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专利申请奖励制度

发布时间:2018-07-01 08:32: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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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专利申请奖励制度(暂行)

1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专利发明人奖励的实用范围、申报流程、奖励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职务发明: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3.1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3.2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3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4员工离职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

的发明创造,其个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公司。

3.5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将应属于本

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

3.6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利用本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则视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 职责和权限

4.1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

4.2综合管理部负责与公司合作的代理机构接洽,包括:知识产权的查询、申请、合同签订、费用缴费、跟进及维护、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等事宜。

5 工作流程

5.1员工提出专利申请,编写专利的详细内容,通过部门内部审核后,由所在部门将专利技术交底书提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联络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查新、撰写及申请。

5.2奖励标准

5.2.1外观专利

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公司给予发明人奖励¥200元,专利授权后奖励¥300元。

5.2.2实用新型专利

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公司给予发明人奖励¥200元,专利授权后奖励¥800元。

5.2.3发明专利

收到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公司给予发明人¥1000元的奖励,专利授权后奖励4000

5.2.4若发明人离职,则无需对发明人进行发明授权奖励

5.3奖励发放

5.3.1如一项专利涉及多名发明人的,应依据各人对该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奖金分配方案,对该项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申请专利过程中承担技术交底书的主要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给予奖励。分配原则由申请部门负责把关。

5.3.2专利申请奖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由综合管理汇总统计申报结果,经与申请部门确认奖金分配额度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奖金。

5.4在公司今后实施的绩效考核、技术职级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发明人给予优先考虑。其中,授权专利的参考权重应高于受理阶段的参考权重,发明专利的参考权重应高于其他专利参考权重。

5.5对技术上产生重大突破的职务发明专利,经公司领导讨论认定后,上述奖励额度可提高到2倍。

5.6上述专利申请奖励是依据公司目前的专利现状而制定的,必要时奖酬额度可以根据公司专利情况的总体变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编制: 熊曦 审核: 吴统 批准:周智青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df0b7c12af90242a995e5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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