七级职员岗位。
(二)其他新招聘的管理人员:原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可以参考其原受聘岗位等级,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聘用相应等级的职员岗

位。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可以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聘用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
(三)新进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按照职员岗位制度聘用相应职员职级。
七、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公布职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二)申请应聘。应聘者向岗位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川北医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三)资格审核。所在单位(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四)部门推荐。各部门评审确定本单位拟聘用的人选,推荐上报学校。(五)委员会评审。学校管理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对部门推荐拟聘人选进行评审,并将各级岗位拟聘用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审批。
(六)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上报的管理岗位拟聘用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结果公示。学校将管理岗位拟聘用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八)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八、聘后考核
(一)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期内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以及晋级、奖惩等的依据。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称职的,学校可以根据考核情况及时作出解聘或调整岗位的决定。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调整岗位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调整岗位后,双方须签订新的岗位聘用合同,

完成相应的岗位任务,享受相应的待遇。
九、附则
(一)校级领导岗位,即管理岗位三、四级职员的岗位设置与聘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首次聘用时,各级管理岗位原则上与相应的职员岗位对应,并执行相应等级的管理岗位工资。部分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密切相关和对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的岗位,其岗位上的受聘人员可纳入专业技术管理岗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占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同时赋予一定的管理职责。
(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学校批准,教学、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赋予一定的管理职责。
(四)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评聘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过渡到管理岗位上来。首次聘用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间进行双向选择,如选定专业技术岗位,可以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今后晋升按有关条件晋升管理岗位职务或者专业技术职务。
(五)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六)本实施细则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2
川北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学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聘用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实行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
(二)以教师队伍为主体,注意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重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三)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四)优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稳定和激励各类骨干力量。
二、岗位等级及其结构比例
(一)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二)结构比例。全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目标为1.5341.5,正高级岗位中,三级、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37。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三)正、副高级教师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中所占的比例以及正高级教师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比例均应高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四)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按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聘用条件
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岗申请者除满足《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外,根据不同系列不同等级需要,还应达到以下相应等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任正高级年限
选项条件

10年及以上2005年及以前)
692006-2009年)
352010-2012年)
基本条件全满足;A/B类条件至少满足1
基本条件全满足;
A/B类条件至少满足各1项,或备选条件3
基本条件全满足;
且至少满足A类条件2项和B类条件1项,或备选条件4
基本条件全满足;
2年不足3A/B类条件至少满足5项(其中必含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一等
奖)
专业技术三级岗选项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完成教研室安排的教学工作量。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五年无教学医疗事故,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1a.国家级创新团队成员;b.国家教学团队排名前二;c.省部级教学团队负责人。2a.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b.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d.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e.厅局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3a.国家级社科成果奖获得者;b.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d.省部级人文社科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

&A&A
一)e.厅局级社科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4、国家社科基金成果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一次(排名第一)5a.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b.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d.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6a.理工医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4以上(以川北医学院申报职称规定的核心期刊为准)b.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外文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1.0c.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0篇以上(以CNKI检出为准)7a.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4以上(以川北医学院申报职称规定的核心期刊为准)b.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SCI\SCIA&HCL等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1.0c.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0篇以上(以CNKI检出为准)
8a.973”课题、863”课题、科技支撑计划、国防科工委支持项目子项目(排名前三)b.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以上;c.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d.主持厅局级科研课题3项以上。
9a.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重大委托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招标项目获得者(排名前三)b.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以上;c.主持省社科科研课题2以上;d.主持厅局级科研课题3项以上。
10、理工医科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00万。11、人文社科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科研经费>=30万。

12a.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一项以上且授权维持一年以上;b.被国家采纳并执行的国家技术标准起草人(排名前五)
13a.国家级(精品、重点建设、特色)专业、课程(排名前三)b.省部级(精品、重点建设、特色)专业、课程(排名前二)
14a.国家级(重点建设、特色)学科、专科负责人(排名前三)b.省部级(重点建设、特色)学科、专科(排名前二)c.厅局级甲级重点学科负责人。
15a.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排名前三)b.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排名前二)c.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实验室负责人。
16a.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供专科以上使用)独立或第一主编1部;b.编委4部(以教材上出现姓名为准)
1a.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b.省部级突贡专家。

2、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
3a.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b.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4、各学科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5a.兼职博导;b.一、二级学科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点负责人。&
6a.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b.厅局级学术带头人。B
7a.国家民政部认定的全国一级学会或国际专业学会理事;b.全国医学领域一级学
会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c.省级学会副会长或副理事长、副主委。
8a.国际杂志编委;b.国内核心期刊(CSCD\CSSCI)编委。
9a.国家级教学名师;b.省级教学名师。

(二)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任职年限
选项条件基本条件全满足;
六级岗6
A/B类条件至少满足1
基本条件全满足;
六级岗3
A/B类条件至少满足2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选项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完成教研室安排的教学工作量。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五年无教学医疗事故,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1a.国家级创新团队成员;b.省部级优秀团队排名前二。
2a.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b.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d.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e.厅局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3a.国家级社科成果奖获得者;b.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d.省部级人文社科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

&A
二)e.厅局级社科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4、国家社科基金成果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一次(排名第一)5a.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b.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d.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6a.理工医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以上(以川北医学院申报职称规定的核心期刊为准)b.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外文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1.0c.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8篇以上(以CNKI检出为准)7a.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以上(以川北医学院申报职称规定的核心期刊为准)b.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SCI\SCIA&HCL等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1.0c.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8篇以上(以CNKI出为准)
8a.973”课题、863”课题、科技支撑计划、国防科工委支持项目子项目(排名前三)b.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以上;c.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d.主持厅局级科研课题3项以上。
9a.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重大委托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招标项目获得者(排名前三)b.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以上;c.主持省社科科研课题2以上;d.主持厅局级科研课题3项以上。
10、理工医科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00万。11、人文社科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科研经费>=30万。

&A
12a.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一项以上且授权维持一年以上;b.被国家采纳并执行的国家技术标准起草人(排名前五)
13a.国家级(精品、重点建设、特色)专业、课程(排名前三)b.省部级(精品、重点建设、特色)专业、课程(排名前二)
14a.国家级(重点建设、特色)学科、专科(排名前三)b.省部级(重点建设、特色)学科、专科(排名前二)c.厅局级甲级重点学科负责人。
15a.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排名前三)b.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排名前二)c.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实验室负责人。
16a.已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供专科以上使用)副主编1部;b.编委2部(以教材上出现姓名为准)
1、硕士生导师,并独立招收研究生。

2、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
3a.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b.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4、各学科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5、省部级突贡专家。&
6a.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b.厅局级学术带头人。B
7a.国家民政部认定的全国一级学会或国际专业学会理事;b.全国医学领域一级学
会专业委员会理事;c.省级学会副会长或副理事长、副主委。
8a.国际杂志编委;b.国内核心期刊(CSCD\CSSCI)编委。
9a.校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b.骨干教师;c.承担留学生专业课程教学。

(四)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任副高级年限6年及以上
基本条件全满足
2009年及以前)
352010-2012年)
基本条件全满足;A/B类条件至少满足2
基本条件全满足;
2年不足3
A/B类条件至少满足3

选项条件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选项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完成教研室安排的教学工作量。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五年无教学医疗事故,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1a.国家级创新团队成员;b.省部级优秀团队排名前二。&A
2a.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b.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d.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e.厅局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3a.国家级社科成果奖获得者;b.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d.省部级人文社科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e.厅局级社科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4、国家社科基金成果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一次(排名第一)5a.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b.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d.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6a.理工医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以上(以川北医学院申报职称规定的核心期刊为准)b.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在国外外文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1.0c.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8篇以上(以CNKI检出为准)
7a.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以上(以川北医学院申报职称规定的核心期刊为准)b.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SSCI\SCIA&HCL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1.0c.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8篇以上(以CNKI出为准)8a.973”课题、863”课题、科技支撑计划、国防科工委支持项目子项目(排名前三)b.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以上;c.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d.主持厅局级科研课题3项以上。
9a.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重大委托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招标项目获得者(排名前三)b.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以上;c.主持省社科科研课题2以上;d.主持厅局级科研课题3项以上。
10、理工医科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00万。11、人文社科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科研经费>=30万。
12a.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一项以上且授权维持一年以上;b.被国家采纳并执行的国家技术标准起草人(排名前五)
13a.国家级(精品、重点建设、特色)专业、课程(排名前三)b.省部级(精品、重点建设、特色)专业、课程(排名前二)
14a.国家级(重点建设、特色)学科、专科(排名前三)b.省部级(重点建设、特色)学科、专科(排名前二)c.厅局级甲级重点学科负责人。15a.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排名前三)b.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排名前二)c.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实验室负责人。
16a.已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供专科以上使用)副主编1部;b.编委2部(以教材上出现姓名为准)
&B
1、硕士生导师,并独立招收研究生。2、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
3a.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b.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各学科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省部级突贡专家。
6a.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b.厅局级学术带头人。
7a.国家民政部认定的全国一级学会或国际专业学会理事;b.全国医学领域一级学会专业委员会理事;c.省级学会副会长或副理事长或副主委。8a.国际杂志编委;b.国内核心期刊(CSCD\CSSCI)编委。

9a.校级以上骨干教师;b.承担留学生专业课程教学。
(五)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任职年限
选项条件基本条件全满足;
九级岗6
且选项条件至少满足1
基本条件全满足;
九级岗3
且选项条件至少满足2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选项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完成教研室安排的教学工作量。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五年无教学医疗事故,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1a.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b.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2a.理工医科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以川北医学院申报职称规定的核心期刊为准)b.以第一作者在国外外文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c.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篇以上(以CNKI检出为准)

3a.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以川北医学院申报职称规定的核心期刊为准)b.以第一作者在SSCI\SCIA&HCL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c.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篇以上(以CNKI检出为准)
4a.参加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排名前三)b.主持厅局级科研课题1项;c.主持校级课题2项。
5、理工医科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科研经费>=5万。6、人文社科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5万。7a.省部级优秀青年教师奖;b.承担留学生专业课程教学。
(七)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任中级年限
选项条件
2年及以上2013年及以前)
基本条件全满足;且选项条件至少满足1
基本条件全满足;
1年不足2
且选项条件至少满足3项(其中必含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选项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完成教研室安排的教学工作量。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五年无教学医疗事故,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1a.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b.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c.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2a.理工医科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以川北医学院申报职称规定的核心期刊为准)b.以第一作者在国外外文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c.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篇以上(以CNKI
检出为准)
3a.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以川北医学院申报职称规定的核心期刊为准)b.以第一作者在SSCI\SCIA&HCL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c.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篇以上(以CNKI检出为准)
4a.参加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排名前三)b.主持厅局级科研课题1项;c.主持校级课题2项。
5、理工医科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科研经费>=5万。6、人文社科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5万。7、省部级优秀青年教师奖。
8a.取得博士学位;b.承担留学生专业课程教学。

(八)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九)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2年及以上。


(十)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岗位职责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在学校规定的教师岗位基本职责(学校将另行公布)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制订各级教师的《岗位工作任务书》并在岗位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学生处、团委在学校规定的大学生思想品德课教师(辅导员)的岗位基本职责(学校将另行公布)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岗位提出具体要求,制订各个岗位的《岗位工作任务书》并在岗位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三)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部门以所在业务领域的基本职责和具体要求,制订各个岗位的《岗位工作任务书》并在岗位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五、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公布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二)申请应聘。应聘者向岗位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川北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三)资格审核。所在单位(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四)部门推荐。各部门评审确定本单位拟聘用的人选,推荐上报学校。(五)委员会评审。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对单位(部门)推荐拟聘人选进行评审,并将各级岗位拟聘用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审批。
(六)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上报的专业技术岗位拟

聘用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结果公示。学校将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八)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岗位考核
(一)岗位考核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后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教师岗位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聘期考核为主,主要考核教师在本聘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情况,重点是聘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
(三)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服务态度和服务技能。
七、附则
(一)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评审相应的职级。
(二)经批准赴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可申请相应的岗位职级,未经同意逾期未归者不予受理申请。
(三)本细则中所有聘用条件中的有关教学科研业绩,均为任现职岗至2016331日期间所获得的业绩。所有项目、成果、论文的知识产权必须属于川北医学院,且同一项成果以最高等级计入,不重复计算。
(四)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五)本细则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3
川北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学校工勤技能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聘用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按需设岗。从服务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日常运行的需要出发,对工勤技能岗位统筹规划与合理设置,以满足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
(二)规范管理,逐步到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实行比例控制、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的运行机制。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一)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二)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根据学校现实有工勤技能人员、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际等确定工勤技能岗位数。
(三)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三、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工勤技能各级岗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

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此外,还应具备各类岗位所需的下列条件:
(一)高级技师
1.全面掌握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工艺流程,具有一定的现场设计和分析能力,能高质量完成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任务;
2.具备指导技师的能力;
3.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高级技师等级考评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4.岗位聘用及核编按照川人社办发〔2013164号文件执行。(二)技师
1.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在工作中能发挥技术特长,质量完成本工种任务;
2.具备指导高级工的能力;
3.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技师等级考评取得技师资格证书。4.岗位聘用及核编按照川人社办发〔2013164号文件执行。(三)高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2.在本工种岗位上能起到技术尖子作用,高质量地完成本工种任务,并能指导和帮助中、初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3.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取得高级工资格证书。4.岗位聘用及核编按照川人社办发〔2013164号文件执行。(四)中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独立完成本岗位任务,并能注重技术的自我提高;
2.在本工种岗位上能起到技术骨干的作用,在技术革新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3.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取得中级工资格证书。4.被学校聘任为中级工。(五)初级工
1.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在高级工和中级工的指导下,完成本岗位任务,有一定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四川省人事厅组织的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取得初级工资格证书。3.被学校聘任为初级工。四、岗位职责(一)基本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2.与同事和谐相处,举止端正,服务育人;
3.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技术,掌握新技能。完成所承担的岗位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各岗位具体职责
1.技师除履行基本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主动思考,配合单位领导创造性地做好本单位工作;
2)提出隐患整改、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节约资源等工作建议和思路、方案;
3指导中级工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2.高级工除履行基本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1)积极思考,配合单位领导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2)为提高本单位工作水平,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建设发展做贡献;
(3)指导中级工按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3.中级工除履行基本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1)配合领导完成本单位相关工作;

(2)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总结经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三)各单位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各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报学校备案后列入每个岗位的聘用合同。
五、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二)申请应聘。应聘者向岗位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川北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三)资格审核。所在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四)部门推荐。各部门评审确定本单位拟聘用的人选,推荐上报学校。(五)委员会评审。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推荐拟聘人选进行评审,并将各级岗位拟聘用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审批。
(六)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上报的工勤技参岗位拟聘用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结果公示。学校将工勤技能岗位拟聘用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八)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岗位考核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主。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考核成绩记入档案,作为岗位变动、奖惩和续聘或解聘的依据,聘用合同期满前,严格进行聘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聘期考核基本称职者只能申请前一聘期同级及以下的岗位,聘期考核不称职者只能申请比现聘岗位低的岗位。
七、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按照《川北医学院岗位

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c41f135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13.html

《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