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企业年金投资监督分析-精品

发布时间:2019-06-12 08:55: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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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投资监督分析

2004年出台的劳动保障部20号令和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的11号令规定,企业年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作为受托人,是企业年金计划的核心管理者,全面承担受托管理的投资增值和风险控制责任。但是,相对于外部法人机构管理模式,理事会承担受托人职责面临非常突出的先天性缺陷,当前,如何加强基金投资监督、强化风险控制,成为摆在在国内占据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半边江山的理事会面前的一道重大课题。

1.理事会实施投资监督面临的客观问题

由于理事会由企业内部成员组成,天生具有非法人、非专业、非专职的特点,使理事会在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投资监督中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1缺乏制定投资策略的专业能力企业年金稳定增值是企业年金运行的核心目标。理事会履行受托人职责,必须负责企业年金基金大类资产配置、投资策略和投资绩效评价,需要动态掌握国内外主要资本市场、国债市场、银行间市场等市场变化信息,并洞悉境内外经济发展基本走势,应具有资本市场投资研究能力。理事会成员多为企业内部兼职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没有从事投资研究和操作的经验,缺乏研究投资策略的深度专业市场信息,难以根据市场变化制定和调整投资策略,缺乏管理投资管理人投资的专业能力,对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带来很大影响。

1.2缺乏监督投资风险的条件由于外部经济周期波动此起彼伏,投资环境变幻莫测,投资品种日新月异,企业年金运作风险无时不在。监督企业年金投资风险作为理事会的核心职责之一缺乏实现的专业化手段和渠道。企业年金风险包括政策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的监督,并涉及资本市场、管理、交易、运作等企业年金管理的全过程。理事会缺乏类似监督风险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1.3缺乏日常操作的系统支持在采用理事会受托的模式下,企业年金的缴费、信息变更、资金汇总、投资交易等日常运作事务的工作量变得巨大而复杂,开发专门的受托系统不仅投入大,而且开发周期长,专业运营流程复杂。理事会专项开发受托系统由于耗资大、周期长、专业平台支持不足,操作起来十分困难。离开系统支持或依靠简单的单机系统进行投资监督和管理,不仅效率低,而且容易引发差错,将直接影响投资监督效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4ef1ab4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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