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冠病毒防控学校复学工作方案参考模板资料5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2:17: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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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冠病毒防控学校复学工作方案5

为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升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强化意识、优化流程、落实责任,确保学校平安、有序复学复课,有效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现就学校复学复课前后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如下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校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有效的防控措施,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校内疫情发生。

(二)工作原则

复学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责任人管理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学校(含幼儿园)复学、复课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卫生防疫工作。

2、工作组织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教务、后勤、团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

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校长

副组长:xx

防疫专班办公室: xx

安全保卫组:xx

教学、教研组:教务处 教科室

后勤保障组:总务处

卫生检查组:团 委

宣传组:办公室

组 员:二级机构行政人员和班主任

本校建立的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各行政及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做到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复学复课期间的校园卫生防疫工作。

3、开学准备

(一)做出复学复课决定。根据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确定复学复课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印发开学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二)确保复学复课前工作秩序。制定开学报到、校园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突发应急、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工作方案,盯紧抓牢学生、教师、校园、家庭四个关键环节,周密制定校园防疫、复学复课、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等方案,做到环环相扣、闭环管理,确保复学复课万无一失。

(三)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制度预案。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本《预案》,结合实际完成制定“两案七制”。“两案”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七制”即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复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卫生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及消毒制度。

(四)做好复学复课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同时,提醒家长为学生提前备好充足的口罩、体温计等必备物品并科学准确使用。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要重点保障。

具体参照标准如下:

1.配备5箱消毒液。(标准84消毒液每箱30瓶)。

2.每名教职工配备口罩30个。

3.每班配备1个红外体温检测仪。

4.学校设立5个临时隔离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室的基本条件是:(1)通风良好,独立设室,与教学区、生活区相隔离,一般设立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2)进入临时隔离室观察室应做好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帽子、鞋套等防护用品。(3)不同宿舍或不同教室的多名发热学生要收入不同的临时隔离观察室。(4)收入临时隔离观察室的教职工和学生均需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离开临时隔离观察室。(5)加强临时隔离观察室消毒。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存放容器必须加盖,避免可能的污染。发热学生、教职工出校园或转入医院后,临时隔离观察室应当进行终末消毒。

(5)开展开学前预防性消毒。开学前,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教室、办公室等人员活动场所每天消毒1次。

(六)提前排查传染风险。

1.在开学前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2.鼓励和提倡所有师生在开学前自我居家隔离14天。

3.对所有发热师生要求开学前到指定医疗诊治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检测地点和结果要及时报告。

4.对师生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 14 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师生健康状况管理台账,并填写《师生体温健康登记表》。存在以上情形的,在开学前在家隔离观察满 14天,排除感染隐患后方可返校。

以下人员在返校前应当向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方可返校:

(1)开学前有普通发热症状,目前已康复的人员,要提供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

(2)开学前有疫区接触史的人员,要提供社区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隔离14天无症状的相关证明。

(3)开学前有疫区接触史并伴有发热症状,目前已康复的人员,要提供社区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隔离14天和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

(4)对于经确诊目前已康复的人员,要在返校前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提供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

(七)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通知处在武汉等重点疫区和正在隔离观察中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八)养成正确良好的卫生习惯。师生应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约为20秒。

师生应保持手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当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挡口和鼻或用手肘衣服遮挡,并尽快用肥皂和水洗手至少20秒。

四、开学时的防控

(一)实施分批、错时返校报到。根据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实施分批、错时返校报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学生学生返程管理。做好在外地师生返程登记,提醒师生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要提前掌握师生选择的交通工具(如车次、座位等),指导师生保存好相关凭证,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师生返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交通乘务人员的指挥要求,途中要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基础。

(三)逐一体温检测。所有返校人员入校时一律进行体温检测,提前制定检测预案,根据需要设立检测通道,防止因检测通道和检测设备数量少形成人员聚集、拥堵。对于经检测有发热症状的师生,禁止进入校园,立即通知家长或安排专人护送师生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四)做好防控教育。开学返校后的第一天对师生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防控知识的教育,向广大师生宣传党和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向广大师生传授健康卫生知识,要求学生做到讲卫生、勤洗手、多锻炼、劳逸结合,增强广大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五)强化消杀通风。开学当日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每天在学生上午放学和下午放学期间,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运动场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消毒至少2次。具体消杀方案,参照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执行。实行物品中转制度,进入学校的物品一律不准直接进入,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从校门转运学校和公寓。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日常通风换气。利用大课间、体育课、学生课外活动等时段,对教学区域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至少安排食堂开窗通风2小时;宿舍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小时。

(六)关注重点人群。对居住在湖北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其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本人要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报告学校包联责任人,返校时前14天应无发热等症状。

五、开学后的防控

(一)关于走读学校师生健康检测。对于非寄宿制学校的走读师生,实行“一日两检”。即师生每天早晨和中午入校前,要在学校门口逐一接受体温检测。

教职工日常检测,由年级组和所在处室负责,与学生执行同一检测标准。

(二)关于寄宿制学校师生健康检测。对于寄宿制学校的师生,实行“一日三检”,即由班主任在学生早晨和下午进班前,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和体温检测,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每2间宿舍配备1名教师进行包联。学生就寝前以宿舍为单位,由包联教师和宿管员对学生体温状况进行检测。

教职工日常体检,由年级组和所在处室负责,与学生执行同一检测标准。

(三)关于既有走读又有寄宿的学校师生健康检测。对于既有走读又有寄宿的学校,走读学生和寄宿学生的健康检测方式分别参照(一)(二)项标准执行。

(四)实施错时上学放学。各学校师生全部报到返校后,师生每天报到时间、上课时间和放学时间也要分年级采取错时方式,以10—20分钟或更长时间为间隔,尽量减少学生、家长的高密度聚集。待疫情完全解除后,恢复常态。

(五)注重师生自我防护。走读师生在上下学过程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师生在教学区、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六)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走读学生,及时向家长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对于寄宿制学生,及时安排患病学生到临时隔离室观察,并通知监护人,根据学生病情决定转送医院还是居家治疗。如有怀疑出现新冠肺炎等传染病情况,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安排人员护送学生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七)严格校门进出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寄宿制学校实行封校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校。非寄宿制学校的走读学生,只有在学校规定的上、下学时间,经体温检测后方可进校、离校。

(八)开学后校园环境消毒和通风措施。开学后,每天在学生上午放学和下午放学期间,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运动场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消毒至少2次。具体消杀方案,参照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执行。

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日常通风换气。利用大课间、体育课、学生课外活动等时段,对教学区域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每天至少安排食堂开窗通风2小时;宿舍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小时。

(九)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把好学校食堂的进货关、储存关、操作关、追溯关,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坚持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对进入校园的从业人员和供货商配送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配送车辆在校门口处进行严格消毒。食堂从业人员复工、返岗前,按学生返校健康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并要出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复工返岗。从业人员上岗前需戴好医用口罩,并用浓度75%酒精进行手部消毒。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餐具用品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学生错时就餐、分散就餐,延长错时时长,尽量避免人员过多聚集,确保食堂学生就餐人员密度适中。学生就餐区和其他公共区域每天不少于2次消毒,垃圾堆放地每天不少于2次消毒。

(十)加强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宿舍楼门口要配备红外体温测量仪,对进入宿舍的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健全报告制度,每日要向校医室通报宿舍人数及健康状况。每天及时清扫楼内公共区域卫生,宿舍室内地面湿式清洁二次,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垃圾。对于个别有咳嗽、感冒症状的宿舍,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十一)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在开学后组织“三个一”活动,即邀请疾控专家开展一次师生疫情防控知识讲座;悬挂一副疫情防控宣传条幅标语;组织一次师生疫情防控知识问卷答题。宣讲活动尽量减少聚集,采取视频、网络等方式进行。让师生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六、疫情处置

(一)疫情报告

1.设立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首选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校医或保健教师。班级建立晨午检记录本,学校卫生室建立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师生在校期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进行进一步排查,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立即向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二)处置措施

1.出现发热或疑似传染病的人员的处置。

(1)走读学生如体温出现发热等异常,应当立即通知其家长,严格禁止入校,需立刻佩戴口罩,通知家长带领学生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检查治疗,学校要安排包联人员随时了解情况。

(2)寄宿制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立即安排在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医学观察,由学校联系卫生疾控部门,由医疗急救车送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或安排专人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将学生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赶赴诊治医疗机构。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者,及时进行医疗定点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其同班、同宿舍、同办公室等密切接触人员,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施隔离等医学观察措施。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校内发生确诊新冠肺炎等等传染病情况,立即停止师生集体活动,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采取停课等措施;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防护废弃物处理。对于正常人佩戴的口罩按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对于发热病人用过的口罩要用浓度不低于75%的酒精或消毒液喷洒后,与在医疗机构使用后的口罩一样,按照垃圾分类管理放到不可回收或有毒垃圾分类箱;对于在医疗机构使用后的口罩,作为“医疗废弃物”管理,如在医疗场所丢弃口罩时必须投进黄色的垃圾箱内。

9.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立即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

江苏大学药学院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第一版)

作者: 时间:2020-02-11 点击数: 1273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疫情管理、预防和控制,根据江苏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最新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院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魏渊、徐希明,其他成员为欧阳臻、刘正欣、冯春来和万伟忠,其中万伟忠为联络人。分工为:魏渊负责总体协调疫情防控工作、教职工管理和党务条线相关防控工作;徐希明负责总体协调疫情防控期间学院日常工作,负责学位点申报、学科评估和自然基金申报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欧阳臻负责研究生培养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纪检委员职责;刘正欣负责学工条线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冯春来负责本科生教学条线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配合海院协调留学生疫情防控工作;万伟忠任工作组联络人并负责数据采集汇报。如具体工作涉及不同条线,由相关成员及时沟通,协同处理。工作组要密切跟踪上级最新要求,按照“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迅速反应”的原则,积极思考谋划下一阶段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新举措,充分考虑开学前后师生返校实际情况,把“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做细做实、落到实处。

学院各系部(办公室)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工作措施上、防控效果上,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近期有关安排。根据省政府决定及省教育厅通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另行通知。

1.全体学生在学校正式通知的返校时间之前不得返校。

2.对于假期离开镇江的教职工,开学前要确保已经居家(镇江)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目前尚未返镇的教职工要据此安排好返镇行程。

3.在新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要做好各方面准备以确保2月24日开始线上授课,并为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在新学期有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等任务的教师,根据学校及所在学院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相关工作,不得因此影响学生按期毕业。

4.从2月10日(周一)起,全院教职工应该通过灵活方式进行工作,正常推进各项业务开展,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认真落实分管条线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信息的采集和报送。春季开学前,每日网上采集包括重点疫情地区师生情况、各类返校在校师生情况、防控工作开展等情况。开学后,依托基层党组织,及时把握师生健康情况,包括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病例诊断改变(包括疑似病例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排除、转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治愈出院病例等信息。学院工作组联系人每日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应急处置有序到位。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集师生信息。

(三)认真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党的建设、事业发展”三不误、同推进。一是建立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各单位要强化与教职工有效沟通,各学院(研究院)要建立院领导到学生辅导员到学生干部到寝室长的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健康动态和思想动态的跟踪,确保全面摸排,无一遗漏。二是调整教育教学安排,积极创新并丰富教育教学模式,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并根据教学反馈情况不断改进,对照“三全育人”的要求,完成新学期的教育教学任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降低。三是充分利用当前时间做好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确保学生2月24日开始线上上课;要关注每位学生能否实现线上学习,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四是切实推进国自然申报、学科建设等事业发展重点工作,务实做细,力争新的突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学院制定《江苏大学药学院课程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原则上要求全部课程按《线上教学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当前时间做好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2月20日前完成教学方案提交学院审核,2月22日前完成线上教学建设工作;梳理任课教师情况进行摸排,确因疫情原因有个别教师无法按时上课,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安排其他老师临时代课、调整教学周次、更换教师、调整课程学期、课程停开等办法做好预案;关注每位学生能否实现线上学习,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确保学生2月24日开始线上上课。

本学期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各实验中心和中心实验室按照线上线下教学对接,虚拟实体实验互补的思路调整完善实验教学计划。对实验项目必要性进行排序,必开实验项目都要有在线预习等学习资源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虚拟仿真项目平台的优质项目做相应的调整和替换,无法如期开设的实验项目调整开设学期。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校外实习时间调整方案。针对部分不能及时返校学生及时补充实习方案。

充分利用“江苏大学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及其它实时通讯方式,实现毕业设计(论文)在线指导。延迟开学期间,指导教师可进行专业文献的检索、阅读、综述及外文翻译等指导工作,并将相关文档及时上传至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存档。开题报告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具体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学生必须在校完成的相关设计或实验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适时进行调整,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调整相关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及内容。

2、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本学期所有的集体活动将按照学校要求,严格遵循“非必须不开展”的原则进行。学院所有本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创新授课模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为主的形式。所有本学期开设的专业课程在12号之前提交线上线下混合实践教学方案,2月24日务必准时开课。

为保障在校外可以无障碍地访问知网主要数据库,查找和阅读文献,尤其是毕业生在离校期间顺利地撰写毕业论文,研究生院联合知网已共同推出“抗击疫情,知网研学免费使用”读者服务方案,要求各位导师传达到每位研究生。

要求各位研究生导师与各自研究生保持联系,加强网上指导,做到开学延期但科研、教学、指导不延期,营造良好的科研学习氛围。

3、关于学生管理工作,建立组织保障,设立学生防控工作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任委员;每个班级设立班级防控工作小组,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和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班级干部和宿舍长任委员(此一级为学生返校后启动)。

建立动态排摸机制,学生返校前,实行全体学生健康状况每日报告制度,切实做好摸排清楚每一位学生动向,按照学校要求每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辅导员在摸排过程中,遇到重点情况,可以请学生发定位,来验证;及时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每项工作。学生返校后,继续执行返校前每日健康报告制度外,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晨检、健康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日常防疫消毒等制度。

开展防疫教育引导,针对疫情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辅导员结合学校防疫工作和心理中心的工作要求,开展学校防疫管理制度、防疫相关知识、防疫心理知识开展防疫宣传工作和心理安抚工作。

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开展线上线下的思政、稳定、学业、毕业、就业、考研等方面的教育指导与督促帮扶工作。

组织成立疫情防控网络志愿服务青年突击队,引导青年团员、学生干部利用专业优势做疫情防控知识的传播者。学生自愿加入的目前已有70余人,结合地方政府防疫具体要求,开展力所能及的线上线下志愿活动。

(四)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学院师生要认真全面执行镇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期间全面做好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的有关规定及市指挥部的后续各项规定。如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于密切接触人员,要立即上报,配合学校做好隔离观察措施。返校后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对其所住公寓的楼层采取隔离,根据其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对同一楼栋发现2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对整个公寓实行隔离控制措施;发现3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在校外参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临床实习的学生,如实习单位发现疫情就地实行隔离观察,学院及时通知家长,并保持与学生联系,了解其健康状况。

(五)加强重点场所消毒工作。开学前,按照学校规定做好消毒工作的前期准备和培训。开学后,做好与物业的沟通,保证每日两次对药学楼内教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以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加强通风换气。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要对患者活动过的区域、接触过的物品采取重点消毒措施。

(六)配合学校加强校园人员管理。开学前,学院加强对人员出入药学楼的管理,做好签入签出工作。开学后,要做好返校学生的体温检测工作,所有返校学生需要填写健康卡,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初步排查。健康卡的内容应包括:学生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前往重点疫情防控地区、是否接触重点疫情防控地区人员等。要求师生员工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在心理中心指导下,创新心理辅导模式,体现人文关怀。

(七)严控校园聚集活动。开学后,自开学日期起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一律暂缓开展跨校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学习等活动。要求本学院学生体育锻炼活动分散、就地进行。

(八)抓好宣传引导。在宣传部指导下,加强疫情防控的科普宣传,提升师生防控本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及时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引导学院师生投身疫情防控战斗,汇聚阻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九)师生自律。全院师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街道社区)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持每天两次检测体温,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街道社区全面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相关情况,并无条件坚决服从相关管控措施。学院做好提醒、督促、检查工作。

三、严肃追责问责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学院党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院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责任。纪检委员在校纪委指导下,积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对领导弱化、组织不力、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直接后果的,将上报校纪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典型问题严查快办,及时公开通报曝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加强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加快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经研究,现将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加强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春节收假后复工后,人员流动加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将更加严峻和紧迫。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20〕6号)和《姚安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通知》、《姚安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组关于认真做好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姚复工〔2020〕2号)要求,要切实做好节后全县重点项目复产复工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县人代会确定的计划目标和县政府工作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节后重点项目复产复工工作

当前,正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把抓项目稳投资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早研究、早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因项目复产复工导致的固定资产投资支撑下滑现象。

二、细化项目,落实责任

我局成立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全县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马桑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周忠华、唐丽仙、王家谊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梳理出2019年实施至今仍未复工项目共26项,实行具体项目责任制,将项目分解到各分管副局长、股室负责人,确保项目尽早开工,争取做到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开门红”。

三、协助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复工条件工作

落实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一企一案”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开工方案、应急预案,帮助协调解决水、电、气、集中供热、运输、职工返岗等生产要素,以及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

四、强化措施落实,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的联防联控工作

各项目责任人要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的联防联控工作,并严格要求各个重点项目的施工方,作为防疫主体,要肩负起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和落实好各项防疫机制,确保各施工企业复工后,不开展聚众开会、聚众就餐等活动,做好体温监测、防护物资配备等工作,全力落实好项目内部各项防疫举措。

将建设单位是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作为复产复工的必要条件,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可防可控。建设单位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每位员工假期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对来自或去过疫情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规定上报属地职能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在复工、复产前对重点人群做好排查管控。其中,对以下重点人群做好安全管控:

1、14 天内去过湖北、途经湖北或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尚未返回的员工,各建设单位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

2、建设单位要全面排查省外、州外职工(农民工),与疫区确诊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无密切接触史要返回楚雄的,应要求其返回后按规定进行 14 天的自我隔离,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3、对其他人员,各建设单位在复工复产前要登记并报告其详细行程,做到全面排查不漏一人。对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过的人员,要求其第一时间向建设单位疫情防控专员报告,并由建设单位联系防疫部门按规定隔离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建设单位要及时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复产复工前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倡实行分批轮训,严禁大规模集中培训。

同时,做好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疫情防控。一是加大办公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天对办公区域,特别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不少于 1 次消毒;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死角清理工作,每天对生产车间、生活区、办公区、食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二是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清杀用品,要求员工进入项目区必须佩戴口罩;建设单位必须建立体温筛查监测制度,设置体温监测点,每日 2 次对进入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第一时间到就近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三是施工区、办公区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集中就餐。

五、优化要素保障

为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开复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只要项目需要,立刻启动顶格协调机制,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全力支持、帮助、服务好项目,推动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解决当前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助力项目尽快平稳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确保项目按工期顺利完成。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网上办、预约办等服务举措。对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应急生产和重大民生的项目,实行应急审批,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

无锡市峰影小学“新冠肺炎”防控复学工作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2-17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级教育、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主动、规范有序开展复学工作,以最严的要求、最硬的措施、最实的作风、最细的落实,确保复学后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障复学管控实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二、人员分工及职责

为更好地将复学各项落到实处,落到细处,特成立以下小组,并具体落实好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1.复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争

副组长:张建林、林小平、杭咏雪

组员:殷忠明、高伟泽、陆敏、张建丰、徐菊香、杭杰、王文斌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新冠肺炎复学后的相关工作,健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结构;重点检查《防控工作方案》《缺课补习方案》《复学工作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完善传染病疫情排查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应急接种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四个方案、九大制度)

2.体温晨测午检组

 长:杭咏雪

副组长:徐菊香

 员:殷忠明、张建丰、王小燕、薛雨秀、史光明

 责:根据上级要求,每日两次测量全校师生员工体温情况。晨间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其进校,并及时联系家长送医院诊断治疗;午间发现体温异常者,当即启动暂时隔离方案,联系120送诊。等待120期间,该人员须进入校内临时隔离观察点进行留观,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同时报给学校所在地社区和教育局,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配合疾控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和流行病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停课等举措。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3.安全时空重置组

 长:张建林

副组长:杭杰、徐菊香、陆敏

 员:姚建东、薛军、宋洪斌、余红、宋桂芳、丁丹妮、吴虹、黄庆、徐向光、杭晓芳

xx市教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复学复课卫生防疫工作预案(试行)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复学复课卫生防疫

工作预案(试行)

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确保全市学校平安、有序复学复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现就学校复学复课前后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如下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校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有效的防控措施,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校内疫情发生。

(二)工作原则

复学复课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复学、复课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卫生防疫工作。

二、工作组织

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领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学、复课卫生防疫工作。卫生防疫工作组具体牵头指导全市各学校做好复学、复课前后的卫生防疫工作。其他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各负其责,负责督导、检查各县、校复学、复课期间卫生防疫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结合复学复课的分析研判,调整充实相关人员和职责,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全员参与,全力做好复学复课期间的校园卫生防疫工作。

三、开学决定与准备

(一)做出复学复课决定。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及学校防控物资、防控体系准备情况,进行形势研判,按程序报批后,确定复学复课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及时印发开学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二)确保复学复课前工作秩序。疫情防控和假期期间,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人员在岗上班,其他教职工上班时间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三)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制度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两案七制”。“两案”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七制”即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复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卫生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及消毒制度。

(四)做好复学复课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同时,提醒家长为学生提前备好充足的口罩、体温计等必备物品并科学准确使用。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要重点保障。

具体参照标准如下:1.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备1箱消毒液;1000人—30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3箱消毒液;3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配备5箱消毒液。(标准84消毒液每箱30瓶)。

2.每名教职工配备口罩不少于30个。

3.每班配备1个红外体温检测仪。

4.5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设立1个临时隔离观察室;500-1000人的学校至少设立2个临时隔离观察室;1000人-15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设立3个临时隔离观察室,1500-2000人的学校至少设立4个临时隔离观察室;2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设立5个临时隔离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室的基本要求是:(1)通风良好,独立设室,与教学区、生活区相隔离,一般设立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2)进入临时隔离室观察室应做好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帽子、鞋套等防护用品。(3)不同宿舍或不同教室的多名发热学生要收入不同的临时隔离观察室。(4)收入临时隔离观察室的教职工和学生均需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离开临时隔离观察室。(5)加强临时隔离观察室消毒。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存放容器必须加盖,避免可能的污染。发热学生、教职工出校园或转入医院后,临时隔离观察室应当进行终末消毒。

(五)开展开学前预防性消毒。开学前,各学校要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教室、办公室等人员活动场所每天消毒1次。具体消杀方案,可参照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邯教防办〔2020〕3 号)执行。

(六)提前排查传染风险。

1.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2.鼓励和提倡所有师生在开学前自我居家隔离14天。

3.对所有发热师生要求开学前到指定医疗诊治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检测地点和结果要及时向所在学校报告。

4.对师生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 14 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师生健康状况管理台账,并填写《师生体温健康登记表》。存在以上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在家隔离观察满 14天,排除感染隐患后方可返校。以下人员在返校前应当向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方可返校:

(1)开学前有普通发热症状,目前已康复的人员,要提供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

(2)开学前有疫区接触史的人员,要提供社区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隔离14天无症状的相关证明。

(3)开学前有疫区接触史并伴有发热症状,目前已康复的人员,要提供社区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隔离14天和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

(4)对于经确诊目前已康复的人员,要在返校前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提供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

(七)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通知处在武汉等重点疫区和正在隔离观察中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八)养成正确良好的卫生习惯。师生应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约为20秒。

师生应保持手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当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挡口和鼻或用手肘衣服遮挡,并尽快用肥皂和水洗手至少20秒。

四、开学时的防控

(一)实施分批、错时返校报到。根据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策”“一校一案”的要求,实施分批、错时返校报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学生学生返程管理。学校要做好在外地师生返程登记,提醒师生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要提前掌握师生选择的交通工具(如车次、座位等),指导师生保存好相关凭证,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师生返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交通乘务人员的指挥要求,途中要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基础。

(三)逐一体温检测。所有返校人员入校时一律进行体温检测,提前制定检测预案,根据需要设立检测通道,防止因检测通道和检测设备数量少形成人员聚集、拥堵。对于经检测有发热症状的师生,禁止进入校园,应当立即通知家长或安排专人护送师生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四)做好防控教育。开学返校后的第一天要对师生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防控知识的教育,向广大师生宣传党和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向广大师生传授健康卫生知识,要求学生做到讲卫生、勤洗手、多锻炼、劳逸结合,增强广大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五)强化消杀通风。开学当日应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每天在学生上午放学和下午放学期间,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运动场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消毒至少2次。具体消杀方案,可参照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邯教防办〔2020〕3 号)执行。实行物品中转制度,进入学校的物品一律不准直接进入,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从校门转运学校和公寓。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日常通风换气。可利用大课间、体育课、学生课外活动等时段,对教学区域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至少安排食堂开窗通风2小时;宿舍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小时。

(六)关注重点人群。对居住在湖北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其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本人要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报告学校包联责任人,返校时前14天应无发热等症状。对于我市在湖北高校就读返乡学生,落实属地包联责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配合湖北高校的返校时间和要求,做好思想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

五、开学后的防控

(一)关于走读学校师生健康检测。对于非寄宿制学校的走读师生,实行“一日两检”。即师生每天早晨和中午入校前,要在学校门口逐一接受体温检测。

教职工日常检测,由年级组和所在处室负责,与学生执行同一检测标准。

(二)关于寄宿制学校师生健康检测。对于寄宿制学校的师生,实行“一日三检”,即由班主任在学生早晨和下午进班前,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和体温检测,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每2间宿舍配备1名教师进行包联。学生就寝前以宿舍为单位,由包联教师和宿管员对学生体温状况进行检测。

教职工日常体检,由年级组和所在处室负责,与学生执行同一检测标准。

(三)关于既有走读又有寄宿的学校师生健康检测。对于既有走读又有寄宿的学校,走读学生和寄宿学生的健康检测方式分别参照(一)(二)项标准执行。

(四)实施错时上学放学。各学校师生全部报到返校后,师生每天报到时间、上课时间和放学时间也要分年级采取错时方式,以10—20分钟或更长时间为间隔,尽量减少学生、家长的高密度聚集。待疫情完全解除后,恢复常态。

(五)注重师生自我防护。走读师生在上下学过程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师生在教学区、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六)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走读学生,要及时向家长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对于寄宿制学生,要及时安排患病学生到临时隔离室观察,并通知监护人,根据学生病情决定转送医院还是居家治疗。如有怀疑出现新冠肺炎等传染病情况,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安排人员护送学生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七)严格校门进出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寄宿制学校实行封校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校。非寄宿制学校的走读学生,只有在学校规定的上、下学时间,经体温检测后方可进校、离校。

(八)开学后校园环境消毒和通风措施。开学后,每天在学生上午放学和下午放学期间,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运动场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消毒至少2次。具体消杀方案,可参照市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邯教防办〔2020〕3 号)执行。

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日常通风换气。可利用大课间、体育课、学生课外活动等时段,对教学区域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每天至少安排食堂开窗通风2小时;宿舍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小时。

(九)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把好学校食堂的进货关、储存关、操作关、追溯关,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坚持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对进入校园的从业人员和供货商配送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配送车辆在校门口处进行严格消毒。食堂从业人员复工、返岗前,按学生返校健康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并要出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复工返岗。从业人员上岗前需戴好医用口罩,并用浓度75%酒精进行手部消毒。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根据学校实际,可安排学生错时就餐、分散就餐,延长错时时长,尽量避免人员过多聚集,确保食堂学生就餐人员密度适中。学生就餐区和其他公共区域每天不少于2次消毒,垃圾堆放地每天不少于2次消毒。

(十)加强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宿舍楼门口要配备红外体温测量仪,对进入宿舍的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健全报告制度,每日要向校医室通报宿舍人数及健康状况。每天及时清扫楼内公共区域卫生,宿舍室内地面湿式清洁二次,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垃圾。对于个别有咳嗽、感冒症状的宿舍,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十一)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在开学后组织“三个一”活动,即邀请疾控专家开展一次师生疫情防控知识讲座;每所学校悬挂一副疫情防控宣传条幅标语;组织一次师生疫情防控知识问卷答题。宣讲活动尽量减少聚集,可采取视频、网络等方式进行。让师生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六、疫情处置

(一)疫情报告

1.学校要设立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学校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师生在校期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进行进一步排查,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立即向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二)处置措施

1.出现发热或疑似传染病的人员的处置。(1)走读学生如体温出现发热等异常,应当立即通知其家长,严格禁止入校,需立刻佩戴口罩,通知家长带领学生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检查治疗,学校要安排包联人员随时了解情况。

(2)寄宿制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安排在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医学观察,由学校联系卫生疾控部门,由医疗急救车送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或安排专人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将学生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赶赴诊治医疗机构。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等传染病者,应及时进行医疗定点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其同班、同宿舍、同办公室等密切接触人员,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施隔离等医学观察措施。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校内发生确诊新冠肺炎等等传染病情况,应当立即停止师生集体活动,必要时经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停课等措施;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防护废弃物处理。对于正常人佩戴的口罩按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对于发热病人用过的口罩要用浓度不低于75%的酒精或消毒液喷洒后,与在医疗机构使用后的口罩一样,按照垃圾分类管理放到不可回收或有毒垃圾分类箱;对于在医疗机构使用后的口罩,作为“医疗废弃物”管理,如在医疗场所丢弃口罩时必须投进黄色的垃圾箱内。

9.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

(三)报备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卫生防疫工作方案,2月20日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048d918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4293a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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