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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确认表
一、填表须知
填写本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如您选择由单位集中代办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务必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本表交至单位。后续,请您密切关注集中汇缴申报及退(缴)税情况(可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者登录电子税务局WEB端在线关注);如发现申报信息有误,请及时提醒单位或者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2.如您无须单位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则不用填写本表。 |
二、个人基本情况
3.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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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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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效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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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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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子邮件(如需接受电子文书,请填写本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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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择单位集中代办汇算的员工,需要确认以下情况
7.除本单位收入外,是否有其他需补充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8.是否需要补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商业健康保险、递延养老保险等扣除? |
9.如果需要汇算清缴退税,是否退至工资卡? |
10.如果需要汇算清缴补税,是否由单位代为一并缴纳?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b77e048b7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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