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0721关于出院病人欠费处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10-25 13:28: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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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院病人欠费处理规定

院属各科室:

处理各类原因造成的出院未结账病人欠费,并理顺流程、划清责任、及时确认科室收入、核算医护人员奖金,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特做如下规定:

一、 各科室需加强对在院病人已产生费用超出押金、担保金额及社保报销部分的欠费管理,科主任、责任医生对病人欠费负责,护士长及时提醒;

二、 各科每月底定期清理本科室出院未结账病人,未欠费病人经确认未有特殊情况,报到财务部统一结账;

欠费病人属于保险、律师行、合作单位、业务员等担保的情况,每月底相关担保文件移交到财务,费用在担保范围内的先进行结账,后由财务催收相关欠款;

欠费病人经确认已无法收回欠款,科室在下月10号前填写《出院欠费未结账病人处理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第三条所列情况予以处理;

三、 对于经确认无法收回的欠费情况,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 三无病人、绿色通道病人前三天抢救费用(除药费、输血费及高值耗材)100%计入科室核算奖金,三天后按产生费用(除药费、输血费及高值耗材)40%计入科室核算奖金(需按医务部确认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

(二) 由医院批准的公益援助、救助100%计入科室收入核算奖金;

(三) 各类担保病人以所担保金额进行相应治疗,超过担保金额部分并未经医院审核批准造成的欠费部分按下面第(四)条规定处理;

(四) 除以上情况,以所欠费用占总费用是否超过20%,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1) 对于所欠费用占总费用20%以下的(包括20%)病例,已收费用100%计入科室收入核算奖金,欠费部分的20%由责任医生承担,5%由科主任承担;

2) 对于所欠费用占总费用20%以上的病例,已收费用不计入科室收入并不计提奖金,欠费部分20%由责任医生承担,5%由科主任承担;

四、 科室私自冲减费用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全部收入不计入科室,所欠费用80%由责任医生承担,20%由科主任承担;

五、 本规定从201471日起执行(以出院日期为准)。

附件:《出院欠费未结账病人处理报告》

*******医院

2014-06-17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1b8fa1d1711cc7930b71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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