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父慈母”辨析 - 兼论家庭教育中父亲和母亲的不同作用

发布时间:2016-10-12 09:38:2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严父慈母”辨析

——兼论家庭教育中父亲和母亲的不同作用

中国有句古语叫做“严父慈母”。《晋书·夏候湛传》上说“受学于先载,纳诲于严父慈母”,《韩非子·牟老》上说“慈母之于弱子,务致其福”,后来,在唐代又有“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名句(《孟东野集》)。由上述可知,“严父”和“慈母”都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敬称,古人也常用“严”“慈”做为“父”“母”的代称,因此是不含有任何贬抑的意思的。但是,在家庭教育活动中,确实存在着“过分严厉的父亲”和“溺爱无度的母亲”,特别是受“慈母败子”这一警句的影响,“严父慈母”在许多人的头脑中,就多少带有一点贬损的意味了。近几年来,我国一些教育理论工作者在许多有关家庭数育的论述中,把“严父”与”慈母”完全对立起来,认为“严父慈母”是“封建教育的信条”,是必须进行鞭笞的家庭教模式,其实质是“主张父母教育规则不一”,甚至有人认为“严父”之“严”就是“粗暴和体罚”,而“慈母”之“慈”,则无异于“姑息养奸”。

对于上述看法,笔者无法苟同。笔者认为,在封建社会的家庭教活动中,父亲更多地向子女提出要求,而母亲则更多地表现出慈爱和温存,如果我们把上述家庭教育状况也叫做“严父慈母”,那么“严父慈母”主要不是一种教育主张,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着的家庭教育现实。这种教育实的存在不仅和妇女的无权地位及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联系着,而且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因此,它也不会因为封建制度的崩溃,而在家庭生活中消声匿迹。在家庭教育活动中,父亲和母亲有着不同的作用,“严父”和“慈母”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这种不同作用。

在原始社会的家庭生活中,妻子和丈夫是“平等的伴侣”。随着男子在家庭经济上统治地位的确立和母权制的被推翻,男子便恃自已的财富,挤上了家庭生活的主导地位,于是妻子逐渐变成了“家庭的奴仆”,并且落在了丈夫的绝对权威之下。从此,人类社会便开始了一一个漫长的“男尊女卑”的时代。

在我国的封建社会国里,由于广大妇女被排斥在社会生产劳动之外,这就决定了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无权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说:“男子在家庭和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经济统治的简单后果”。

封建社会的家庭是以男子为中心的。只有男性才能成为家长,他可以管教全家的人。妻子要称丈夫为“夫君”,并且永远也无法登上“家长”的宝座。在这种妻子完全处于无权地位的封建宗法社会里,女人只是生儿育女的工具,只是洗衣、做饭和操持家务的“家奴”,她根本就不享有被社会所承认的教育权。因此,统治阶级是绝不会在家庭生活中,向她们提出如何教育子女的要求的。至于对父亲的要求,就亲子关系而言,倒是主张慈爱的。封建伦理道徳中所提倡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之类,即为佐证。由此可见,认为“严父”和“慈母”是封建统治阶级,在家庭教育问题上分别向“父亲”和“母亲”提出的不同要求,是缺乏根据的。

另一方面,在封建家庭里,父亲是权力的象征,他一般都享受着种种特权,而很有具体的义务。家庭的一个重要职能是繁衍后代。父亲虽然对孩子的幸福负有比母亲重要的责任,但人们却普遍认为照料子女是母亲一人的事。父亲对养育子女之类的“家庭琐事”一般都漠不关心,甚至把别人猜想他懂得养育儿女之道,看作是一种难堪和羞耻。由于父亲在经济支持着家庭的生存,尽管他很少在照料子女中发挥积极作用,他却是家庭里主持惩罚的严峻的首脑,并且努力维持着支配一切的作为“一家之长”的体面和尊严。这就决定了父亲对子女是有权威的,甚至是。而在生活上不得不依赖父亲的母亲,则缺乏这种在家座中具有威严和权力的经济基础。骨肉情深,加之子女从出生之后就和母亲朝夕处,这必在心理上增强了母亲对子女的慈爱和脉脉温情。因此,笔者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男女经济上的不平等,妇女无权地位,的确是形成“严父慈母”这种家庭教育的普遍模式的原因之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妇女们不断地走出家庭,投入到社会生产劳动中去。由于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父亲在家庭生活中“称雄”的不合时代的行为将成为过去。在现代社会里,尤其是在我国理实生活中,男子在家庭和婚期上的统治地位已经改变,父权制正日益让位于两性间事实上的等。众多的男子开始认识到,自已可以给子女更多的东西,并且可以在同子女的感情联系中得到许许多多心理上的满足。加之,由于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相对稳定,父亲由于生活的焦虑面向孩子发泄愤怒的情况日少:由于家庭子女的减少,人们已经看到越来越多的被心理学家称之为“新父亲”的范例。这样的父亲,开始更多地从家庭中寻求欢乐,并且不再认为照料子女完全是妇女的。他们非常清楚地意识到孩子情感方面的需求,甚至亲切主动地哺育这些需求。可以说,现代社会里正在打破“严父”的观念。而母亲们,随着经济上的独立和妇女参政,眼界不断开阔,社会政治和道德知识不断丰富,也已经合法地加入了和父亲们共同教育子女的家庭教育者的行列。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她们开始把母性意识和理智及社会责任感结合起来,用各种社会规范要求子女,并且逐渐向“旧日的温情”告别。如果说,在封建社会里,妻子是“丈夫的奴仆”,在现代社会里,至少在我国,就教育子女而言,他(她)们则成了“真正的共同作的伙件”,共同执行对子女保护、照料、奖励和惩罚的功能。

然而,即使在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里,“严父慈母”依然是家庭教育的普遍模式。这主要是因为,“严父慈母”这种家庭教育现实的出现,不仅归因于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及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同时尤其归因于男女性别的生物差异,父母与子女间不同的天然联系,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性别角色的分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男、女情感和行为方式上的差异,等等。众所周知,人的实质是“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个性是在社会交往中,通过社会关系的折射而形成的。由于男性和女性具有不同的生物结构(某些男性行为,如侵犯性等和雄性激素有关,而催乳激素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母性行为),加之一系列历史的原因,在各种社会里,都形成了男女两性在文化上的二叉分枝。社会对于男人和女入的要求大多有着定型的观念,对不同性別的人有着不同的期待,如希望女人贤慧、温柔、细贰,而认为粗犷、刚毅和坚定是男的美质,等等。人们对不同性别的人的不同的性别角色期特,受着社会模式的影响,而在家庭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又加强着这些模式。还在婴儿期,个体(男孩或女孩)就参加到这种历史上已经形成的社会关系系统之中。这个关系系统在儿童出生之后就已经准备好了。个体的进一步发展,就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中实现的。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要求是:“要成为象你的性别那样的人”,“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或真正的女人”,可以说,性别角色的定向和分化在每个人呱呱坠地之后就开始了:从出生那天起,孩子们就被划分为这个或那个性别,社会就开始在孩子身上培养适合他(她)性别的动机、兴趣、技能和态度。父母对子女那些不合乎性别角色的行为会做出不同意的反应,对那些合乎性别分化的行为才表示赞同。自青春期开始,男子气质和女子气质,即所谓第三性征也开始明朗化。可以说,人还在襁褓里,就染上了按自已的性别角色求自的各种观点和习惯,并逐渐学会用社会对自己性别角色的要求评价和塑造自已。因此,男人和女人虽然有着相同的生理需要,虽然同性人之间的个别差异要比“一般男人”和“一般女人”之间的差异大得多,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男人和女人在兴趣、能力以及在气质等个性方面,确实存在着性别差异。认识自已的性角色,用社会性角色期待规范自已的行为,是人的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期待和要求不同,也由于男性和女性都按照一社会为自已设定的个性和行为模式规划自已,因此,在这种社会关系中成长起来的父亲们和母亲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自已心理上和行为上的性别特征。同时,男女不同的生物结构,不仅为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文化要求确立着形态倾向,也为这些要求从一种文化环境到另一种文化环境的变化确定限度。这就决定了作为男性角色的父亲们和作为女性角色的母亲们至少在行为风格,同时也在教育风格上,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差异。此外,怀胎和哺乳都不可能是父亲的事。至少在婴儿时期(1——3岁),绝大多数父亲不会花费很多时间同孩子进行交往,而母亲却和孩子有着更多的直接接触。人类的情感是在交往中生的。甚至连母爱也不完全是人类的天性。它并不随着要儿的出世而自产生。根据心理学家的调査,大多数母亲并不十分喜爱自己刚刚生下的皮肤黑皱的婴儿。哺乳的过程正是情感交流和爱的产生传导过程。如果说,父母的教育功能主要有二:一是照料和保护孩子(特别是幼小的孩子),二是促进孩子的社会适应。那么,即使在现代社会里,第一种功能仍然几乎完全是靠母亲实现的,而父亲只在实现第二种功能中起着重要作用。鉴于此,在亲子关系中,母亲自然会比父亲表现出更多的慈爱和温存。

在家庭教教育中,“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一致”的合理性是毋需证明的。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也确实难以定出一个爱抚和严格要求的绝对尺度。即使定出了这种尺度,由于上述的种种原因,父亲和母亲在运用这种“尺度”的方式和风格上也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我们主张“父母要求一致”,只能是就“大政方针”而言,而决不是要求形式和风格上的完全一致。如果要求家庭中的父亲和母亲,都用同一的方式,同一种的风格去教育孩子,就不仅是一种完全不能实现的乌托邦,而且对孩子的社会性发展也是有害的。如上所述。人们的经历、个性和性别不同,必定会在教育方式上表现出个性和性别色形;心理学家们还发现,父母们经常按照他(她)们的父母教育自已的方式教育自己的子女,而且是很难改变的。因此即使父母都爱孩子,也都严格要求孩子,他(她)们的“爱”和“要求”,也将会表现出自已的不同风格。

“既要热爱孩子,又要严格要求孩子”是家庭教育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常常是“二对一”的,即是说,作为教育者的父母,往往共同面对孩子施以教海。如前所述,由于男性和女性(父亲和母亲)受生物的,尤其是社会观念模式的影响而形成了性差,所以,当孩子有了过错时,就大多数情况而言,“重责其事”的常常是父亲。而母亲往往温和地辅之以“晓之以理”。从而构成了一幅理想的“严父慈母”的家庭教育画面。如果孩子因过失而遭到父亲严厉的教训时,母亲也“完全一致”地来“雪上加霜”,孩子常常会感到整个世界都在反对自已。教育效果大抵决不会更好。

在家庭教育中,父亲和母亲有着并不完全相同的作用,他(她)们常常扮演着不同的教育者的角色。在多数情况下,父亲向孩子提供着一种行为的男子汉立场,他更多地向孩子提出要求,果断而很少有可以不执行的余地,所以他通常是严厉的;而母亲比父亲更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她常常爱抚而又耐心地解释父亲要求的合理性。在多数家庭里,父亲着重教育孩子“做什么”,而母亲则教育孩子“怎样做”;父来帮助孩子构制理想的蓝图,母亲则帮助孩子一砖一瓦地建造理想的宫殿……父亲和母亲对孩子的影响互为补充,相辅相成,而谐成一种家庭教育的最性情境。

父母对孩子教育影响的差异性不仅是无法避免的,而且是十分必要的。在那些自幼就失去了父亲或母亲的不完整家庭里,虽然完全避免了“父母教育要求不一”,但是,在这种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在个性发展上,都会形成许多消极的东西。传统的看法认为,母子关系对儿童具有极大的心理上的重要性,而认为父子关系不十分重要。这种对父亲的作用的偏见,由于科学的进步,正在失去市场。实践证明,早期就失去了父亲的男孩子,会强烈地感到没有父亲的苦恼,他失去了一个适当的行为模范,因而不能理解人类行为的男性立场。这些孩子在成年之后,大都缺乏适应能力,尤其不能处理困境,甚至些微不如意,就会使其一败涂地。他们之所以难以经受和学会处理挫折,紧张和焦虑,正是由于失去了“严父”而造成的直接后果。由此可见,只有单身母亲的过分舒适温馨的家庭,几乎无法激励羽翼丰满的雏儿在矛盾和复杂的成人世界翻翔。母亲对孩子,特别是对于婴儿,尤其是一个伟大的存在。“从小失去了母亲爱抚的孩子,不仅死亡率高,还明显地表现出缄默症的特征。他(她)们对周围的事物极不关心,沉默得象死人一样,并且在长大以后还会保留崎形性格特有的后遗症。”“在婴儿期没有体验到母亲的慈爱和温柔的孩子,他(她)们的情绪世界是狭窄而又贫乏的,并且产生不安全感,遇事常常感到恐惧,对人也表现出冷酷”。大量事实也证明,家庭教育者性别的单一化,会在儿童心理和个性的发展上投下阴影。

由此可见,父亲和母亲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起着不同的作用,有着不同的功能。而这种“不同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不同的教育风格和影响方式实现的。研究表明,父亲和母亲在家庭教育中的不同功能,是难以互相替代的,甚至是不能互换的。在某些家庭里,母亲严厉而拘谨,审慎而有分寸,并且是苛求的,而父亲却是温存宽厚的一一我们可以把这种家庭亲子关系的状况叫做“慈父严母”由于子女大多对与自己同性的父亲或母亲的行为表示认同,在这类家庭里长大的女孩子,常常表现出男性化行为,而男孩子的行为则倾向于女性化。幼年时代就处在这种家庭环境中的孩子,由于性角色无法得到正常发展,性别分化发生了障碍。成年后很容易出现性变态行为。

在我国家庭教育史上,确实存在着陶行知先生所说的“父亲往往失之过严,母亲往往失之过宽”的状况,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存在着苛求的父亲和溺爱的母亲。然而“过严”和“苛求”的父亲并间不是什么“严父”,“溺爱”的母亲亦不可等同于“慈母”。韩非子所说的“慈母有败子”,用现代汉语标点,是应该将“慈母”个字加上引号的。

在家庭生活中,社会对下一代的要求,是通过父母既协调一致,又具有不同方式的教育而实现的。如果父母都严格要求孩子,那固然好,如果父母能以不同的方式去严格要求则更好,对孩子的爱也是这样。由于社会对不同性别的人规定了不同的行为规范和不同的性别美徳(这其中至少有许多是合理的),这就决定了父亲和母亲在教育子女时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风格和行为方式。在大多数国家和社会里,亦即表现为“严父慈母”。因此,真正的“严父慈母”般的家庭教育环境才是真正理想的教育环境。相反,“严父严母”,“慈父慈母”或者“严母慈父”的家教环境,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472a7ac3c1ec5da51e27076.html

《“严父慈母”辨析 - 兼论家庭教育中父亲和母亲的不同作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