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提案范文[新版]

发布时间:2020-10-12 19:23: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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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提案

  党代表提案是指,在一个政党内部经过组织程序决定参加该政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建议。以下是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代表提案3篇。

  党代表提案一

  11月8日,党的开幕,xx同志在报告中强调,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

  继党的xx大提出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党的又首次提出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这标志着党内民主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步。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健康成长、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政党,在党的一切活动、各项制度中,民主的贡献最大、份量最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是党的每次代表大会必讲必提的“老话题”,党的将“党代表提案制”写入报告,为党内民主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首提“党代表提案制”,使推进党内民主有了新渠道。发扬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有一个科学化的问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民主的进程与经济发展、物质丰富、文化进步、民众素质、文明进度等因素紧密相联,在提出“党代表提案制”之前,我们党选择了一些省、市、县、乡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推出了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系列措施,普遍实行党的代表任期制,正是基于这些探索和基础,如今在全党实行“党代表提案制”,才有了足够的根基、土壤和氛围,才连贯了推进党内民主的通道,这个节点提出并实行“党代表提案制”,是水到渠成之举。

  首提“党代表提案制”,使落实科学决策有了新抓手。党代表提案制度是党代表任期制的延伸和保障,实行代表提案制度,把提案工作列入党代会重要议程,建立相应的提案办理和反馈制度,有利于激励和发动广大党代表围绕科学发展进行积极调研、认真思考、建言献策,有利于落实党代表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利于促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对于全面落实提出的强国战略、富民思路、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提“党代表提案制”,让党内民主建设走进“春天里”,把党内民主建设推向了新高度,必将最大限度地激发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党代表提案二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精神,保障党代表民主权利,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试行镇党代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

  二、镇党代会会议期间,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镇党代会提出提案。党代表提案应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提案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党代表提案由大会秘书组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表决后,可作为大会议题,未列入大会议题的转为大会提案,未列入大会提案的转为党代表提议。党代表个人在党代会会议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党代表提议处理。党代表联名提出提案时,领衔提出的党代表应向联名附议的党代表提供提案文本,参加联名附议的党代表应在充分了解并完全赞成提案内容之后再签名附议。

  三、镇党代会闭会期间,由代表组一名党代表提出,5人以上党代表联名附议,可以向镇党委提出提议。党代表个人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提出的重要的意见、建议也作为党代表提议处理。镇党代表应加强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每年按代表组集中活动1次,及时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代会闭会期间的党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列入镇党委工作议题进行专门讨论。

  四、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所涉及的事项,应当是镇党代会、镇党委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党代表提案、提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一事一案,主题突出,内容充实,简明扼要,建议方案力求切实可行。提案、提议文字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五、建立由镇党委组织科、宣传科、镇纪委和部分党代表参加的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负责镇党代表提案、提议的汇总、梳理、交办和跟踪服务工作。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在大会主席团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镇党委组织科牵头负责。

  六、党代会大会议题和大会提案,由大会秘书组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办理意见,并由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办理。党代表提议,经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审查后提出拟办建议,报镇党委同意后,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办理。需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由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提出建议,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

  七、承办单位接到提案、提议后,应落实专人具体办理,并在三个月内作出回复。在三个月内答复确有困难的,应在期限内先向党代表说明情况,待办理完结后,再作正式答复,但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协办单位应在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意见送主办单位。

  八、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提议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党代表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党代表的想法,充分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及时反馈办理工作情况。对党代表提出的问题,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向党代表作出说明;涉及到需由上级党委及其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应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因各种原因短期内难以解决或提案、提议本身不可行的,应及时向提出提案、提议的党代表作出说明和解释。

  九、承办单位在提案、提议办理结束后,应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当面答复提出该提案、提议的党代表,并由党代表签名后报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承办单位对办理提案、提议的书面答复,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负责给予答复。

  十、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每年对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就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镇党委。

  党代表提案三

  加强联系群众的实效性

  楼巍等代表:党代表常任制中有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联系群众,这对党代表了解情况、开拓视野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但如果要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就会受到专业性、工作的熟悉性等因素制约。

  建议新一届市党代表在联系群众的安排上,要注意时间节点;反映情况,联系群众的范围更体现针对性。联系群众的时间节点上可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对每年度提出具体的联系次数,并明确专项调研的任务。此外,建议联系、反映情况的范围主要针对代表的所属党员群体、代表的界别群体、工作或生活的单位和社区群体、本人专业或特长所能体现的相关群体。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创新

  钮晓鸣等代表: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与各种非营利机构和民间私人机构(NGO/NPO)共同编织创新网络,形成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到转化服务等比较完善的创新和服务链。上海科技创新任务繁重,迫切需要更多的组织和团体共同参与和分担。但由于体制机制的束缚、组织形式的局限、管理模式的单一等主观和客观因素,遏制了许多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公益性、公共性为特点科研和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议研究制定非政府社会组织参与创新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管理办法和评价体系。鼓励不同的体制、组织模式、业务形态参与公益性、公共性的研发、服务和转化。研究制定企业捐赠科技事业和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补贴政策。研究新型社会组织的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进行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中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加强浦江两岸协调发展

  王莉韵等代表:经过20xx年努力,浦江开发已经进入由基础设施建设到功能开发的关键阶段。目前,由于推进时序上的差异和各区块开发条件的不同,浦江两岸各区段在功能和形态存在较大落差。外滩、陆家嘴已经发展成为上海标志性区域,但徐汇滨江等区域还在开发建设的初级阶段。而且,各区的建设风格、空间布局、沿江景观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整体性及和谐性,各功能板块之间也缺乏系统化的交通连接。

  建议在未来发展中,发挥好浦江两岸滨水生态空间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加强浦江开发的统筹协调,建立浦江两岸立体的交通体系,开通有轨街车、水上巴士等,把浦江岸线串联起来;健全浦江开发的投融资机制,发挥社会投入的作用,采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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