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发布时间:2019-12-26 23:24: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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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程建地方

J13354-2016 DB34/T5040-2016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2016-02-03 2016-04-01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评价标准

DB34/T 5040-2016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执行日期:2016年04月01日

2016合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告

第5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 的公告

现批准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 准》,编号为DB34/T 5040-2016,自201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02月03日

1、总则...................................1

2、术语...................................2

3、检查评定项目............................4

3.1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4

3.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6

3.3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7

3.4 文明施工............................8

3.5 绿色施工............................10

3.6 扬尘防治............................12

3.7 登高架设设施.........................13

3.8 临时用电............................15

3.9建筑机械设备.........................18

4、评价方法................................21

5、评价等级................................23

附录A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汇总表........24

附录B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分项检查评分表.....25

条文说明............................................38

1 总 则

1.0.1为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加强扬尘治理做到绿色施工,提高施工安全 管理水平,实现建筑安全生产规范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评价建筑安全生产标 准化示范工地,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检查评价,其他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0.1 文明施工

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2.0.2 绿色施工 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 节约能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 节材和环境保护)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2.0.3 扬尘治理 抑制建设工地尘土飞扬造成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上升的控制措施。

2.0.4 环境保护 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 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2.0.5 临时设施 施工期间临时搭建、租赁及使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2.0.6 临边 施工现场内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0.8m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深度基础周边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边沿的简 称。

2.0.7 箱式配电室 箱式配电室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是指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计量装置等设备、总配电箱等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配电装置。

2.0.8 IFA

IFA是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系统的简称,通过互联网以及人脸识别等技术,对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勤,实现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信息实时传输和动态 考核。

2.0.9 监管通系统 监管通系统是质量安全检查信息评价系统的简称,通过监管通记录项目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内容并打分。

3检查评定项目

3.1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3.1.1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标准的规定。

3.1.2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 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分包单 位安全管理、休息化管理。

3.1.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并 开展自评工作。

2 施工单位与项目部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或协议书,明确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扬 尘防治、标准化建设等管理目标。

3 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经责任人 签字确认。

4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

6 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按计划实施。

7 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8 执行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9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持证 上岗。

3.1.4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制度。

2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3.1.5 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 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人员向现场管 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3.1.6 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按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固定落实整改。

3.1.7 安全教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教育资料按规定建档。

3.1.8 应急救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2 施工现设立应急体验场馆,定期进行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3.1.9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 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2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3.1.10 信息化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实行IFA考勤。

2 将项目安全管理信息纳入监管通系统,利用BIM技术互联网+和工程信息监管 平台等大数据,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3.2.1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建设单位建立规范》(GB/T50319)的规定。

3.2.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安全建立责任制、建立规划及安 全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阶段安全检查、验收管 理、信息化管理。

3.2.3 安全建立责任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总监理工程师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3 定期召开监理安全例会。

4 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3.2.4 建立规划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编制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绿色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并对施工单位扬尘污 染防治,绿色施工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 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检查方案。

3.2.5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应资格证书。

2

审查分包单位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的纸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验收手续

3 总监工程师按规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3.2.6 施工阶段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巡视等安全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并督促整改,对未整改落实的,责令其停工 整改,对拒不停工整改的,告知建设单位,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 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2.7 验收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参与对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经验收,履行前置手续。

2 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2.8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实行IFA考勤。

3.3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3.3.1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标准的规定。

3.3.2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工程相关资料、安全文明施工措 施费用、合同工期管理、安全报监手续。

3.3.3 工程相关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

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2 建设单位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3.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列为不可竞争费用。

2 建设单位应保障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绿 色施工和扬尘防止费用。

3 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

3.3.5 建设方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

3.3.6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安全生产报监手续应提供应急救援预案。

3.4 文明施工

3.4.1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 188的规定。

3.4.2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工程整体形象、现场出入口、材料堆放、临时设施

、现场消防。

3.4.3 工程整体形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防护严密、标识标牌醒目美观、安全宣传氛围浓厚。

2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全封闭,鼓励使用工具化、定型化围挡、围挡稳定牢固、整洁 美观、围挡外立面设置体现安全文化的图文。

3.4.4现场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头设置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

2

出入口做到人车分离,建立值班制度,设置门禁打卡设施,实施实名制管理。

3 实施管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

3.4.5 材料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的堆放应按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 材料堆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等。

3 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采取防护和防火措施。

3.4.6 临时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办公与住宿。

2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划分清晰,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3 会议室、库房和食堂必须设在一层。

4 现场临时设施必须采用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材料搭建,不得超过二层,工人宿舍 需配置空调设施。

5

生活区、办公区的通道、楼梯处设置应急疏散、逃生提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6 生活区内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文体活动室、配备文体活动设施和 用品。

7 施工现场设置水冲式厕所,铺设墙地砖,门窗齐全并通风良好,高层在建工程楼 曾内必须合理设置临时移动式厕所。

8

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持有健康证

,穿戴工作服上岗。

9 淋浴间内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供应热水,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10 设置专门的茶水间和吸烟处。

3.4.7 现场消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措施。

2 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必须消防水源、水泵和立管。

3 施工现场灭火器应可靠有效,布局配置符合规范和现场实际要求。

4 明火作业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3.5 绿色施工

3.5.1 绿色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建筑工程绿 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和《安徽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导则(试行)》 的规定。

3.5.2 绿色施工检查评定项目包括:管理措施、节水措施、节材措施、节能措施、节地 措施、水土污染防治、施工噪音及光污染防治、建筑工业化。

3.5.3 管理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应明确绿色施工的责任和义务。

2 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并实施目标管理。

3 有节约用水、防止水资源污染和土质污染措施。

3.5.4 节水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2 建筑施工基础降水再循环利用系统。

3 施工现场采用节水器具,并设置节水标识。

3.5.5 节材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节能措施,选用绿色、环保材料。

2 周转材料宜采用金属、化学合成材料等可回收再利用产品代替,并应加强保养维护,提高周转率。

3 实用工具式定型模板,增加模板周转次数。

4 对可回收再利用物质及时分拣、回收、再利用。

5 使用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

3.5.6 节能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使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灯具。

2 现场办公室、宿舍、淋浴间等临时设施宜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3.5.7 节能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对土地的占用。

2 施工现场宜利用拟建道路路基作为临时道路路基。

3 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

3.5.8 水土污染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管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可进行循 环利用或排放。

2 废弃的降水井及时回填,并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3 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进行防渗漏处理,并定期清运和消毒。

4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置专用库房,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

5 施工现场废弃的油料、化学溶剂等废物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 倾倒填埋。

3.5.9 施工噪音及光污染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场界噪音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D的规定,施工现场对场界噪声排放进行监测、记录和控制,并采取降低噪 声的措施。

2 施工现场宜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 并采用隔声、吸声材料搭设的防护棚或屏障。

3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加强噪声控制。

4 对强光作业和照明灯具采取遮挡措施,防止光污染。

3.5.10 建筑工业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设计标准化、构建生产工厂化。

2 现场装配式施工机械化,组织管理科学化。

3 现场装配式结构施工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3.6 扬尘防治

3.6.1 扬尘防治检查评定应符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 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试行)的规定。

3.6.2 扬尘防治检查评定项目包括:管理组织及人员、扬尘污染防治经费、车辆管理、 施工场地防尘、材料防尘。

3.6.3 管理组织及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组织,明确各级, 各工序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人。

2 按规定配置扬尘污染防治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3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工程特点对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扬尘污染 防治的培训教育 。

3.6.4 扬尘污染防治经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单位依法支付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2 施工单位依法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3.6.5 车辆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宜采用自动冲洗平台。

2 冲洗设施宜采用循环用水系统,对驶出现场的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

3.6.6 施工场地防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对现场扬尘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在现场显示监测数据, 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的污染时,现场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 施,停止造成大气污染的作业。

2 设置高压喷雾水系统等综合降尘措施。

3

施工车辆出入口地面、场内运输通道宜采用钢板等可周转无污染的硬质材料。

4 其他一般道路、广场、办公区、生活活、材料堆放场和脚手架基础等宜采用可重 复利用的预制件铺装。

5 其余裸露场地视情况采取覆盖、植被、洒水或固化等抑尘措施。

3.6.7 材料防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2 沙石等山体材料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覆盖或洒水防尘措施。

3

对水泥、粉煤灰、聚苯颗粒、陶粒、白灰、腻子粉、石膏粉等扬尘污染的物料, 必须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分类存放。

4

建筑内垃圾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5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废弃物。

3.7 登高架设设施

3.7.1

登高架设设施检查评定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相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3.7.2

登高架设设施检查评定项目包括:方案及预案管理、人员管理、脚手架搭设、模 板支架、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防护用品、临边洞口防护 、卸料平台。

3.7.3 方案及预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的审批手续应符合相关规定 的要求。

2

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具有针对性,审 批手续齐全,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按规定组织应急演 练。

3.7.4 人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设人员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与拆卸人员持证上岗。

2

脚手架和模板支架搭设人员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与拆卸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 底。

3.7.5 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使用的构配件应符合规范要求。

3 杆件表面作防腐刷漆处理。

4 安全网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5 脚手板宜采用新型钢制网状防滑材料。

6 悬挑式脚手架底部、立面防护严密、符合规范要求。

7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方式、间距和连墙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8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的防坠落装置和防倾覆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3.7.6 模版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支架搭设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和《建筑施工模 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等相关规范规定。

2 搭设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浇筑混凝土。

3 使用合格的杆件和可调托撑。

4 立杆严禁采用搭接方式。

5 不得利用扣件直接承受上梁传递的荷载。

3.7.7 高处作业吊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处作业吊篮防坠安全锁按规定进行检测,不得超过标定期限,安全锁必须灵敏 有效。

2 安全带采用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挂设,安全锁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

3 钢丝绳设置防松绳装置。

4 高处作业吊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7.8 安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符合规范要求。

2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使用和报废制度。

3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

4 登高作业人员正确系挂安全带。

3.7.9 临边洞口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边、洞口等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2 采用定型化、工具式防护设施。

3.7.10 卸料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卸料平台经设计计算。

2 卸料平台搭设制定施工方案,方案审批符合程序要求。

3 卸料平台经验收后方能投入实用。

4 卸料平台设置荷载标牌。

5 卸料平台铺设严密。

3.8 临时用电

3.8.1

临时用电检查评定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等的规定。

3.8.2

临时用电检查评定项目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人员管理、外电防护及配电室、接 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现场照明、用电档案等。

3.8.3 施工组织设计与人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专项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程序审批。

2

用电作业前对电工和现场其他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8.4 外电防护及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 要求。

2

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 志。

3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并坚固稳定。

4 施工现场配电室采用可移动箱式配电室。

5 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作业,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6 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符合规范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7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8 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达到三级,配置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9 配电室采用通风,防治风雨和小动物浸入的措施。

10 配电室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并有巡检记录。

3.8.5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

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 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4 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

5

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 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

6 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同时作重复接地。

3.8.6 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线路及接头应满足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2 线路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积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3

电缆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 敷设,埋地敷设的电缆在转向处地面应设置电缆线走向标志牌。

4 电缆中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按规定接用。

5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3.8.7 配电箱与开关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 的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

2

配电箱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 自的端子板连接。

3

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内安装可见分段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参数匹配并灵敏 可靠。

4 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有门、锁及防御措施。

5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符合规范要求。

6

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 m

3.8.8 现场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照明用电与动力电分设配电线路。

2 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等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 灯具金属外壳做保护接零。

4 施工现场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3.8.9 用电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电档案记录按规定填写。

2 用电管理档案资料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3.9 建筑机械设备

3.9.1

建筑机械设备检查评定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相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3.9.2

建筑机械设备评定项目包括: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作业人员管理、设备备案、 使用登记及验收、安全装置、安全拆卸维修保养及使用管理。

3.9.3 专项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单位建立建筑机械起重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 字后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预案须有针对 性,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落实应急救援物资,按规定组织 应急演练。

4 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3.9.4 作业人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件上岗。

2 塔式起重机起重司索信号工持有效岗位证件上岗。

3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维护保养人员和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和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 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记录签字齐全规范,作业过程中严禁违反操

作规程。

3.9.5 设备备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按规定办理设备产权备案手续。

2

建筑起重机械不得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继续使用需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严禁使 用超过安全评估时限的建筑起重机械。

3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3.9.6 使用登记及验收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合格后,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

2

建筑起重机械经检验检测合格,总承包单位组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出租单位

、监理单位对其进行联合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9.7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式起重机安装的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小车变幅短绳保护装置、 回转限位和起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2 塔式起重机吊钩应安装保险装置、卷扬机卷筒钢丝绳必须设置防脱装置。

3

施工升降机安装超载保护装置、防坠安全器、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安全钩

,报纸齐全有效。

4

物料提升机应安装起重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上限为开关等安全装置,并保持齐 全有效运行。

3.9.8 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及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从事建筑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具有相应的纸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建立起重 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总承包单位与安装、拆卸、租赁、维修保养等分包单位签 订分包合同,落实安全责任。

3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升高加节后,安装单位进行自行检查并提 供自检报告,总承包单位组织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租赁单位进行验 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作业时,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 导与管理。

5

总承包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维 修保养不及时的,必须进行整改。

6起重钢丝绳使用符合规范要求,存在磨损、变形、断丝、锈蚀等严重缺陷现象 不得使用,立即更换。

7

建筑起重机械附墙装置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不 得超标。

8

总承包单位应制定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防止碰撞措施,或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并保

持系统有效运行。

9 机械设备基础不得积水。

10 楼层联络信号装置保证畅通。

4 评价方法

4.0.1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中各评定项目的有关 规定,并按本标准附录AB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分为施工单位项目 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文明 施工、绿色施工、扬尘防治、登高架设设施、临时用电、建筑机械设备分项检查 表和评价汇总表。

4.0.2

申报单位应制定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目标和创建计划,实施过程控 制和评价。

4.0.3过程控制由监管通系统进行评价,同时实行自评,在基础和结构施工阶 段至少各评分一次,评分项目子项中被扣15分及以上的,该评定项目为零分。

4.0.4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检查评分表和评价汇总表的满分值均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为各检查项 目所得分值之和。

2

各评分表中的各个评分项目应采用扣减分数的方法,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 目的应得分数。

3 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评价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A1=

式中:A1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 B——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C——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4 评价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因按下式计算:

A2=

式中:A2——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D——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E——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

5 评价等级

5.0.1

按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 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等级划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等级。

5.0.2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达标: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低于70分的,汇总表得分值在85分及以上的。

2 不达标: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85分的。

2)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

3)有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

附录A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价汇总表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价汇总表

工程 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许可证编号

结构 类型

层数

檐口 高度

建筑面积

合同造价

合同开 工日期

实际开工 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

形象进度

项目 经理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编号

手机号 码

施工 单位

资质类型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码

监理 单位

资质类型 等级

项目总监

执行资格证书编 号

手机号 码

建设 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手机号码

检查内容 分值

实 汇 得 总

得 分

施工单位 项目安全 责任

(满分10

分)

建设单位项 目安全责任

(满分5分)

监理单位 项目安全 责任

(满分5

文明施工

(满分10

分)

绿色施工

(满分10

扬尘污染

(满分10

分)

登高架设施工

(满分10分)

临时用电

(满分10

建筑机械设备

(满分20分)

检查意见: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录B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分项检查品分表

B.0.1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项目

应得

扣减

实得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工程项目未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构的,扣15

。 项目安全标准化自评机构未开展自评工作的,扣15分。 施工单位未与项目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或协议的,扣15分。 未明确安全文明、绿色是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化建设等管理目标的,扣5分。 未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15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的,扣5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0分。 未建立安全升宸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扣5分。 为定期进行考核的,扣5分。

未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扣5分。 未按计划实施的,扣3分。 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扣3分。

未执行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扣5分。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扣5分。

15

2

施工组织设 计及专职安 全生产施工

方案

未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i方案审核、审批制度的,扣15分。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扣15分。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的,扣5分。

15

3

安全技术 交底

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扣10分。 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现场管理人员 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5

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扣5分。

10

4

安全检查

未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的,扣15分。 未按制度开展安全检查的,扣10分。 检查无记录的,扣5分。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落实整改的,扣5分。

15

5

安全教育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扣10分。 项目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未经教育派训上岗的,扣5分。 安全教育资料未按规定建档的,扣3分。

10

6

应急救援

未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0分。 未建立救援组织的,扣5分。 未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的,扣5分。 施工现场未设立应急体验场馆的,扣5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专项演练的,扣5分。

10

7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无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扣15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的,每人扣5分。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签订分包合同的,扣10分。 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扣5分。

10

8

信息化管 理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实行IFA考勤的,每人扣5分。 未将项目安全管理信息纳入监管通系统的,扣5分。 未利用BIM技术、互联网和工程信息监管平台等大数据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5

10



检查人员: 年

B.0.2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项 目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安全监 理责任 制

未制定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0分。 总监理工程师未明确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的,扣10分。 未定期召开监理安全列会的,扣10分。

未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 扣10分。

20

2

建立规 划及安 全实施 细则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扣1

5分。

未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检查方案的,扣10

15

3

施工准 备阶段 安全条 件检查

未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 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应资格证书的,扣15分。

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 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0分。

15

4

施工阶 段安全 检查

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扣20分。 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并督促检查的,扣10分。

20

5

验收管 理

未参与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的,扣15分。 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扣10分。 现场安全设施和设备未经验收合格使用的,扣10分。

15

6

信息化 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未实行IFA 考勤的,扣15分。 未实施信息化管理的扣15分。

15

分享评分

100

检查人员:

B.0.3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项 目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工程相 关资料

未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 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纹观测资料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资料 的,扣50分。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扣50分。 未办理项目安全生产报监手续的,扣30分。

50

2

安全文 明施工 措施费 用

招标文件中未将安全文明措施费列为不可竞争费用的,扣25分。 无保障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的,扣20分。 未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及扬尘防治费用的,扣15

未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扣5分。

25

3

合同工 期管理

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扣25分。

25

100

检查人员: 月 日

B.0.4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 项目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工程 整体 形象

围挡未采取硬质材料封闭的,扣20分。

施工现场未做到干净整洁或防护不严密、标识标牌不醒目美观、无安全宣 传氛围的,扣10分。

围挡不牢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的,扣5分。 围挡外未设置体现安全文化图文的,扣5分。

20

2

现场 出入 口

现场出入口未设置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的,扣20分。 未建立门卫值班制度的、或未设置门禁打卡设施、未实施实名制管理的, 扣10分。

出入口未做到人车分离的,扣2分。 施工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未佩工作卡的,扣2分。

20

3

现场 材料 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置图布置的,扣20分。 材料堆放不整齐的,扣5分。 未标明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的,扣5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或不符合防火措施要求的,扣5

20

4

临时 设施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办公与住宿的,扣20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的,扣20分。 会议室、库房和食堂未设在一层的扣10分。 现场临时设施未采用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材料搭建的,扣5分。 临时设施搭建超过2层的,扣5分。 工人宿舍未配置空调的,扣5分。

生活区、办公区的通道、楼梯处未设施应急疏散、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照 明灯的,扣5分。

生活区内未设施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的,扣3分。 文体活动室未配备文体活动设施和用品的,扣2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水冲式厕所或厕所内未铺设墙地砖、门窗不齐全的,扣3

分。 高层建筑楼层内未设置移动式厕所的,扣2分。

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扣3分。 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悬挂在制作件醒目位置的,扣2分。 炊事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的,扣3分。 炊事人员未穿戴工作服的,扣2分。

淋浴间内未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或未设置储衣柜、挂衣架的,扣2

。 施工现场未设置专门的茶水间和吸烟处的,扣2分。

20

5

现场 消防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消防措施的,扣20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设施的,扣20分。 高层建筑未设置消防水源、水泵和立管的,扣10分。 灭火器材配置、布局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的,扣5分。 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的,扣5分。

20

-

分项评分

100

检查人员:

B.0.5绿色施工检查评分表

未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扣10分。

8

建筑 工业 化

现场装配式结构施工,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扣20分。 构配件未实施工厂化生产的,扣10分。

20

分项评分

100

检查人员: 年

B.0.6 扬尘防治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 项目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管理 组织 及人 员

未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组 织的,扣20分。

未明确各级、各工序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人的,扣5分。 未配备扬尘污染防治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扣5分。 未编制防尘降噪措施的,扣5分。

未结合工程特点对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培训教育的,扣5分。

20

2

扬尘 污染 防治 经费

建设单位未支付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的,扣20分。 支付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无凭据的,扣5分。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的,扣10分。 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无清单的,扣10分。

20

3

车辆 管理

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扣20分。 未采用自动冲洗平台的,扣10分。 未设置循环用水装置的,扣5分。 对使出现场的车辆为冲洗干净上路的,扣10分。

20

4

施工 场地 防尘

未使用扬尘上线检测设备进行适时监测的,扣20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场内运输通道未采用钢板等可周转无污染的 硬质材料的,扣5分。

施工现场的一般道路、广场、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场和脚手架 基础等未采用可重复利用的预制件的,扣5分。

施工现场裸露场地未情况采取覆盖、植被、洒水或固化等抑尘措施 的,扣5分。

20

5

材料 防尘 管理

现场未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扣20分。

沙石等散体材料未集中分类堆放、或未采取覆盖、洒水防尘措施的

,扣10分。 对水泥、粉煤灰、聚苯颗粒、陶粒、白灰、腻子粉、石膏粉等扬尘

污染的物料,未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分类存放的,扣1

0分。 建筑物内垃圾未使用容器或未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的

,扣10分。

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的,扣10分。

20



100

检查人员:

B.0.7登高架设设施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 项目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方案 及预 案管 理

未制定脚手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扣10分。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针对性的,或未按预案 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未落实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的,或未按规定实施演

练的,扣5分。

10

2

人员 管理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设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0分。 未对脚手架、模板支架搭设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0分。

10

3

脚手 架搭 设

脚手架搭设后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扣20分。 脚手架使用不合格杆件的,扣10分。 脚手架杆件未刷漆的,扣10分。 脚手架安全网材料不合格的,扣10分。 脚手架未采用新型钢制网状防滑脚手板的,扣10分。 悬挑式脚手架底部、立杆封闭不严格的,扣10分。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方式或间距、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各扣10分。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扣10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坠落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0分。

20

4

模板 支架

未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规定搭设模板支架的,扣20

。 模板支架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合格,即浇筑混凝土的,扣20分。 模板支架顶部利用扣件直接承受主梁传递荷载的,扣20分。 模板支架使用不合格杆件的,扣10分。 模板支架未使用可调托撑的,扣10分。 模板支架立杆接长采用搭接方式的,扣10分。

20

5

高处 作业 吊篮

防坠安全锁超过标定期限仍在使用的,扣10分。 未安装防坠安全锁或安全锁失灵的,扣10分。 防坠安全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扣10分。 安全带未采用专用安全绳,安全锁挂设的,扣10分。 安全绳未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的,扣10分。 未安装上限位装置或限位装置失灵的,扣10分。 安装后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扣10分。 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的,扣10分。



6

安全 防护 用品

使用不合格安全帽,安全带的,扣10分。 未实施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和报废制度的,扣5分。 发现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扣2分。 发现未系安全带,或系挂不规范的,每人扣5分。

7

临边 洞口 防护

临边、洞口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扣10分。 防护设施未使用定型化、工具式的,扣5分。 防护设施不严密的,扣5分。

8

卸料 平台

未经设计计算的,扣10分。 搭设未制定施工方案的,扣10分。 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扣10分。 安装拆卸作业时,无技术人员现场监控的,扣10分。 铺板不严密的,扣5分。 未设置荷载限定标牌的,扣5分。

100

检查人员: 年 月

B.0.8临时用电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 项目

评定标准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施工 组织 设计 与人 员管 理

未制定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扣10分。 未制定临时用电应急救援预案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扣10分。 未对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5分。

10

2

外电 防护 与配 电室

外电线路与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 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扣20分。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0分。 配电室未配备灭火器材的,或配备灭火器材不适用于电气火灾的,扣10分。 配电室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通风、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措施的,扣15

。 现场未使用可移动箱式配电室的,扣2分。

20

3

接地 与接 零保 护系 统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 S接零保护系统的,扣20分。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

20分。 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扣10分。

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保护零线未做重复接地的,扣10分。

20

4

配电 线路

电缆沿地面明设,沿脚手架、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树木 等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0分。

埋地敷设的电缆在转向处地面未设置电缆线走向标志牌的,扣2分。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低于2.5m的,每处扣5分。

10



5

配电 箱与 开关 箱

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的,扣20分。 用电设备未分别设置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的,扣10分。 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未采用可见分段点,或参数不匹配的,扣10分。 开关箱体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0分。

20

6

现场 照明

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的,每处扣10分。 特殊场所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的,扣5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的,每处扣2分。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之间小雨安全距离的,每处扣2分。 照明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2分。 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的,每处扣5分。

10

7

用电 档案

用电各项记录未按规定填写,或记录不真实的,扣10分。 用电管理档案资料不齐全,或未安排专人管理的,扣5

10

100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B.0.9建筑机械设备检查评分表

序 号

评定 项目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专项 方案 及应 急预 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审批手 续不齐全的,扣20分。

未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和起重吊装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审 批手续不齐全的,扣10分。

20

2

作业 人员 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未持证上岗的,扣10分。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0分。 塔式起重机司索信号工未持证上岗的,扣10分。 电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5分。

10

3

设备 备案

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扣10分。 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扣10分。 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0分。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械设备的,扣10分。

10

4

使用 登记 及验 收

建筑起重机械未经监测、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扣10分。 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扣10分。 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口10分。

桩工机械、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电焊机等施工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的,扣10分。

20



5

安全 管理

塔式起重机无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小车变幅断绳保护装置、回转限位 器和起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的,各扣10分。

塔式起重机吊钩无保险装置、卷扬机卷筒钢丝绳防脱装置的,扣5分。

施工升降机未安装超载保护装置、防坠安全器和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的,扣10分。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的,扣10分。 施工升降机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不可靠的,扣10分。 施工升降机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灵敏的,扣10分。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未设置层门锁止装置的,扣10分。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未设置联络信号装置的,扣10分。 施工升降机安装吊笼对重缓冲器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SC型施工升降机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钩或安全钩缺陷的,扣10分。 物料提升机未按规定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上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的,扣10分。 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全装置检查、维修保养不到位或记 录不全的,扣5-10分。

20

6

安装 拆卸 维修 保养 及使 用管 理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单位无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扣20分。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保合同中安全责任不明确的,扣10分。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升高加节后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扣10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时,无技术人员现场管理的,扣20分。 建筑起重机械机械附墙装置与建筑物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 求的,扣10分。 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未制定防止碰撞措施、或未安装智能监控系统的,扣5-

10分。 施工机具无维修保养记录的,扣5分。

20

100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不宜

2

条文中指明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应按……

执行

应用标准名录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

3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

4 《建筑施工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

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标准》JGJ146

6 《建筑施工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

7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JGJ50194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10 《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 50497

1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

1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

13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

14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家售价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

1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16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

17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

18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231

19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

20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

2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

22 《施工升降机》GB/T 10054

23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 26557

24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25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

26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

27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

2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

29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按技术规程》JGJ 276

30 《安全帽》GB 2811

31 《安全网》GB5725

32 《安全带》GB6095

33 《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试行)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

DB34/T 5040-2016

条文说明

3 检查评定项目

3.1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3.1.3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指工程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 安全员、生产、技术、分包单位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均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并建立考核制度,定期(每月)考核。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定,1m2以下工 程1人;1m2~5m2的工程不少于2人;5m2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

3.1.4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相关 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 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项方 案经论证后需作重大修改的,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1.5 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工程部位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二是对施工作业相对固定,与工程施工部位没有直接关系的工种,如起重机械、钢筋 加工等,单独进行交底;三是对工程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以安全施工方案为主 要内容的交底。

3.1.7 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培训教育进行试卷考核,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进行安 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人员熟悉作业环境,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技能。

现场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台账记录和安全教育人员考核登记表、施工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考核。

3.1.8

体验场馆:能为作业人员提供一种接近现实场景的安全体验,通过亲身体验,提 高员工对安全的深刻认识,从而达到降低事故率的目的。

3.1.9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安全员的配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专业分包至少1人;劳务分 包的工程50人以下的至少1人:50~200人的至少2人;200以上的至少3人。

3.1.10信息化管理

IFA是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系统的简称,通过互联网 及人脸识别等技术,对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质量员、 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勤,实现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信息实时传输和动态考 核。

监管通是质量安全检查信用评价系统的简称,通过监管通记录项目质量 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内容并打分。

3.4 文明施工

3.4.3 工程整体形象

工地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材料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性材料, 并做到坚固、稳定、整洁和美观。围挡外立面设置体现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内 容的宣传图文。

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处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 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工伤保险公示牌、绿色施工牌、环境保护牌、 扬尘防治牌、工资发放公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及施工总平面图等。

3.4.6 临时设施

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临时设 施所选用的材料符合环保和消防的要求,其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

3.4.7 现场消防 施工现场设置灭火器材、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建

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3.5 绿色施工

3.5.4 节水措施

现场结合给排水点位置进行管线线路和阀门预设位置的设计、并采取管网和 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自来水。办公区

、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器具。

3.5.5 节材措施 现场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

,周转材料宜采用金属、化学合成材料等可回收再利用产品代替,并加强保养维 护,提高周转率。

3.5.6 节能措施 现场制定施工能耗指标,明确节能措施,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施工区域,减

少作业机械设备数量,现场宜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3.5.7 节地措施

现场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对土地的占用。根据工地规模及施工要求布置施工 临时设施。

3.5.8 水土污染防治

污水排放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 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宜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3.5.9 施工噪音及光污染防治

施工现场场界噪音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的规定,施工现场对噪声进行实时监测,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应超过7

0dB,夜间不应超过55dB,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确需进行夜间施工 的,报环境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根据现场和周边环境采取限时施工,遮光和全封闭等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



光污染的措施。

3.6.6 施工现场防尘



3.6 扬尘防治

根据《安徽省重污染防治天气应急预案》启动级(黄色)预警或气象预报

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和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当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的污染时,现场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

,减少造成大气污染的作业。

3.7 登高架设设施

3.7.1 登高架设设施包括:高处作业、架手架和模板支架等

3.7.5 架手架搭设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附着式升降 脚手架采用的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物上,安装防倾覆装置

等安全装置。

3.7.9

附着工作面边沿、楼梯口等处设置临边防护,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式、孔、洞 采取防护措施,电梯井内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电梯井口立面



应进行防护并形成定型化。

3.8.5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3.8 临时用电

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2 保护零线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3 保护零线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4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分配电箱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5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同时作重复接地。

3.8.7配电箱与开关箱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的要求。

3.9.1



3.9 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装机械作业、桩

工机械及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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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aec257eba4ae45c3b3567ec102de2bd9705de5c.html

《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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