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必备知识点商业银行的接管

发布时间:2018-06-26 18:14: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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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必备知识点】商业银行的接管

1.接管的条件。

1)当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银监会可决定对该商业银行实行接管。信用危机的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不能应付存款人的提款,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以及同业拒绝拆借资金,原客户和市场普遍拒绝其服务。商业银行有以上这些情况之一的,即可被视为发生信用危机。

2)接管商业银行的目的,是指中国银监会对拟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由于绝大多数存款人缺乏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加之商业银行独立自主经营,外人难以知晓情况和难以监督,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银监会依法代表所有的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对商业银行的财务经营情况实行监管,当其经营出现危机时,即予以接管。

2.接管商业银行的程序。

1)接管商业银行的决定,中国银监会认为商业银行出现信用危机或者即将出现信用危机时,可以决定对其接管,并组织实施。接管决定由银监会予以公告,公告应载明下列主要内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名称、接管的理由、接管组织、接管期限和接管的内容。

2)接管商业银行的法律后果,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取代银行原管理层,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接管组织的组成人员由银监会指定,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发生变化。接管期限届满,银监会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以维持金融行业的稳定。

3.接管商业银行的终止。商业银行法第6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

1)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银监会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

2)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经恢复正常经营能力。

3)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小编寄语:什么样的人能参加司法考试?这个问题亦可理解我们应该要什么样的工作。我之所以非常看重这个问题,是因为有太多有能力的人最终大学毕业然而生活并不理想。诸如空有一腔热血却安于现状,仅仅为了谋求一份工资而堕落。我并不是想说这些人的坏话,只是想让有能力走的更远的同仁不要因为担心,或是安逸而放弃了提升自己人生含金量的机会。无论是法考,还是以后的生活,希望大家都能对所谓失败、所谓挫折抱以感谢的态度,至少要感谢低谷中给予我们没有人打扰的寂静的环境,孤独是一个人成功所不可或缺的东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94a53ac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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