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2 00:34: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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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情况调研报告

一、供应链金融相关概述

1.1供应链金融定义

国外供应链金融定义,一般认为供应链上的参与方与为其提供金融支持的供应链外部的金融服务机构可建立协作,旨在实现供应链贸易的目标,同时结合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及进程、全部资产和供应链上参与经营的主体,这一过程称为供应链金融;或定义为一个服务与技术方案的结合体,将需求方、供应方和金融服务提供者联系在一起。

国内供应链金融定义,一般认为是一种针对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模式,将资金流有效整合到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既为供应链各环节企业提供贸易资金服务,又为供应链弱势企业提供新型贷款融资服务,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方式。

1.2供应链金融特征

供应链金融的基础融资是通过对供应链企业客户垫付采购款以及提前释放货权的赊销方式来进行融资,一般以供应链全链条为整体进行融资,因此对供应链上下游关联度要求较高,此时,可以通过供应链企业作为融资平台进行融资,突显供应链模式的优势。

1.3供应链金融传统金融区别

传统贸易融资主要通过信用证以及票据,真实贸易背景下以在有效期内的信用证以及未到期的票据进行融资借款并以业务滚动方式延续借款期限,主要融资环节体现在采购或者销售的单环节部分,此时融资平台以商业银行为主。

另外,与传统融资模式更大的区别还在于信息的流转,传统贸易上下游关联度低,信息片段化,而供应链金融则全链条信息透明,实现上下游信息连贯。

1.4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

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在供应链中占优势地位的核心企业。

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中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过与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合作,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根据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进行设计相应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模式,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

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受经营周期的影响,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可以通过货权质押、应收账款转让等方式从银行取得融资,把企业资产盘活,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业务扩张,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

物流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协调者,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仓储服务,另一方面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货押监管服务,搭建银企间合作的桥梁。对于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物流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为其开辟了新的增值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物流企业业务的规范与扩大带来更多的机遇。

核心企业是在供应链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能够对整个供应链的物流和资金流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供应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会给核心企业造成供应或经销渠道的不稳定。核心企业依靠自身优势地位和良好信用,通过担保、回购和承诺等方式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维持供应链稳定性,有利于自身发展壮大。

二、供应链金融模式分析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传统表现形态为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以及预付款融资。目前国内实践中,商业银行或供应链企业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参与者。

2.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当上游企业对下游提供赊销,导致销售款回收放缓或大量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情况下,上游企业资金周转不畅,出现阶段性的资金缺口时,可以通过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主要指上游企业为获取资金,以其与下游企业签订的真实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向供应链企业申请以应收账款为还款来源的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在传统贸易融资以及供应链贸易过程中均属于较为普遍的融资方式,通常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平台,但在供应链贸易业务中,供应链贸易企业在获得保理商相关资质后亦可充当保理商的角色,所提供的应收款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更为高效、专业,可省去银行的繁杂流程且供应链企业对业务各环节更为熟知,同时在风控方面针对性更强。

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流程:在上下游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形成应收账款后,供应商将应收账款单据转让至供应链企业,同时下游客户对供应链企业作出付款承诺,随后供应链企业给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以缓解阶段性资金压力,当应收款收回时,融资方(即上游企业)偿还借款给供应链企业。通常应收账款融资存在以下几种方式:

1、保理。通过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企业融资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或产品,具体操作是保理商(拥有保理资质的供应链企业)从供应商或卖方处买入通常以发票形式呈现的对债务人或买方的应收账款,同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债务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以及坏账担保等。

应收账款融资可提前实现销售回款,加速资金流转,一般也无需其他质押物和担保,减轻买卖双方资金压力。保理业务期限一般在90天以内,最长可达180天,通常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其中无追索权保理指贸易性应收账款,通过无追索权形式出售给保理商,以获得短期融资,保理商需事先对与卖方有业务往来的买方进行资信审核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买方核定信用额度;有追索权保理指到期应收账款无法回收时,保理商保留对企业的追索权,出售应收账款的企业需承担相应的坏账损失,在会计处理上,有追索权保理视同以应收账款为担保的短期借款。

2保理池。一般指将一个或多个具有不同买方、不同期限以及不同金额的应收账款打包一次性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再根据累计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融资放款。有效整合了零散的应收账款,同时免去多次保理服务的手续费用,有助于提高融资效率,但同时对保理商的风控体系提出更高要求,需对每笔应收款交易细节进行把控,避免坏账风险。下游货物购买方集中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分散风险。

3、反向保理(逆保理)。供应链保理商与资信能力较强的下游客户达成反向保理协议,为上游供应商提供一揽子融资、结算方案,主要针对下游客户与其上游供应商之间因贸易关系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即在供应商持有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时,得到下游客户的确认后可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供应链保理商以获得融资,与一般保理业务区别主要在于信用风险评估的对象转变。

2.2存货融资模式

存货融资主要指以贸易过程中货物进行抵质押融资,一般发生在企业存货量较大或库存周转较慢,导致资金周转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企业利用现有货物进行资金提前套现。随着参与方的延伸以及服务创新,存货融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为以下三种方式:

1、静态抵质押。企业以自有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存货为抵质押的贷款业务,供应链企业可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货品实行监管,以汇款方式赎回。企业通过静态货物抵质押融资盘活积压存货的资金,以扩大经营规模,货物赎回后可进行滚动操作。

2动态抵质押。供应链企业可对用于抵质押的商品价值设定最低限额,允许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企业可以货易货,一般适用于库存稳定、货物品类较为一致以及抵质押货物核定较容易的企业,由于可以以货易货,因此抵质押设定对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较小,对盘活存货作用较明显,通常以货易货的操作可以授权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

3、仓单质押。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和普通仓单质押,区别在于质押物是否为期货交割仓单,其中标准仓单质押指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标准仓单为质押的融资业务,适用于通过期货交易市场进行采购或销售的客户以及通过期货交易市场套期保值、规避经营风险的客户,手续较为简便、成本较低,同时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可便于对质押物的处置。普通仓单指客户提供由仓库或第三方物流提供的非期货交割用仓单作为质押物,并对仓单作出融资出账,具有有价证券性质,因此对出具仓单的仓库或第三方物流公司资质要求很高。

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在存货融资过程中,通常供应链企业为避免因市场价格波动或其他因素导致库存积压,在库存环节单纯就库存商品对中小企业进行库存融资的情况较少,更多的是在采购或者销售阶段得益于整体供应链条环节紧扣就可对库存进行控制,因此,中小企业更多的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库存融资。

此外,一般供应链业务中因上下游的协调配合,库存周转较快,单独以库存融资情况相对传统贸易融资较少。

2.3预付款融资

在存货融资的基础上,预付款融资得到发展,买方在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供应链企业代为向卖方议付全额货款,卖方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货物到达指定仓库后设定抵质押为代垫款的保证。

在产品销售较好的情况下,库存周转较快,因此资金多集中于预付款阶段,预付款融资时间覆盖上游排产以及运输时间,有效缓解了流动资金压力,货物到库可与存货融资形成“无缝对接”。

一般在上游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中小型企业以供应链指定仓库的仓单向供应链企业申请融资来缓解预付款压力,由供应链企业控制其提货权的融资业务,一般按照单笔业务来进行,不关联其他业务。

具体过程中,中小企业、上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及供应链企业共同签订协议,一般供应链企业通过代付采购款方式对融资企业融资,购买方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供应链企业。预付款融资方式多用于采购阶段,其担保基础为购买方对供应商的提货权。目前国内供应链贸易企业中常用的方式为先票/款后货贷款。

在供应链贸易业务中,供应链企业可提供预付款融资服务,尤其在较为成熟的供应链条中,当中小企业在采购阶段出现资金缺口时,向供应链贸易企业缴纳保证金并提供相关业务真实单据,供应链贸易企业在对商业供应商进行资质核实后,代替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并掌握货权,随后由中小企业一次或分批次赎回。

按照中小企业与供应链企业具体协议、以及双方合作情况,货物可由供应商直接运送至中小企业或运送至供应链贸易企业指定的仓库,而此时,供应链贸易企业可在采购甚至物流、仓储以及销售阶段实质性掌握货权。

三、供应链金融发展环境分析

我国现阶段供应链金融发展较好的是股份制银行,但是近年国有银行也不断渗透到这个领域今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从发展至今,供应链金融已经逐步完成从1.0至4.0的裂变。在最早阶段是资金方或服务方基于核心企业1,针对中小企业N的融资模式;2.0阶段则是基于系统直连核心企业的线上“1+N”模式,资金方、服务方、核心企业和上下游的在线化融资;而3.0阶段是通过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连接不同财富端、供应链服务方、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形成的“N+1+N”模式。

、银行供应链业务介绍

1工商银行融资业务

用商用物业、商品存货、应收账款或金融票证等优质资产作抵(质)押,客户就能在工商银行轻松获得融资服务,具体包括:

1.1商用物业贷融资

⑴产品定位:以房产价值或商用物业的营运收益为贷款依据,还原物业蕴含的内在价值。在不改变物业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提供客户营运所需要的融资帮助。

⑵适用范围:已竣工验收的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土地、厂房、写字楼、商铺等。

⑶产品优点:①贷款期限灵活;②贷款手续简便,快速审批。

⑷对应产品不动产抵押贷款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

1.2商品存货贷融资

(1)产品定位:可将商品或存货质押给工商银行,贷款行根据商品或存货的市场价值,为客户提供高质押率的贷款,盘活账面短期资产,以备生产经营之需。

2适用范围:适用于大宗原燃材料、产成品等。

3产品优点:①盘活存货,提高资产流动性;②贷款手续简便。

4对应产品:商品融资

5办理条件:客户情况无信用等级限制;以商品为主要原材料或主营货物;对商品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

具有偿还本息的能力。商品情况为大宗商品原材料。

6申请条件:

①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②拥有贷款卡;

③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平安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担保要求:以借款人所有的大宗商品进行质押担保。

7业务流程:

①借款人申请办理商品融资;

平安银行进行调查并核押定植;

③双方签订《商品融资合同》;

④银行、借款人与物流监管企业签署《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

⑤银行通知物流企业办理质物入库手续;

⑥物流企业向银行签发回执;

⑦融资到期后,借款偿付相应本息,银行通知物流企业解除质押,借款人提货。

1.3.应收账款贷

(1)产品定位:客户凭借优质应收账款申请贷款,工商银行将根据应收账款的金额,为客户提供最高至应收账款金额100%的贷款。

2适用范围:向资信良好的大企业、政府机构、军队等下游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

3产品优点:

①依托下游购货商的信用,降低借款企业贷款条件;

②缩短下游购货商占用货款时间,加快资金回笼;

③更好维系与下游购货商的关系,帮助客户扩大销售;

④优化客户资产结构。

⑷对应产品国内保理

国内保理:销货方将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4办理形式:单(双)保理、有(无)追索权保理、公开(隐蔽)保理。

5适用对象:

原则上适用于采用赊销为付款方式的国内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

卖方在国内赊销中可能担心买方的信用风险或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应收账款周转率过低,希望控制风险,拓展业务;

买方(债务人)占强势地位,面临上下游客户迫切的融资需求,为降低其内部财务成本,希望保理商提供融资支持;

适用于希望减轻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负担的卖方。

6申请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拥有贷款卡;

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平安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拥有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并且卖方已经有效履行义务。

7担保要求:可免担保。

8业务流程:

卖方向工商银行提交《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

工商银行对买方进行资信调查后,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融资协议》,卖方将已经形成的应收账款及相关法律要件转让给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向买方提交《应收款账债权转让通知/确认书》,请其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及付款到期日;

工商银行向卖方提供相应融资;

如买方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向工商银行付款,工商银行扣除相应融资本息后将余额归还卖方;如到期日后未收到买方的付款,工商银行将依据保理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追索。

2、招商银行融资业务

2.1商品提货权融资业务

商品提货权业务:指银行与供应商、经销商通过签署三方协议的方式,对经销商提供的以控制商品提货权为前提的融资业务。

(1)业务方式:

供应商、经销商与银行签定三方协议

经销商向银行缴存汇票金额30%的保证金,银行开立以经销商为出票人、供应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通知供应商给予经销商提取与汇票金额30%等值的货物。

经销商货款回笼,存入保证金账户

银行通知供应商给予经销商提取等值的货物

如此反复,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汇票金额

汇票到期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供应商于到期日将差额退还银行

(2)业务优势

对供应商:与经销商结成更紧密的伙伴关系减少银行融资,降低资金成本提前收款,灵活运用资金增加销售额

对经销商:与供应商结成更紧密的伙伴关系解决包销预付款资金困难利于得到较高的商业折扣,降低销售成本

2.2动产抵押(质押)贷款

动产抵押(质押)贷款:指借款申请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动产(商品、原材料等)向招商银行抵押或质押,并从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1)抵押(质)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所有权明确

②容易变现

③前期较长一段时间内价格稳定,波动幅度较小

④便于保存,不易变质,不易过时

(2)业务特点与优势:

①提供融资便利,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

②推进信贷服务方式的创新

2.3仓单质押担保信贷业务

(1)仓单:指仓储公司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权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随时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

(2)仓单质押担保信贷业务:指业务申请人以其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招商银行申请信贷业务。

(3)质押仓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必须是出质人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的仓单,且记载内容完整

②出具仓单的仓储方原则上必须是银行认可的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仓储公司

(4)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所有权明确

②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

③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

④适应用途广,易变现

⑤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⑥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业务优势:

①促进国内商品贸易,加快市场物资流通。

②提供融资便利,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③扩大企业销售,增加经营利润

2.4商品提货权融资业务

(1)商品提货权融资:指银行与供应商、经销商通过签署三方协议的方式,对经销商提供的以控制商品提货权为前提的融资业务。

(2)业务方式:

①供应商、经销商与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②经销商向银行缴存汇票金额30%的保证金,银行开立以经销商为出票人、供应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通知供应商给予经销商提取与汇票金额30%等值的货物

③经销商货款回笼,存入保证金账户

④银行通知供应商给予经销商提取等值的货物

⑤如此反复,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汇票金额

⑥汇票到期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供应商于到期日将差额退还银行

(3)业务优势

对供应商:与经销商结成更紧密的伙伴关系减少银行融资,降低资金成本提前收款,灵活运用资金增加销售额

对经销商:与供应商结成更紧密的伙伴关系解决包销预付款资金困难;利于得到较高的商业折扣;降低销售成本

3.平安银行融资业务

3.1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项下应收帐款融资

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项下应收帐款融资(以下简称”信保融资”):指当卖方为与买方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购买了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并履行了保险生效所必须的各项义务之后,卖方利用其承保的应收帐款向平安银行进行融资的业务。

(1)该产品有两种模式,即:质押模式和保理模式。

信保融资项下的质押模式:当卖方为与买方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购买了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并履行了保险生效所必须的各项义务之后,卖方将应收帐款质押给银行,银行参考保单金额及已质押的应收帐款金额向卖方提供融资产品及服务的业务。

信保融资项下的保理模式:当卖方为与买方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购买了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并履行了保险生效所必须的各项义务之后,银行参考保单金额受让一定比例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向卖方提供的包括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在内的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2)产品功能、优势及定价:

优化应收帐款,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币种为人民币,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融资申请人必须为其向平安银行融资的应收帐款购买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

价格: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人行基准利率上浮20%;收取合同金额的0.5%(含)以上的额度管理费;每单(一张或多张发票)收取150元人民币的发票处理费。

(3)业务流程:

卖方向平安产险申请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额度,平安产险根据卖方要求核定买方额度;

卖方向平安银行提出信保融资业务申请;

平安银行进行授信审查并给予卖方信保融资额度;

经办行/团队与卖方企业签订《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项下应收帐款融资合同》。与平安产险、卖方企业签订《赔款受益人权益转让书》;卖方向平安产险取得正式保单并签订相关合约;

⑤平安银行联合卖方就卖方将应收帐款向平安银行融资一事共同书面通知买方;

⑥平安银行给予卖方融资款项;

应收帐款到期日前平安银行通知卖方或买方付款;

买方直接将应付款汇入平安银行指定帐户;

⑨平安银行扣除融资款项,余款划入借款人帐户;

执行其他贷后管理事项。

3.2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平安银行取得在"商务合同"项下产品卖方(债权人)对产品买方(债务人)所拥有应收账款的债权的质押权,以企业未到期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方式,向企业提供的一类短期银行融资业务。

(1)产品特点:

该项业务,能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从而达到解决融资担保方式难题;

通过该项业务,使得债权人迅速变现未到期的应收帐款,改善客户的现金流状况;

债权人可预先得到银行垫付的融资款项,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有助于改善企业的

(2)经营状况。

业务流程:

债权人向平安银行提出融资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平安银行审核债权人提交的上述申请资料,同意办理授信业务,核准应收账款质押的额度、融资率、操作方式;

债权人和平安银行签署应收帐款质押协议,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手续,约定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

平安银行向债权人发质押确认书,为客户提供相应的融资。融资到期,平安银行要求企业到期还款,否则平安银行可要求处分质押应收账款的回款归还授信。

3.3动产质押融资

动产质押融资:申请人以其本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拥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货物动产作为质押担保,向平安银行申请的授信融资业务。在授信期间,企业根据企业销售的需要可以通过补充保证金、还款、换货等方式办理提货,赎回质押的货物。

(1)产品分类包括:静态动产质押和动态动产质押担保两种业务模式。

(2)功能及优势:

适应中小型企业融资需求,可免不动产抵押、第三方企业担保;

盘活企业存货资产,改善企业财务结构,加快企业经营资金周转,扩针对企业的贸易环节融资,实行企业现金流、物流控制封闭运作,可以有效的改善企业的经营周转状

况,促进企业改进存货结构,加强存货管理。

(3)申请流程:

借款企业提出授信申请,按平安银行要求提供申请资料;

客户经理进行贷前调查核实申请资料,上报信贷审批部门审批;

借款企业与平安银行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文本,办理质押、监管手续,落实各级审批意见,办理授信业务出账;

经办行依客户申请,办理质物的提货、换货、还款等操作手续,授信到期进行还款处理。

3.4仓单质押担保融资

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是申请人以其本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拥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货物仓单作为质押担保,向平安银行申请的授信融资业务。当授信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平安银行有权直接协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押仓单的价款优先偿还授信。

(1)业务包括:标准仓单质押业务、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

(2)产品功能:

适应中小型企业融资需求,可免不动产抵押、第三方企业担保;

盘活企业资产,改善企业财务结构,加快企业经营资金周转,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

针对企业的贸易环节融资,实行企业现金流、物流控制封闭运作,可以适当弱化传统的财务风险因素,重点关注企业贸易链条运转的正常性和现金流的回流。

(3)申请流程:

企业提出授信申请,按平安银行要求提供申请资料;

平安银行进行贷前调查核实,经过信贷审批部门审批;

借款企业与平安银行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文本,办理质押、监管手续,落实各级审批意见,办理授信业务出账;

经办行根据客户申请,办理质物的提货、换货、还款等操作手续,授信到期进行还款处理。

4.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融资业务

4.1动产抵(质)押融资

动产抵(质)押融资:指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进行抵(质)押,申请获得银行融资。

(1)业务特点:抵(质)押动产范围广、种类多,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动产质押期间不影响销售,企业销售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提取货物进行销售。动产质押既支持贷款,也支持承兑、保证、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融资期限和还款方式可灵活选择;可以一次性提取质押动产,也可部分提取质押动产,为企业销售提供便利。

(2)适用对象:有固定盈利模式,动产占比较高,缺少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的生产型、贸易型企业。动产以大宗、通用原材料、基础性生产物资为主,价格相对稳定,易于变现。

(3)申请流程:

企业提出授信申请,按农商行要求提供申请资料;

农商行进行贷前调查核实,经过信贷审批部门审批;

借款企业与农商行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文本,办理质押、监管手续,落实各级审批意见,办理授信业务出账;

经办行根据客户申请,办理质物的提货、换货、还款等操作手续,授信到期进行还款处理。

供应链金融风险环节

供应链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结合具体业务模式,在采购、库存以及销售阶段提供不同的融资模式,将资金风险转移到自身,并获取毛利率高的资金收益,我们具体从经营以及财务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1.经营风险

1.1关联度风险

供应链企业可通过对各环节的跟踪管理来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同时要求供应链采购、生产、销售、仓储及配送等各环节在涉及的贸易业务领域上具有较高的关联度,可对同一领域业务形成紧密、配合顺畅的合作关系,而一旦供应链企业关联度低,融资环节出现缺口造成风险不可控,或将对供应链金融业务参与企业经营造成损失。

1.2上下游企业信用风险。

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状况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正常运转的前提,易出现债务偿还延缓或回收困难。

1.3供应链贸易背景风险

通过提供虚假的业务单据和货物凭证来取得融资借款,而资金则被转移至其他投机或投资业务。

(2)财务风险

2.1资产流动性风险

供应链企业通过赊销和垫付的模式为链条上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导致企业出现较大规模的预付款项和应收账款,资金的提前支出与延迟回收降低企业资金效率并易造成企业阶段性的经营资金压力

2.2现金流风险

大量的垫资和赊销业务导致企业资金出现较大幅度的流出,且回收期限延缓,不利于流动性的积累。一旦出现外部融资渠道受阻,供应链企业将面临资金断裂风险。

供应链金融以资金运作为经营方式,通过套利获取收益,本身为一种投机行为,在经济市场及金融环境波动的形势下,可持续发展性不强,其面临的风险因素较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4f2e3cd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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