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鹰府办字[2009]31号
【发布部门】鹰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05
【实施日期】2009.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鹰府办字〔2009〕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以服从服务于超常发展为目标,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创佳绩,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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