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劳动法)1•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2•劳动关系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3•休息权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的权利。4•劳动法律关系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5•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
6•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7•劳动法律关系内容
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8劳动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9•劳动行为能力
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10•劳动法律事实
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11.劳动就业
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1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是指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是
13•职业介绍机构
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14.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15.录用合同
是用人单位与被录用劳动间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16.聘用合同
亦称聘任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被聘用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17.劳动合同的解除
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岀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18.集体协商
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19•集体合同
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20.工资
又称“薪水”,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1.最低工资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
22.基础工资
是指以大体维持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计算的工资额。23.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是指依法或按照协议在非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24.工资保障
广义上是指实现“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的宪法原则的全部制度。狭义上是指《劳动法》调整的工资支付办法、禁止任意扣发工资和工资监督制度。25.职务工资
是指按照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重和业务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工资额。26.津贴
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27.工作时间
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28•休息休假
是指劳动者按法律规定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由自己自行支配的时间。29•探亲假
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期限内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
30.年休假
是指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的繁重紧张程序,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31.加班加点
职工在法定节日和公休日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