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和条例党课讲稿
发布时间:2020-12-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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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党课讲稿
同志们: 去年的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月23日,中央和省委市委召开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校党委要求,利用今天政治学习时间,我与大家一起对《廉政准则》进行学习,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下面,我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廉政准则》出台的背景及形成过程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也不断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党内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风气,强调“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中央还下发了《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党风建设的文件。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明确提出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从1993年到1997年1月,中央先后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申和提出了“31个不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重申和提出了“8个不准”。为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1997年3月,中央制定了《廉政准则(试行)》,1998年至十六大召开前,中央还就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限制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强调“要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现实需要,中央决定修订《廉政准则(试行)》。从至,经过多次的修改、完善,并先后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最后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于1月18日印发了《廉政准则》。 1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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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我们知道,新颁布的《廉政准则》是在《廉政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廉政准则(试行)》在试行13年后终于“转正” 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 (一)修订《廉政准则》是全面吸收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新要求的需要。《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以后,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又先后对党政领导干部重申和提出了99项要求,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申和提出了23项要求,这些要求中有65项属于对党政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廉政准则作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基础性法规,应当将这些新要求吸纳进来。同时,将分散在不同文件中的新要求整合到廉政准则中,也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 (二)修订《廉政准则》是推动反腐败工作,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需要。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近年来,我们党和国家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着力解决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了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查处了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得了明显成效。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764人,其中有17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等人。据媒体报道,17位省部级高官这一数字已经刷新改革开放以来高级官员落马的年度纪录——据公开资料统计,至的5年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而一年就有17位省部级高官落马。这一方面说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另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必须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针对当前腐败现象的手法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廉政准则》除了对常见的权钱交易方式重申禁令之外,还直指当前腐败演变的新趋势新特点,涉及了一些新型腐败形式,如“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现在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制度反腐的经验,在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以党规的形式出台规定,一旦成熟了就会提升到法律层面,成为更为刚性的约束。《廉政准则》的出台正是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一次有益探索,将来也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修订《廉政准则》是关注民心民意,以反腐倡廉新成效取信于民的需要。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法制日报就广大网友关注的“两会”热点2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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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进行了调查,反腐倡廉位列第一。在人民网调查的众多热点选项中,“反腐倡廉”名列贫富差距、调控房价、依法拆迁、医疗改革、养老保险和教育公平等众多网友关注热点问题的榜首,这也是以来,“反腐”连续3年成为最受关注的热词。这说明,广大群众对腐败现象非常不满、非常痛恨,对反腐倡廉建设非常关注、非常期盼,而《廉政准则》的修订出台,无疑是对民意、民愿、民声的最好“回应”,可谓正当其时,正合时事,正顺民意。我们有理由相信,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将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廉政准则》的地位和作用 《廉政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效力等级高,《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效力等级仅次于党章。二是适用对象重要。《廉政准则》的附则部分对准则的适用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准则适用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三是内容比较全面、系统。《廉政准则》基本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各个方面,既有正面要求,也有禁止性规定。既有具体的行为规范同时又明确了教育、监督、预防、惩治方面的制度,是目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最全面、最系统的规范结合,体现了它的综合性、系统性和基础性。 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政的基础性法规,《廉政准则》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廉政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明确的自律标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制定较为全面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到具体廉洁从政问题时有所遵循。《廉政准则》从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的要求。这些“不准”,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新情况新问题的政策界限、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 (二)《廉政准则》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措施。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问题,一方面,《廉政准则》关于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党组3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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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提供了监督的标尺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