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发布时间:2012-09-08 22:43:2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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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江安县课题调研组

机构和编制管理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数额及人员结构的管理。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科学设置机构,准确界定职能,合理分配编制,构建依法履职、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织保证。面对新的发展形势,笔者认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一、提升一个认识,从新高度审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七大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控制编制的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管理的总体目标,也是新时期赋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历史使命。为此,我们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认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是简单的机构数和编制数的统计,而是配置执政资源的重要手段,做好机构和编制工作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必须跳出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传统管理模式。找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定位,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在依法管理、严格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工作任务的变化,适时依法对机构和编制进行动态调整,注重盘活现量资源,努力实现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

二、促进两个结合,用新思维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促进管理服务相结合。辨证地理解和科学地处理机构编制管理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两者间的关系。管理服务的基础,服务管理的最终目的。只重视管理,而忽视 “服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失去自我发展的生机活力;片面强调服务,而放松管理,机构编制工作就会陷入无序状态,就会产生违法违规设机构、增编制的现象。因此,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要加强管理,严把机构编制三关即审核关、审批关、监督关,强化监督查处力度,不滥设机构、乱批编制,确保有效管理;二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克服和纠正机构编制重管理、轻服务或只管理、不服务的现象,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对部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重复而产生矛盾的问题,按照政策加以妥善解决,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对一些部门人浮于事、超编混岗、结构失调而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及时向人事部门通报,采取清理清退在编不在岗人员、实行公开、平等的竞争上岗等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对部门业务拓展多、工作量大,因人员编制少、人才紧缺而超负荷运转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并按规定程序适当调整增加编制。

(二)促进机构编制工作与其他工作相结合。一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衔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取得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二是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实行控编与人员调配、组织任免、工资审批三结合。由编制部门定期审核并提供各部门、各单位的编制数额、经费形式和在编人员变化情况,人事、财政部门据此核定工资标准、核拨各项经费。凡未经编制部门批准的,劳动、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和工资审批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三是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人员、编制检查制度。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监察、财政、人事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认真清理,清退在编不在岗人员,充分发挥每一个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从而减少财政支出。

三、加快三个转变,以新状态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由单纯业务学习向提高综合素质转变。不论是制定机构改革方案,界定部门职能、职责,还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机构编制,都要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既要熟悉国家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又要熟悉地方发展规划,掌握地方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状况、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程度及其对机构编制的需求量。为此,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一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要加强经济、科技、社会科学等知识的学习,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及相关工作对人员编制的实际需求,做到科学合理地三定;三要注重对地方机构编制演变历程基础资料的积累,对地方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由被动管理主动服务转变。机构编制管理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与原则性,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合法的程序办理机构编制审批事项,杜绝因人设机构、定编制的现象。同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努力改变职能部门递请示,编制部门作批复的被动管理状态,树立超前意识和主动意识,就社会反映、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前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根据地方发展的需要,主动就机构改革、编制调整方案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积极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和日常调控机制,在坚持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能的变化,坚持机构有破有立、编制有增有减,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配置,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和机构的高效运转。

(三)从着眼局部立足全局转变。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今后5年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权责一致,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要立足本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本着机构编制管理一盘棋的思路,在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框架内,统筹思考机构编制问题,注重存量的调整,有效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增长,为地方财政减负,为发展减负。在具体工作中,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掌控一定比例(比如占总量5%)的编制存量,在政策范围内灵活应变地处理机构编制事宜,让机构编制管理处于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动态均衡状态,积极为本地引进人才和改革分流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在保证十一五期间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维护社会稳定两条底线的基础上,只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法规政策允许,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就应该积极参与争取,主动介入,该控就控,该减就减,该增就增,该办就办,建立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机制。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因此,机构编制部门在常规工作中,一切围绕管理和服务做文章,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大机构编制观念,着眼于新思维立新思路、新办法破老除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有快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50535f9910ef12d2af9e7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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