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司法鉴定(滥伐林木鉴定)

发布时间:2020-01-01 17:19: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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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公众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公众司鉴[2010](林)鉴字第1

一、基本情况委托人:**市森林公安 委托鉴定事项:对**滥伐山场(**乡**村**组“青毛 坞”、“虎形山”山场)滥伐面积及滥伐林木蓄积进行鉴定。 受理日期:2010.01.17 鉴定材料:**乡**村**组“青毛坞”、“虎形山”山场采伐 设计书及采伐许可证(采:*****) 鉴定日期:2010.01.17 鉴定地点:**乡**村**组“**”、“**”山场 在场人员:***** 被鉴定人:****

二、检案摘要 **在**乡**村**组“青毛坞”、“虎形山”山场超采伐设计审批数 量滥伐林木。

三、检验过程 1.运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对鉴定滥伐山场“青毛坞”、“虎形山” 山场进行实地勾绘; 2.在鉴定山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4 个样圆,样圆半径为10m,对 样圆内采伐的林木量测地径,记录数据。 四、分析说明 由外业勾绘地形图用方格纸计算面积,内业查找《**省地径材 积表》得出相应的单株材积,由此计算出鉴定山场的采伐林木资源数据,再减去已批准采伐林木蓄积,得出滥伐林木蓄积。 五、鉴定意见

1.鉴定采伐山场“青毛坞”面积为 316.7 亩;“虎形山”面积为 131 亩;总面积为447.7 亩,未超采伐设计审批面积。

2.鉴定山场“青毛坞”采伐马尾松蓄积372.6 立方米,湿地松蓄 积49.6 立方米;“虎形山”采伐马尾松蓄174.9 立方米。采伐总蓄 积597.1 立方米。 “青毛坞”采伐设计审批马尾松蓄积215.4 立方米;“虎形山” 采伐设计审批马尾松蓄积92.3 立方米。采伐设计审批总蓄积307.7 立方米。 “青毛坞”被滥伐马尾松蓄积157.2 立方米;湿地松蓄积49.6 立方米。“虎形山”被滥伐马尾松蓄积82.6 立方米。滥伐林木总蓄积 289.4 立方米。

六、落款

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

二一年元月十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6569b7799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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