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学保卫字〔2015〕269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印发《机动车管理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处(部)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精神,切实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广泛征求交通联络员、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家属区代表意见,经学校教代会常任主席团会议审议,对《关于调整机动车出入证办理范围、办证收费标准和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外经贸学保卫字 [2012]002号)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新的管理规定。现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机动车管理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5年12月15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机动车管理规定(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校精神,维护学校正常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及生活环境,调控机动车进出校园数量和滞留时间,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0]42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机动车管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交通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第三条 学校与具有停车管理经营资质的专业公司合作,经北京市朝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统一规划停车位、道路交通标牌、标线,使用税务专用发票,并进行收费管理。
第四条 机动车收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2]194号)、北京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0]2222号)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所指机动车是指除摩托车外,使用燃油动力、电动力、混合动力驱动,由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挂牌上路行驶的四轮及以上机动车。
机动车管理基本规则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除出租车、大型客车、大型工程车外,机动车允许驶入校园。经车牌识别后,已经办理电子通行证的车辆不缴费驶出校园,社会车辆缴费后驶出校园。大型客车、大型工程车预约进入校园。摩托车禁止驶入校园。
第七条 机动车驶入校园后,车主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服从校园交通管理人员管理。
2. 校园内行驶时速不高于5公里/小时。
3. 车辆须停放在停车位,不得在停车位以外区域停放。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校园道路停放车辆。
4. 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校内禁止鸣笛,爱护交通设施、设备。
5. 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交通相关管理规定。
第八条 校园交通违章行为界定。以下行为属于校园交通违章行为:
1. 不服从校园交通管理人员管理,即不服从保卫处工作人员、保安人员对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
2. 违章停车,即不在停车位停放车辆。
3. 行驶时速超过5公里/小时。
4. 破坏交通设施、设备,即未经保卫处许可挪动交通设施、私自划定车位、安装车位锁等,或损坏交通设施、入侵智能交通系统、攻击智能交通专用服务器等。
5. 其它违反交通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校园交通违章行为处罚措施。对有校园交通违章行为的车辆及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贴条告知。对违章停车行为进行书面告知。
2.拖车锁车。车辆违章停放、严重影响道路畅通,保卫处将采取拖车、锁车措施进行处理。
3.通报批评。保卫处在校园信息平台、保卫处网站、UIBE平安校园微信平台(微信号:uibe110)对违章者进行公开通报批评。造成交通设施、设备损坏、损失的,当事人须向学校赔偿。
4.加倍收取办证费用。对一年内累计违章超过2次者,双倍收取次年电子通行证费用。
5.停止办证。对一年内累计违章超过5次者,取消当年已办理的电子通行证,并取消下一年度的办证资格。该车辆进入校园按照社会车辆收取费用。
6.禁止驶入。对严重违章、屡经劝告仍不服从管理者,禁止其车辆驶入校园。
7.移交司法机关。对严重扰乱校园交通秩序、违反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电子通行证办理与收费标准
第十条 电子通行证主要为驾驶机动车的在职教职工和与学校有业务关系往来用户的工作提供交通便利;在不影响学校正常交通秩序且停车位足够的前提下,同时适当兼顾居住校内及校园周边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生活便利。
第十一条 电子通行证仅限持有驾驶证的机动车责任主体或车主本人主动申请,报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 电子通行证根据车辆用途不同,分为公务证、业务证、私家证等3种正式通行证,以及具有临时性质的定时证。
1.公务证:持有驾照的在职教职工因工作停车需要而办理的机动车电子通行证。校产公车自然配备公务证。允许办理公务证的人员(车辆)有:(1)校产公车;(2)编制内的在职教职工;(3)在人力资源处登记备案的全日制工作的劳务派遣制教职工;(4)退休返聘全日制工作的教职工。
2.业务证:与我校有业务关系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停车需要而办理的机动车电子通行证。允许办理业务证的人员有:合作机构工作人员、研究机构工作人员和校内商租户。
3.私家证: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为满足居住停车需要而办理的机动车电子通行证。允许办理私家证的人员有:(1)编制内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2)在人力资源处登记备案的全日制工作的劳务派遣制教职工;(3)退休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4.定时证:外校教师因定期来校授课或工作、在职学员因定期来校学习、施工方因工程施工、退休教职工因不定期来校参加活动及办理报销医药费等事务或在职教职工本人无驾照需要直系亲属接送上下班而办理的机动车电子通行证。允许办理定时证的人员(单位)有:外校兼职教师、施工方、高级课程班在职学员、退休教职工、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
在优先满足办理公务证、业务证的前提下,可适量办理私家证、定时证。当校园车辆饱和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停止办理私家证、定时证。
第十三条 电子通行证收费标准
我校电子通行证收费标准依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多停多收、少停少收、不停不收的原则设定。
电子通行证收费标准 | |||||||
类型 | 用途 | 用户/车辆 | 收费标准 | ||||
年证 | 月证 | 小时证 | A时段 | B时段 | |||
06:00:01- 23:59:59 | 00:00:00- 06:00:00 | ||||||
公务证 | 行政公务 | 校产公车 | 0元 | 0元 | — | 通行不额外收费 | 通行不额外收费 |
日常工作 | 在职或在岗教职工 | 100元 | 10元 | — | 通行不额外收费 | 参照社会车辆收费 | |
业务证 | 从事非营利工作 | 研究机构工作人员 | 600元 | 60元 | — | 通行不额外收费 | 参照社会车辆收费 |
从事营利工作 | 合作机构工作人员、校内商租户 | 500元 | 50元 | — | 每日停车总时长小于等于4小时。超过4小时参照社会车辆收费 | ||
1200元 | 120元 | — | 通行不额外收费 | 通行不额外收费 | |||
私家证 | 居住停车 | 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名下第一辆车(教职工未办理公务证) | 600元 | 60元 | — | 通行不额外收费 | 通行不额外收费 |
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第二辆车及以上车辆 | 1200元 | 120元 | — | 通行不额外收费 | 通行不额外收费 | ||
定时证 | 兼职授课或工作 | 外单位兼职人员 | — | — | 1元/小时。根据课表或工作时间定制总时长。 | 设定时长内,不额外收费;超过设定时长,参照社会车辆标准收费。 | 参照社会车辆收费 |
在职学习 | 在职学员 | — | — | 2.5元/小时。根据课表定制总时长。 | |||
校内工程施工 | 中大型工程车 | — | — | 0元(施工时长) | |||
参加活动、报销等 | 退休教职工 | — | — | 0元 (500小时/年) | |||
直系亲属接送上下班 | 在职教职工有驾照的直系亲属 | — | — | 0元 (300小时/年) | |||
说明:
1.除校产公车外,公务证机动车连续3天内(含3天)在B时段有停车记录,不收取B时段停车费用;连续停放超过3天的,从第4天起,收取B时段超时停车费用。如教职工因公出差需将车辆停放学校超过3天,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备,报备后免收B时段超时停车费;因未提前书面报备而产生的停车费由公务证车主自付。
2.定时证时长根据课表或工期等合理设定。已经办理定时证的机动车,超过设定时长,进出校园按照社会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教职工只可办理一个公务证(可添加互斥车辆)。已办理公务证的教职工,名下及其直系亲属名下的其他车辆再办理私家证时,按照每车每年1200元收费。
第十四条 电子通行证的办理程序
1.首次认证。单位或个人用户首次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时,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和材料进行认证(见附件);证件和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认证。
(1)车辆为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首次认证通过后,一般情况下,不再重复认证。
(2)车辆为非本人或非直系亲属的,需每年进行年审认证,且车辆交强险投保人应为申请人本人,投保人为他人的不予办理。
2.缴费方式。电子通行证缴费时以校园e卡支付为主,现金支付为辅。
3.变更车辆。当备案车辆型号、车牌发生变更时,需重新认证车辆。
4.车辆绑定。个人用户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时,若申请人名下有多部自有车辆(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名下车辆),可申请多部车辆绑定到本人电子通行证ID。
(1)个人用户使用租、借车辆,办理任何类型的电子通行证只可绑定1部车辆。
(2)定时证只可绑定一部车辆。
(3)公务证、业务证可绑定多部自有互斥车辆,即当其中一辆车进入校园后,其余辆车再进入校园,视同社会车辆收费。
(4)私家证可绑定3部自有不互斥车辆,第一辆车每车每年收费600元,第二辆及以上车辆每车每年收费1200元。
5.在办证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为本规定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电子通行证的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吊销申请人已办理的电子通行证,并永久吊销电子通行证办证资格。
第十五条 电子通行证有效期
1.电子通行证(年证)有效期为:当年1月1日00:00:00至当年12月31日23:59:59。
2.电子通行证(月证)有效期为:当月1日00:00:00至当月最后一日23:59:59。
3.电子通行证(年证)办理时间为每年12月。错过年证办理时间的,只可办理电子通行证(月证)。按照月证办理的通行证,最高收费为年证费用。办理月证时不足一个月时间的,按一个月计算收费。
纸质通行证和电子优惠券
第十六条 在办理电子通行证的同时,发放纸质通行证。当智能车辆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时,车辆凭纸质通行证进出校园。在学校采取交通管控措施时,车辆凭纸质通行证并经系统车牌识别后进入校园。当不再办理或不再符合办理电子通行证条件时,需将纸质通行证交回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七条 电子优惠券是为满足学校公务接待、会议、活动需要而设立的抵扣停车费的二维码电子凭证。学校各二级单位可向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量申领。
各单位在申领和使用电子优惠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私用、倒卖,一经发现,则停止该部门申领电子优惠券资格一年,并在校园OA信息平台、保卫处网站、UIBE平安校园微信平台通报批评。
社会车辆
第十八条 社会车辆是指不符合办理电子通行证条件的车辆和符合办理条件但未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的车辆。一般情况下,社会车辆可进入校园。
第十九条 参照北京市发改委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我校对社会车辆进入校园的停车收费标准为:
7:00-21:00:小型车1元/15分钟;大型车2.5元/15分钟(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
21:00-次日7:00:小型车1元/2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大型车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第二十条 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军车、运钞车、城管执法车、邮政车等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进入校园,不收取停车费。持有教育部车辆通行证、北京市教工委车辆通行证和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的车辆也不收取停车费。中大型工程车到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认证后,免收停车费。使馆号牌车辆不收取停车费。
第二十一条 除特殊情况外,出租车不允许进入校园。出租车进入校园首小时免收停车费。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将根据北京市相关部门管理文件和学校交通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执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学校此前有关机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首次办理电子通行证所需认证材料
附件:
首次办理电子通行证所需认证材料
类型 | 用途 | 用户/车辆 | 所需材料 | |||
人车相符 | 人车不符 | |||||
本人(单位)车辆 | 配偶车辆 | 父母、子女车辆 | 租、借车辆 | |||
公务证 | 行政公务 | 校产公车 | 行驶证 | — | — | — |
日常工作 | 在职编制内教职工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交强险保险单 | |
在职全日制劳务派遣制教职工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个人劳动合同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个人劳动合同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个人劳动合同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个人劳动合同 交强险保险单 | ||
本校退休返聘教职工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部门审批表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部门审批表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部门审批表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部门审批表 交强险保险单 | ||
外单位退休返聘教职工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部门审批表 退休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部门审批表 退休证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部门审批表 退休证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部门审批表 退休证 交强险保险单 | ||
业务证 | 从事营利工作 | 合作机构工作人员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作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作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作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作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交强险保险单 |
校内商租户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交强险保险单 | ||
从事非营利工作 | 研究机构人员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机构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机构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机构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机构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交强险保险单 | |
私家证 | 居住停车 | 编制内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交强险保险单 |
全日制劳务派遣制教职工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个人劳动合同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个人劳动合同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个人劳动合同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个人劳动合同 交强险保险单 | ||
退休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退休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退休证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退休证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退休证 交强险保险单 | ||
定时证 | 兼职授课 | 外单位兼职教师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课程表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课程表 结婚证 | 此情形不予办理 | 此情形不予办理 |
兼职工作 | 外单位兼职工作人员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结婚证 | 此情形不予办理 | 此情形不予办理 | |
在职学习 | 在职学员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校园e卡 (一年以内学员不需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校园e卡 (一年以内学员不需要) 结婚证 | 此情形不予办理 | 此情形不予办理 | |
校内工程施工 | 施工人员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结婚证 | 此情形不予办理 | 此情形不予办理 | |
施工单位公车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部门审批表 与校方签订的合同 | — | — | — | ||
参加活动、报销等 | 离退休教职工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退休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退休证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退休证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退休证 交强险保险单 | |
直系亲属接送上下班 | 在职教职工有驾照的直系亲属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结婚证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户口本 | 驾驶证 行驶证 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校园e卡 交强险保险单 |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89fead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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