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书之上海法院拍卖房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07 00:00: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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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拍卖房公告

【篇一:司法拍卖房之实用三问”(价格、限购、竞拍注意事项)

司法拍卖房之实用三问(价格、限购、竞拍注意事项)

许方钱律师

第一问:司法拍卖房价格为何会低于市场价?

通常来说,司法拍卖房的价格会较一般市场价来得便宜,这与司法拍卖的政策有关。最高院曾针对司法拍卖,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

[2004]16号)。根据该规定第8条第三款,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从本人的实务经验来看,上海法院在确定进行司法拍卖时,一般都会通过上海高院委托相应的评估机构,先行对房产进行司法评估,从而确定评估价。而首次拍卖的价格,上海一般就是评估价(但也有外地法院采用评估价的80%作为首次起拍价的情况)。当拍卖出现流拍的情况时,最高院授权的降价幅度是不得超过前一次保留价的20%,在实践操作中,上海法院的一般做法是以前一次起拍价的80%作为下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也就是说,当出现两次流拍的情况时,第三次的拍卖价便会是评估价的64%(民事案件中不动产至多可以拍卖三次,刑事案件则不受三次限制)。

以上解释了为何司法拍卖房会低于一般的市场价。

第二问:是否属于限购对象?

为控制房地产市场的状况,各地都相继出台了限购政策,在政策上限制了一些投资者买房投资的渠道。于是乎,当大家纷纷把投资的目光转向司法拍卖时,司法拍卖房是否属于限购范围,便吸引了更多关切的目光。

总的来讲,对于司法拍卖房是否属于限购范围的问题,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上海为例,各区县对司法拍卖房到底是否属于限购对象的问题,也没有统一或者标准的答案,甚至同一个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不同工作人员,会给出不同答案。然而,在上海,当法院出具了《裁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司法拍卖房办理过户手续基本没有问题。换言之,司法拍卖房在实践中并不属于限购范围。

第三问:拍卖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司法拍卖房除了价格会低于一般的市场价之外,权属关系因为经过法院处理,一般都较为明晰,竞拍者基本可以不用担心房产是否存在权属纠纷。但竞拍前,也应注意一些具体事项:

1、评估价与市场价的比较(是否划算);

2、是否有实际使用人;

3、标的房产内是否存在长期租约(买卖不破租赁)

23事项均涉及房产的清场和竞拍者实际入住、使用司法拍卖房的问题);

4、是否有工商注册登记未涤除;

5、是否有未交清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6、需要缴付的税费(税费政策复杂且多变);

7、是否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在竞拍后7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等。

上述事项是竞拍前应当充分做足的功课,建议竞拍者在竞拍前对司法拍卖房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考量后再慎重决定是否竞拍。

【篇二:法院拍卖房产藏巨大利益】

法院拍卖房产藏巨大利益,

购买时需眼快心细

法拍房受不受限购限制

法院拍卖房受不受限购限制,不过,多次流拍后的低价格,对于有意于购买法拍房的购房人来说,是个利好。而更吸引人的是,在目前的执行过程中,法拍房属于不限购的房产。无论是没有购房资格的外地在深人员,还是名下房产套数已超过2套的家庭,均可以参与竞价并购买法拍房。

虽然对于司法拍卖房是否属于限购范围的问题,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目前深圳各区在房屋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对于司法拍卖的房屋,确实不受限购的限制,能够办理过户手续。当然,竞拍者并不是拿着竞拍结果,就能到各区房屋交易大厅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要办理过户手续,必须要出具法院的《裁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按照法院的要求,购买法拍房必须一次交付全款,不能贷款。

法拍房的利益优势

因为深圳房地产市场近几年持续火爆,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如何寻找更加价廉物美的房源便成为置业者们面临的头等大事,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产的途径成了一个热门中的最佳选择,对此人们早已趋之若鹜。法院拍卖房的起拍价一般为房屋评估价的70%,而房屋评估价一般为市场价的80%,这样算下来,拍卖价基本在房产实际价值的60%左右。由于法院拍卖房时间紧,又需要付全款,因此成交价往往只有房产实际价值的50%左右。

关于的分析

可以避开限购令,对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现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政策规定按照限购令执行。因此,我们说目前还是一个灰色地带。但在实际执行中,房屋竞得人必须拿着法院出具的房产权属变更司法裁定、拍卖

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书及身份证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产主管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可以规避部分税种,一般来说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出具了法院的协助执行书后,通过法院拍卖所得房屋只需缴纳契税,不需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但目前这种操作方式尚存一定争议。

关于的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上述法律规定是我们经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屋的基本法律依据,很多人都认为从法院取得的被拍卖房产应该是非常安全保险的,但实际情况往往事与愿违,因为法院不是专业房屋产权管理机构,因此在实际执行时,经常会出现司法权与行政权打架等对于普通购房人来说有无法预见的风险。

购买时需留意债券纠纷

对于资金充足、受购房资格限制的普通购房人来说,法拍房的确是个有吸引力的选择,至少单纯从成交价看是这样的。但捡了房价便宜的漏儿的同时,购房人也要留意交易后的各种潜在风险。

徐华东给记者列举,购买法拍房时,需要留意房屋产权、房屋债权、是否有租约和费用拖欠四方面的风险。

从房屋产权及产权性质上看,法拍房可能存在房屋产权不清、无产权或小产权、暂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房产证、未缴齐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购房人最好先通过市建委查询确认相关信息。从债权上看,法拍房的房主往往涉及债务问题,房屋可能被多次抵押。由于民间借贷是无法通过国家机构查询得知的,购买了这样的房屋,入住后可能会遭其他债主的追讨。另外是租约问题,存在长期租约的法拍房被买下后,虽然购买人已完成房屋过户,却由于租户不搬离而无法实际入

住。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法拍房原房主也可能存在未交清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的情况。法院不负责解决的房屋欠费,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捡漏是普遍存在的心理,但划不划算,因人而异,因情而定。建议普通购房人综合再做出竞拍决定。

风险一: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

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因此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会出现问题。

如何判断是否会出现这样的风险?要看该房屋在拍卖前的所有权状况,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前属于合法登记的房产且产权手续齐备,则可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予登记的,这种情况购买查封的房屋是没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但如果原所有权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只因不具备主管机关要求的条件而无法办理,那么条件具备后或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使之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购房人也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

风险二:房屋质量没保障

因为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对于房屋存在的其他隐秘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都不会体现。因此,即便进行了现场查勘,也会存在相应的质量瑕疵风险。

一般来说,如果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延期交房,这种房屋经常会因为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开发商使用的建筑材料以次充好,导致存在质量瑕疵。但因为这些房子还没有经过长期实际居住使用,因此无法发现隐蔽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很难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法院一般会认为,房屋原所有人在拍卖前只要告知拍卖公司房屋存在某种瑕疵情况,拍卖公司又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竞买人,并声明仅以房屋现状拍卖,就视为均已依法履行了瑕疵告知义务。竞买人对所竞买的物品负有谨

慎的注意义务,应对拍卖标的物了解清楚后参与竞买,所以只要实际参与了,法院就会推定自愿接受这种现实,因此通常情况下,不会支持竞买人的诉求。

风险三:法律规定的执行回转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这一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执行回转,法院错判后,可以依据该规定执行。

通俗地讲,执行回转即是在执行程序结束后,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以至于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丧失了取得的合法依据,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将已经执行的财产退还给原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情形。

如何对抗执行回转?我们认为,应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来与之相抗衡,法律基本的价值取向应当是保障交易安全,《物权法》设立了善意取得制度。出卖人或者为他人设立担保物权的人,是无权处分人,买受人及取得担保物权人是善意(不知情且无过失)的当事人时,则可善意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或者担保物权。因此,为了保障交易安全,最大限度保护通过拍卖取得房产的当事人利益,法律应该赋予善意取得对抗执行回转的效力。同时,因错判遭受损失者,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赔偿。

这种执行回转的情况虽然并不多见,但对竞拍人的损害却是巨大的。因为目前,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来进行救济,所以最现实的办法可能就是选择与相关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做出一定让步了。

风险四:购房成本风险

这里面通常包含两方面,一是拍卖的房产不接受贷款,竞拍人必须一次性支付。二是实际购房成本加上拍卖佣金可能要高于相同户型、面积的房屋。与市场上的一般二手房交易不同,拍卖房的交易过程中涉及到两个重要费用,一是拍卖保证金,二是拍

卖成交后需支付给拍卖公司的佣金。

其中保证金是竞拍人参与竞拍的过路费,竞拍人应在拍卖会举行前若干天将保证金打入专门账户,并凭借保证金收据到拍卖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

拍卖成交后,竞拍人的保证金冲抵购房款,如未成交拍卖结束后将退还保证金。竞拍成功后,竞拍人除了要缴纳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外,还要根据具体成交金额,支付给拍卖公司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比例一般为房价总额的1%5%之间。

另外,如果被拍卖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拍得房屋后办理所有权证时,还必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在参与拍卖时,还必须留心土地使用权取得问题。

风险五:实际居住人拒绝搬离房屋

如果房屋有承租人或是存在恶意一房二卖的情况,在拍卖后也有可能会发生实际居住者拒绝搬走,进而引发新的诉讼。

这个风险一般是比较少见的,但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也曾经出现过。这种情况发生在有银行参与的房屋买卖的连环诉讼中,银行享有房屋的抵押权,通过法院直接拍卖使抵押权变现。但房屋租赁人由于租约未到,拒绝搬离房屋,这种情况下一般要等到租赁合同到期后实际入住人才搬离房屋。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恶意将房屋卖给第二手购买人,由于第二手购买人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并对房屋进行装修,第二手购买人拒绝搬离。这种情况下,过往的判例一般是房主将全款退给二手购买人,拍卖人方可入住。

以上几点,是我们在日常办理与拍卖房产有关案件时,对经常出现的几种风险类型的总结。希望那些准备参与拍卖的购房人能够提前看看这篇文章,可能对大家有帮助。

综合起来看,参与法院组织的拍卖竞得房产的方式有利有弊,但具体来看是利大还是弊大,不仅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更是一个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的问题。

规避风险的方式与办法

有些涉诉财产确有瑕疵或权利负担,但在拍卖公告期间都会明示,参拍人只

【篇三:法院拍卖房产贷款】

法院拍卖房产贷款

法院拍卖房产指的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房产的原产权人)违约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将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有可能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获得的拍卖款用于偿还债权。

竞买法院拍卖房的风险:

竞拍前,竞拍人需要向拍卖行或法院缴纳相当于起拍价10%左右的保证金,成功竞拍法院拍卖房产后,法院要求在7~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拍卖款,如果不能按时付款,竞拍人将损失保证金。

部分竞买人由于资金不足难以拍下心仪的房产,或者临时资金周转不灵,可能面临违约。申请法拍房贷款将减轻竞买人资金压力。目前市场上有银行、五色土抵押贷款等机构能够提供法院拍卖房产贷款服务。

申请法院拍卖房产贷款:

a、银行贷款

小部分银行提供法拍房按揭贷款。大多数银行需要竞拍人抵押自己名下的已经有的房产来贷款。贷款利率年息6%~9%左右,且银行一般要求抵押率小于60%(总贷款金额占房产市值的比例),银行不接受二次抵押贷款,银行贷款审批时间约20~40天。

b、五色土抵押贷款

抵押率50%左右,允许前置审批。竞拍人可在参加竞拍前到五色土现行申请贷款,审核期间1天,若能通过审核,竞拍人可以参加竞拍,竞拍成功后,五色土将在5天内放款。五色土贷款年利息约10%左右,服务费另计。五色土提供北京、上海、南京、青岛、徐州、苏州、深圳地区房产抵押贷款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f5913e4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2d43c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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