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和困难职工生活状况的调查
各单位:
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度企业生产和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调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全市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除外)。
二、具体标准
1、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 (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5、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三、调查时间
7月13日~8月26日
四、调查的形式
采取“一访二看三核四评”相结合的形式。
一访即两人一组入户调查。
二看即看家庭主要成员收入支出情况、家庭财产情况、核定家中有哪些主要成员、看家庭主要成员就业情况、家中有没有子女读书、有没有人生病。
三核即通过干部核实、群众核实、亲朋好友邻居核实。
四评即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建档单位或社区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上一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 做实入户调查。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入户调查环节的基础性作用,工会主席或分管主席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企业生产和困难职工生活状况调查工作按质、按时完成。
(二)准确及时上报。各级工会要按报表和填表说明的要求,抽调专人认真调查统计,准确填写,归类汇总。表一、二、三汇总后于8月31日前上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表四《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情况统计表》请在2019年12月30日前上报。并做好各类表格复印件的存档,逾期不再受理。
附:
1、填表说明
2、《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
3、《地级市困难职工档案表》
4、《个人承诺书》
5、《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情况统计表》
6、地级市困难职工档案上报所需相关资料
市总工会
2019年7月28日
填 表 说 明
一、表二中部分项目填报说明如下:
1、困难类别包括 低保户; 低保边缘户; 意外致困;
2、健康状况分为良好、疾病(癌症、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尿毒症、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病、腰颈椎病、高血压病、肺结核和一般性疾病,附诊断书复印件)和残疾(附残疾证复印件);
3、职工身份包括在岗、下岗、病退、病休、内退和异地务工人员等类型;
4、劳模类型包括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地市级劳模;
5、住房类型包括单位公房、廉租房、自购房、租房、无房和其他;
6、所属行业包括农(林、牧、渔)、工商、金融、服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宗教、医疗卫生、军队和国家机关;
7、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
8、户口类型包括非农业、农业和农转居;
9、企业状况包括亏损、改制、破产和正常;
10、家庭成员身份包括在岗、下岗、失业、(离)退休和学生;
11、家庭年度总收入必须是家庭月收入的12倍;
12、家庭其他非薪资年收入是指除开工资以外的收入,如租金、红利等;
二、上报的困难职工档案需附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及相关困难证明(如: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证书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若无法出具有效的在校证明或无劳动能力证明的,统一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计算工资收入,在自家务农且无法出具收入证明的,统一按其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收入。
三、各单位工会在填报困难职工档案表时,要严格把关、审查和核实,要求填写报表字迹工整、清楚。各级工会请把填报的困难职工档案表分别按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两种情况装订上报(职工夫妇双方在同一单位的或在不同单位的,由户主一方单位填报)。
四、各类报表要求在全面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如实填报,并按通知要求上报的时间将有关表格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后果由单位负责。
《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项 目 | 户 数 | 户内职工人数 | 户内家庭人口 | ||
1 | 困难职工总数 | ||||
2 | 符合低保 | 条件的特困职工 | |||
其中已纳入低保救济 | |||||
其中未纳入低保救济 | |||||
3 | 困难职工 | 在职 | |||
下岗 | |||||
孤寡 | |||||
其它 | |||||
4 | 本单位所属类型 | 中央、省属单位特困职工 | |||
市直单位特困职工 | |||||
县(区)特困职工 | |||||
5 | 困难职工四难情况 | 子女读书难 | |||
医疗难 | |||||
就业难 | |||||
维权难 | |||||
6 | 单位类型 | 单位状况 | |||
造成职工困难的主要原因 | |||||
党政方面的帮扶措施 | |||||
工会方面及社会各界的帮扶措施 | |||||
存在问题及建议 | |||||
说明:1、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职工户一般指职工家庭人均应得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2、单位类型:指国有、集体或合资、独资、股份、私企等;
3、单位状况:生产状况或停产、半停产、破产清算等情况。
地级市困难职工档案表(*为必填项)
*职工编号 | *困难类别 | |||||||||||||||||||||||||
*姓名 | *民族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健康状况 | 残疾类别 | *工作状态 | *劳模类型 | |||||||||||||||||
*住房类型 | 建筑面积 | 手机号码 | 其他联系方式 | 邮政编码 | *工作时间 | *所属行业 | *婚姻状况 | *户口类型 | ||||||||||||||||||
| ||||||||||||||||||||||||||
*家庭住址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企业状况 | 是否单亲 | ||||||||||||||||||||||
*本人月平均收入 | *家庭其他非薪资年收入 | *家庭年度总收入 | *家庭人口 | 家庭月人均收入 |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 | *医保状况 | ||||||||||||||||||||
家庭 主要 成员 | 姓名 | 关系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健康状况 | 月收入 | 身份 | 医保状况 | 单位或学校 | |||||||||||||||
致困原因(选项) | 1.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 ) 2.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 ) 3.本人下岗;( ) 4.未参加社会保险;( ) 5.社会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 ) 6.本人大病;( ) 7.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 ) 8.子女上学;( ) 9.遭受自然灾害;( ) 10.遭受意外事故;( ) 其他。( ) | |||||||||||||||||||||||||
开户银行 | 支行名称 | 银行卡号 | ||||||||||||||||||||||||
附 件 | 附件类型 | 附件名称 | ||||||||||||||||||||||||
*建档人或审核人确定困难职工是否为解困脱困对象( 是 否 )(确定时间: 年 月 日 ),对解困脱困对象确定以下类别中的选项 | ||||||||||||||||||||||||||
五类 重点 群体 | 1.低保范围内有劳动能力而未充分就业 2.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而未纳入低保 3.支出性生活困难 4.城市困难农民工 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困难职工 6.其他(注明) | “四个 一批” 措施 | 1.就业创业发展 2.纳入社保制度覆盖 3.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 4.社会救助兜底 5.其他(注明) | 十个 行动 计划 | 1.技能培训促就业计划 2.创业援助计划 3.阳光就业计划 4.职工“求学圆梦行动”计划 5.职工医疗互助计划 6.住院二次医保计划7.金秋助学计划 8.工伤探视扶助计划9.一帮一结对计划 10.送温暖精准帮扶计划 11.其他(注明) | |||||||||||||||||||||
帮扶单位 | 单位工会负 责人签字 | 单位工会意见 (盖章) | ||||||||||||||||||||||||
*建档人 | *审核人 | 录入人 | ||||||||||||||||||||||||
个人承诺书
本人承诺没有以下情况:
1、拥有2套(含)以上商品住房的(拥有2套商品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当地最低住房标准的除外);
2、拥有日常居住的农村自有住宅,同时拥有1套(含)以上非常住或用于出租的商品住房的;
3、拥有商业用房、厂房或雇佣2人(含)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子女自费出国留学或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的(高收费私立学校的认定标准原则上为:每学期学杂费收费标准超过户籍所在地月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2倍(含)以上的);
5、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仅拥有1辆非申报当年购买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汽车除外)。
承诺人:
工会主席:
单位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情况统计表
1、已建立帮扶中心( )个,其中:县(市、区) ( )个,镇( )个,村( )个,其它( )个。
2、已建帮扶中心为事业单位编制的( )个,其它( )个。
3、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共计(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聘用( )人;已建立的帮扶中心由总工会主管的有( )个,由保障部主管的有( )个,由工会其它部门主管的有( )个:由其它单位或部门主管的有( )个。
4、帮扶中心资金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拨款( )万元(其中定期拨款的有( )万元;工会经费( )万元,各界捐助( )万元,其它( )万元:捐助物品折合人民币( ) 万元。
5、帮扶中心已帮扶( )人次,帮扶款物( )万元,其中:来信来访( )人次,政策咨询( )人次,职业介绍( )人次,就业培训( )人次,法律援助( )人次,生活救助( )人次,( )万元,医疗救助( )人次( )万元,资助子女上学( )人次( )万元,其它帮扶( )人次、( )万元。
说明: 1、表中所列内容填不下时可另附纸张;
2、统计表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
填表单位:(盖章)
困难职工档案上报所需相关资料
1、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每个单位汇总一张);
2、建档立卡对象的公示照片复印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个人承诺书;
4、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5、患疾病的职工或家庭成员需要提供诊断证明和医疗收费票据复印件(如在私人诊所看病无法提供发票的由单位工会人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6、职工或家庭成员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7、困难类别为低保户的职工需要提交低保证复印件;
8、职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一年内的收入证明,在职的提供工资卡流水,下岗职工无收入的由工会负责人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家庭成员无工作的需提供无法参加工作证明(如读书、丧失劳动能力等);
9、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7062974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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