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职三二分段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doc

发布时间:2020-05-24 16:43: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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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三二分段”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甲方: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乙方:广东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甲乙双方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高职院校申请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0145号)精神,积极开展教育体制机制研究,着力探索五年制“3+2”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以期构建石油化工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形成中高职协同创新、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共同为广东石油化工产业提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本着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经平等协商,双方共订本协议。

一、学制

中职3年、高职2年,衔接专业合格学生实施中高职5年一贯制培养。

二、中高职衔接专业

1、甲方专业(高职):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2、乙方专业(中职):化工专业群,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精细化工、化工分析、化工设备维修、化工仪表自动化等5专业。

三、中高职衔接对象

中高职衔接培养对象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2013年乙方符合相关政策正式录取、具有乙方学藉;

2、接受双方共同制订的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3、按照甲方制订的转段考核方案经甲方考核合格。

四、甲方责任

1、牵头制订衔接专业的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方案;

2、协助和监督乙方开展衔接专业的招生宣传;

3、做好衔接专业中职阶段阶段的人才培养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形成性考核;

4、组织衔接专业转段考核工作;

5、完成衔接专业考核合格高职录取工作。

6、牵头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研活动,探索衔接专业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

五、乙方责任

1、协同甲方制订衔接专业的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方案;

2、积极开展衔接专业的招生宣传,接受甲方的监督;

3、协同甲方实施中职阶段对学生的形程性考核,接受甲方提出的人才培养建设性意见;

4、协同甲方做好衔接对象转段考核工作;

5、协同甲方做好衔接对象高职录取工作;

6、协同甲方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研活动,探索衔接专业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

六、学生管理

1、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中职阶段由乙方负责管理,高职阶段由甲方负责管理。

2、如果由于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需要、学生培养过程出现“重叠”现象,培养对象日常管理由对象所在方主要负责,对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对应学段的学藉管理。

七、收费

1、双方各自按照相关政策收取学生的学费和其它合法费用。

2、如果由于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需要、学生培养过程“重叠”现象需要发生的必要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八、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201331日至2018831日。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4、由于国家政策或者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不能执行,双方互不负法律责任。

5、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双方积极沟通解决,无法解决通过上级主管裁定。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42b17f1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79311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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